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中天NCC癥結點就在這 但誰看得懂???
我剛剛看一下北高行的新聞稿 主要癥結點就在評分表配分
被告委員會109年11月18日之審議,未準用107年2月8日修正後申設審查辦法第13條第1項
規定之評分基準,卻以109年換照評分表為評分比重
然後下面一大段北高行解釋說明 我實在看不懂:
本件由被告7位委員為本件換照申請案,於109年11月18日第938次委員會議所填具資為審
議基礎之換照審查評分表(含第1階段法定駁回事由、第2階段申請書及營運計畫審查,及
第3階段其他應審酌事項)及109年11月18日第938次委員會議紀錄可知,7位委員多已將對
第3階段其他應審酌事項的考量,直接併入第2階段依換照審查辦法第11條第1項未來6年營
運計畫的60分及檢視過去營運計畫執行情形的40分予以評價,並就各個審查項目逐一表示
意見,繼在各項所定配分上限範圍分別予以評價給分,於審議後據以形成原告營運不善應
駁回本件換照申請之結論。然換照審查就未來6年營運計畫5個審查項目的評分標準,依衛
星廣播電視法第18條第3項授權訂定之換照審查辦法第11條第3項後段,係準用申設審查辦
法第13條第1項之規定。而申設審查辦法第13條第1項之規範內容,於105年6月21日原規定
(50、30、20、10、10)/120,即被告所稱自105年起使用的109年換照評分表之(25、15、
10、5、5)/60。之後為與評鑑及換照之評分基準一致,於107年2月8日全面修正為(40、20
、20、10、10)/100,即(24、12、12、6、6)/60。是以換照審查就未來6年營運計畫5個審
查項目的評分標準,自此即應準用107年2月8日修正後申設審查辦法第13條第1項規定之評
分標準,不容被告另行發布行政規則以代之。被告109年11月11日第937次委員會議通過的
109年換照評分表關此未來6年營運計畫60分部分(25、15、10、5、5)/60的評分比重,不
能發生取代之效力。則被告委員會109年11月18日之審議,就未來6年營運計畫60分的5個
審查項目,卻以109年換照評分表(25、15、10、5、5)/60為評分比重,違反換照審查辦法
第11條第3項後段規範之評分基準,形同改變執照的核發標準,容已造成該5個審查項目之
決策事實基礎錯誤而資訊不完全,足以影響所憑審議不予換照之結論,無從推算回復,原
處分自於法有違。至原告所述換照諮詢會議程序瑕疵等問題,不影響被告委員會議因實質
審議所作成意思決定之合法與否,併予說明。
-----
然後我去看NCC臉書說:
第五,重新評分仍然是不及格
NCC針對申請換照之業者,
就「頻道規劃、內控機制、財務規劃、組織人力、客服處理」
五項共60分進行評核。
通傳會處分配分:25、15、10、5、5
中天認定配分為:24、12、12、6、6
即便採中天見解,重新評分該新聞台仍為不及格。
大家看得懂那一大段北高行說明嗎? 看得懂幫我們白話翻譯一下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6.31.18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83805624.A.E9E.html
※ 編輯: johnny9667 (36.226.31.188 臺灣), 05/11/2023 19:47:50
推
05/11 19:50,
1年前
, 1F
05/11 19:50, 1F
→
05/11 19:50,
1年前
, 2F
05/11 19:50, 2F
推
05/11 19:52,
1年前
, 3F
05/11 19:52, 3F
→
05/11 19:54,
1年前
, 4F
05/11 19:54, 4F
→
05/11 19:54,
1年前
, 5F
05/11 19:54, 5F
→
05/11 19:54,
1年前
, 6F
05/11 19:54, 6F
→
05/11 19:54,
1年前
, 7F
05/11 19:54, 7F
→
05/11 19:54,
1年前
, 8F
05/11 19:54, 8F
→
05/11 19:54,
1年前
, 9F
05/11 19:54, 9F
→
05/11 19:54,
1年前
, 10F
05/11 19:54, 10F
→
05/11 20:01,
1年前
, 11F
05/11 20:01, 11F
→
05/11 20:01,
1年前
, 12F
05/11 20:01, 12F
→
05/11 20:02,
1年前
, 13F
05/11 20:02, 13F
→
05/11 20:02,
1年前
, 14F
05/11 20:02, 14F
→
05/11 20:11,
1年前
, 15F
05/11 20:11, 15F
→
05/11 20:13,
1年前
, 16F
05/11 20:13, 16F
→
05/11 20:13,
1年前
, 17F
05/11 20:13, 17F
我覺得妳直接回一篇文章會比較方便
※ 編輯: johnny9667 (36.226.31.188 臺灣), 05/11/2023 20:14:19
→
05/11 20:14,
1年前
, 18F
05/11 20:14, 18F
→
05/11 20:14,
1年前
, 19F
05/11 20:14, 19F
→
05/11 20:14,
1年前
, 20F
05/11 20:14, 20F
→
05/11 20:14,
1年前
, 21F
05/11 20:14, 21F
→
05/11 20:14,
1年前
, 22F
05/11 20:14, 22F
→
05/11 20:14,
1年前
, 23F
05/11 20:14, 23F
→
05/11 20:15,
1年前
, 24F
05/11 20:15, 24F
→
05/11 20:15,
1年前
, 25F
05/11 20:15, 25F
→
05/11 20:16,
1年前
, 26F
05/11 20:16, 26F
→
05/11 20:25,
1年前
, 27F
05/11 20:25, 27F
→
05/11 20:26,
1年前
, 28F
05/11 20:26, 28F
→
05/11 20:29,
1年前
, 29F
05/11 20:29, 29F
→
05/11 22:52,
1年前
, 30F
05/11 22:52, 30F
→
05/11 22:53,
1年前
, 31F
05/11 22:53, 31F
→
05/11 22:54,
1年前
, 32F
05/11 22:54, 32F
→
05/12 16:41,
1年前
, 33F
05/12 16:41, 33F
→
05/12 21:26,
1年前
, 34F
05/12 21:26, 34F
→
05/12 21:27,
1年前
, 35F
05/12 21:27, 35F
→
05/12 21:27,
1年前
, 36F
05/12 21:27, 36F
→
05/12 21:28,
1年前
, 37F
05/12 21:28, 37F
→
05/12 21:28,
1年前
, 38F
05/12 21:28, 38F
→
05/13 04:05,
1年前
, 39F
05/13 04:05, 39F
→
05/13 07:06,
1年前
, 40F
05/13 07:06, 40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