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這邊怎沒有人嗆阿北違憲?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ns954411)時間2年前 (2021/07/31 11:39),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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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解釋第806號宣布臺北市政府的法規違憲耶 臺北市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許可辦法,沒有地方立法,沒有授權 去限制街頭藝人 這個法規從民國94年4月27日訂定,一直到110年3月24日才廢止 廢止前就被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用 108 年訴字第 179 號判決 在 109 年 01 月 02 日修理一頓了,但是還存在到110年 有沒有阿北的市政府一直默許違憲法律到110年阿 阿北不是人權先鋒,憲政守護者嗎?幫忙同志釋憲。 怎可以容許他做了四年都沒發現違憲法律一直欺負街頭藝人阿 這樣還可以當憲政保障的阿北嗎?從103年12月25日就職,一直110年3月24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7.22.4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27702792.A.1D7.html

07/31 12:04, 2年前 , 1F
阿北看不懂吧
07/31 12:04, 1F

07/31 12:38, 2年前 , 2F
你去告啊
07/31 12:38,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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