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離譜!失智101歲人瑞連三次獲選「國民法官」審殺人案 桃園地院:無違失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樹大便是美)時間1年前 (2022/06/29 09:33), 編輯推噓4(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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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pbrother (LP哥(LP = Love & Peace))》之銘言: : 1.新聞網址︰ :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20628/DDB2690F019E8ED8DA7D67CB5D : 70 歲以上可以辭任但是又要通知三次之後才能辭, : 為啥要浪費這麼多錢和時間在通知, : 以及造成相關國民的困擾和行政作業的繁瑣, : 國民法官上路之後還會不會遇到更多問題? 還好吧 至少知道一件事情是 政府還沒有私下取得你的私人健康資料 如果有互通 那行政權 司法權就不會犯這種錯了 我覺得這種都小事情 就寄出通知信 回復沒收到 或是有特殊因素 排除就好 行政程序問題都好解決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175.20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56466382.A.DE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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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第一次通知家屬也告知健康狀況還是照樣第二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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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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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s 就程序問題 第一次跑 公家機關本來就是比較笨重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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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寫得這麼驚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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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整個聯繫的狀況應該查清楚,並且公開原因,因為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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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公正問題的建立與毀壞都在公開透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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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規定的不是法院 是司法院 法院只是按規定去施行的 要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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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要司法院去重新頒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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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要是自己裁決那就越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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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9 11:42, 1年前 , 10F

06/29 11:43, 1年前 , 11F
年齡不就是條件?
06/29 11:43, 11F
文章代碼(AID): #1YkwlEtc (HatePoli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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