[討論] 藍白一直高調談論藍白合沒有搓圓仔湯嗎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時間5月前 (2023/11/13 14:29), 編輯推噓0(1117)
留言19則, 8人參與, 5月前最新討論串1/1
先貼法條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第 84 條 對於候選人或具有候選人資格者,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約其放棄競選或為一定之競選活動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金。 候選人或具有候選人資格者,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許以放棄競選或為一定之競選活動者,亦同。 預備犯前二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第一項、前項之罪者,預備或用以行求期約或交付之賄賂,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 藍白合的議題吵了這麼久我覺得很奇怪 以前連宋配私底下喬好才公佈 藍白兩黨現在擺明了 兩個都想當正的總統候選人 但是都想叫對方放棄選舉或是改當副手 期間還不時報導說換取交出組閣權跟立院 欸欸 這明明就是搓圓仔湯啊 雖然我是不看好藍白最後會合啦 可是可以這樣擺明了很高調的一直搓嗎 有沒有尊重選民的意志啊 有些信徒就真的很想選阿北啊 有些忠貞黨員就非藍不投啊 管你們公開談還是密室談 可以這樣一直談怎麼搓嗎 中選會不用出來說話嗎! ※ 每日發文數上限為5篇,自刪與板主刪除,同樣計入額度 ※ ※ 發文 內文請滿40字 ※ ------以上看完可使用 Ctrl+y 刪除------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A546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3.6.13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99856983.A.874.html

11/13 14:30, 5月前 , 1F
還沒登記都不算阿
11/13 14:30, 1F

11/13 14:30, 5月前 , 2F
登記方得生效
11/13 14:30, 2F

11/13 14:30, 5月前 , 3F
黨的程序 =/= 國家的程序
11/13 14:30, 3F

11/13 14:31, 5月前 , 4F
除非你們自己政黨內規有禁止搓湯圓
11/13 14:31, 4F

11/13 14:31, 5月前 , 5F
還沒登記,不然當初連宋就抓去關了
11/13 14:31, 5F

11/13 14:32, 5月前 , 6F
又沒登記
11/13 14:32, 6F

11/13 14:32, 5月前 , 7F
登記之後才算吧。
11/13 14:32, 7F

11/13 14:37, 5月前 , 8F
政黨正式提名後就會有這問題 當時換柱就有
11/13 14:37, 8F

11/13 14:37, 5月前 , 9F
遇到
11/13 14:37, 9F

11/13 14:37, 5月前 , 10F
法條裡哪有寫登記之後才算?法條裡明明
11/13 14:37, 10F

11/13 14:37, 5月前 , 11F
寫的是候選人或具有候選人資格者
11/13 14:37, 11F

11/13 14:40, 5月前 , 12F
而且體系解釋,第89條還規定到於政黨提
11/13 14:40, 12F

11/13 14:41, 5月前 , 13F
名作業也有適用,擺明就不以登記為客觀
11/13 14:41, 13F

11/13 14:41, 5月前 , 14F
處罰條件
11/13 14:41, 14F

11/13 14:43, 5月前 , 15F
綠的也都不提這件事我也覺得很奇怪,是
11/13 14:43, 15F

11/13 14:43, 5月前 , 16F
想要當萬一藍白合選上了,還可以提起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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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14:43, 5月前 , 17F
選無效之訴當備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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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14:54, 5月前 , 18F
姚立民已經準備十噸黑料 所以很有自信吧
11/13 14:54, 18F

11/13 18:24, 5月前 , 19F
藍白選民蠢到沒人尊重啊
11/13 18:24, 19F
文章代碼(AID): #1bKS9NXq (HatePolit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