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卯起來吉 正牌業者、遭影射律師都要告謝龍介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塔拉斯)時間1年前 (2022/07/07 13:34), 編輯推噓4(516)
留言12則, 11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1/1
1.新聞網址︰ ※ 網址超過一行 請縮網址 ※ https://www.ctwant.com/article/193570?utm_source=share&utm_medium=mobile 2.新聞來源︰ CTWANT周刊王 3.完整新聞標題 ※ 請完整轉載標題 請勿修改與編排 ※ 卯起來吉 正牌業者、遭影射律師都要告謝龍介 4.完整新聞內容︰ ※ 請完整轉載原文 請勿修改內文與編排 ※ 國民黨台南市長參選人謝龍介今(7)日北上舉行記者會,指控台南市長黃偉哲透過律師向 當地靈骨塔業者收款720萬元,但疑似是烏龍一場;靈骨塔業者啟承建設公司發布聲明,公 司正派經營,從沒有授權任何人或有任何必要行賄,謝龍介今日所言,完全悖離事實,將 依法追訴,而被波及的律師事務所也表示將於今日提告。 被謝龍介指控行賄的靈骨塔業者啟承建設公司聲明,不管於行政程序上遇到多少阻礙,本 公司一向遵循合法管道尋求救濟,並委任專業律師處理法律問題,所有支出委任費用均是 公司資金,而非個人資金,故謝龍介所指控行賄等情事,均非事實。 公司聲明指出,本公司與宏宇法律事務所間的委任關係並非只有福龍寶塔單一案件,而是 另有其他交辦案件,宏宇法律事務所所寄發的帳單並非僅有一期,而是依照公司實際使用 時數陸續結算,自109年10月委任至今,交辦卷宗達萬餘頁;公司董事長與法律事務所共同 召開幾十次會議,法律函文、訴狀皆由事務所撰擬。 針對與謝龍介合開記者會的李瑞祥所言,公司聲明也表示,李瑞祥僅是109年10月間受本公 司所託協助進行陳情,後由董事長接手與宏宇法律事務所的相關業務,李從來沒有到訪事 務所,也沒有參與後續任何法律文書、策略之討論,一時不查僅憑個人情緒發表錯誤不實 言論,本公司深感遺憾。 公司聲明強調,經營誠屬不易,不希望有任何政治人物趁機煽動本公司同仁散佈不實訊息 ,以達成政治目的,本公司也不想介入政治漩渦,公司與黃偉哲市長素來無任何互動,更 無金錢往來,有關謝龍介今日記者會內容,完全悖離事實,利用本公司同仁散佈不實訊息 ,甚至揚言向本公司同仁提告,本公司深感遺憾,並將依法追訴,以維權益。 此外,被謝龍介影射的宏宇法律事務所也聲明,謝龍介公開本所收受私人靈骨塔業者的法 律顧問費用,並張貼經變造、刻意遮掩啟承建設公司匯款單上匯款人董事長親筆簽名,本 所早已予以駁斥。聲明痛斥,謝龍介屢次散佈不實言論,且經通知仍拒不查証,顯為惡意 損害本所聲譽,為維護合法權益,本所只得採取法律手段,並將於今日正式向司法機關提 起訴訟,以正視聽。 5.附註、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備註 ※ 可憐哪龍介仙 馬上被告 剛剛記者會上的小丑真的不知道哪裡找的 匯款單果然也被人家說是變造的 繼車底追蹤器跟水庫文旦後,又一最新力作XDDD ※ 「Live」、「新聞」、「轉錄」此類文章每日發文數總上限為3篇, 自刪與板主刪除,同樣計入額度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26.167.16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57172059.A.A43.html

07/07 13:35, 1年前 , 1F
有聲量了有聲量了 穩
07/07 13:35, 1F

07/07 13:36, 1年前 , 2F
趕快 我要看真相
07/07 13:36, 2F

07/07 13:36, 1年前 , 3F
等司法流程開始跑都已經選完了 現在聲量比較重要
07/07 13:36, 3F

07/07 13:37, 1年前 , 4F
科科
07/07 13:37, 4F

07/07 13:38, 1年前 , 5F
謝龍介聲勢大漲,民進黨只剩高雄了
07/07 13:38, 5F

07/07 13:41, 1年前 , 6F
不管怎樣台南看起來民進黨也要輸掉了
07/07 13:41, 6F

07/07 13:56, 1年前 , 7F

07/07 14:10, 1年前 , 8F
笑死,開完記者會被各方人馬告,龍介仙也算是前無古人
07/07 14:10, 8F

07/07 14:10, 1年前 , 9F
07/07 14:10, 9F

07/07 14:28, 1年前 , 10F
笑死,小丑無誤
07/07 14:28, 10F

07/07 18:22, 1年前 , 11F
夢裡什麼都有,柯韓粉繼續幻想六都全拿XD
07/07 18:22, 11F

07/07 18:34, 1年前 , 12F
謝龍介這種小丑爆料只有柯韓粉會信吧
07/07 18:34, 12F
文章代碼(AID): #1Ynd1Rf3 (HatePolit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