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應該考慮修法剝奪法官裁量權已回收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胖達稱霸地球)時間2年前 (2022/08/25 15:53), 編輯推噓2(4214)
留言20則, 10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1/1
為什麼台灣殺人的行為人可以肆無忌憚? 根本問題其實在於法官的官僚心態 刑法271條 第 271 條 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預備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殺人罪,法官可以選擇判死刑 無期徒刑,或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 這就是裁量權 如果你是法官,你判一個死刑,被害人家屬或許會感到安慰, 但吠死團體,媒體,狗民代天天罵你 長官也會連帶挨譙,當然也會找你麻煩 於是你可能直接黑掉,考績永遠别想甲等 如果判決有點瑕疵 那你更爽,可能被譙到要離職 不會有人支持你同情你 但如果判徒刑,頂多被被害人家屬罵一罵 社會上的聲音會不滿 但不會有人把你抓出來釘, 長官也不會找你麻煩 如果你是法官你會怎麼做? 因為正義和熱血,做應該做的事? 這是真實社會,不是漫畫啊。。 所以最好的方法。直接修法 在殺人罪上剝奪法官裁量權 違反殺人罪就是唯一死刑,沒有選擇餘地 這樣才能增加犯罪成本,才能遏止這種歪風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4.169.16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61414038.A.89C.html

08/25 15:54, 2年前 , 1F
應該要剝奪po廢文的權利
08/25 15:54, 1F

08/25 15:54, 2年前 , 2F
我贊成 不要敢做不敢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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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15:55, 2年前 , 3F
這時候就要把國民法官放進來,畢竟是社會矚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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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16:00, 2年前 , 4F
不贊成..唯一死罪這樣的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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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16:05, 2年前 , 5F
依國民法官法,這案件是可以適用國民法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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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16:06, 2年前 , 6F
ZZ就是陪審制阿 DPP喊了二十年陪審制 一朝完全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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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16:06, 2年前 , 7F
政 陪審制沒了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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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16:07, 2年前 , 8F
台灣的民情本來就適合陪審制 又可以順道送那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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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16:07, 2年前 , 9F
院舊勢力進墳場 DPP不想阿 想跟法院做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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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16:09, 2年前 , 10F
以前擄人勒贖在懲治盜匪條例是唯一死刑 為什麼廢除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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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16:09, 2年前 , 11F
不是應該改回來 有興趣的可以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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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16:29, 2年前 , 12F
你們在捧陪審制之前可不可以先去了解參審制在幹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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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16:30, 2年前 , 13F
陪審制才不能解決刑期裁量問題好嗎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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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16:38, 2年前 , 14F
三權分立要改為包青天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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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17:04, 2年前 , 15F
好棒哦 反正殺一個人跟殺100個人都一定判死刑 那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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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17:04, 2年前 , 16F
該會有殺人魔在殺一個人後持續瘋狂殺掉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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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17:15, 2年前 , 17F
他今天會殺一個人,放出來後一樣會有再殺人的機會。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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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17:15, 2年前 , 18F
我看不順眼殺掉即可,只是關一關就出來了!還能假釋呢~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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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17:15, 2年前 , 19F
教化?笑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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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18:06, 2年前 , 20F
15樓邏輯
08/25 18:06, 20F
文章代碼(AID): #1Z1ogMYS (HatePolit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