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用港區國安法罷捷? 陸委會:不支持在台適用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變形驚肛AAA)時間3年前 (2021/02/05 07:57), 3年前編輯推噓3(5219)
留言26則, 9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1/1
一、新聞網址 https://reurl.cc/ynMrZE 二、新聞來源 CNA 三、新聞標題 用港區國安法罷捷? 陸委會:不支持在台適用 四、完整新聞內容 最新更新:2021/02/04 22:11 (中央社記者賴言曦台北4日電)中選會日前公告罷捷團體對無黨籍高雄市議員黃捷的罷免理由書,但因理由涉及挪用港區國安法惹議。陸委會今天表示,港區國安法是欠缺民主合法程序的惡法,不支持適用在台灣。 中央選舉委員會日前公告罷捷團體罷免黃捷的理由書,其中第5點為「違法介入港暴進行物資募集,對中態度嚴重雙標」、「募集物資部份明顯違反國安法第21條」。 民進黨發言人謝佩芬今天稍早透過聲明表示,台灣國安法總共只有10條,反倒是港區國安法有第21條。 大陸委員會發言人邱垂正今天下午在例行記者會回應媒體相關提問時表示,陸委會尊重中選會職責,對罷免案沒有評論。但港區國安法欠缺民主合法程序,不僅嚴重傷害港人基本權益,也動搖香港「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基礎及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邱垂正強調,港區國安法已影響區域安全,造成國際社會不安,相信所有愛好自由與和平的人士都不會支持此一惡法,更不會支持適用在台灣。(編輯:楊昇儒)1100204 五、心得 記得泣跟蘋果對這件事情 在文內都有放上罷捷的說法 我記得以前CNA也通常會放上兩邊說法 可是這篇完全沒有提到罷捷那邊的回應 我覺得CNA 這樣不太行啊 讓我感到恐怖的是 這件事的事實你知我知獨眼龍也知 但是兩三個主流媒體還是一直抹 甚至CNA這篇都沒有提到罷捷分的說法 如果黃捷是靠這種步數保留下來 我會覺得蠻難過得 是多看不起黃捷才會用這種奧步幫忙? ----- Sent from JPTT on my Google Pixel 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2.133.13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12483069.A.B81.html

02/05 08:13, 3年前 , 1F
其實就寫錯,硬要扯
02/05 08:13, 1F
大家都假裝支持反造謠 但風向對自己有利的都裝沒看到 ※ 編輯: platinum500a (27.242.133.139 臺灣), 02/05/2021 08:17:49

02/05 08:32, 3年前 , 2F
那台版國安法呢 台灣自已也有一部法律
02/05 08:32, 2F

02/05 08:35, 3年前 , 3F
這發言明明就中規中舉,難道這機關要幫他說是筆誤嗎
02/05 08:35, 3F
採用兩面說法是新聞記者很基本的素養吧 至少其他標題殺新聞 內文還會附上平衡一下

02/05 08:35, 3年前 , 4F
違反台灣國安法,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千
02/05 08:35, 4F

02/05 08:36, 3年前 , 5F
萬元以上一億元以下罰金,那既然黃捷違法你們所謂2-1,
02/05 08:36, 5F

02/05 08:36, 3年前 , 6F
直接提告啊~硬拗耶
02/05 08:36, 6F
我支持黃捷但反對這種無腦抹紅 當初用2-1罷捷真的笑話 然後現在挺捷用這種奧步也變成笑話 你喜歡是你的事 ※ 編輯: platinum500a (27.242.133.139 臺灣), 02/05/2021 08:38:21

02/05 08:40, 3年前 , 7F
就說假如違法直接告更快~七年以上刑期,怎麼就不告呢~
02/05 08:40, 7F
你好像看不懂我說的 我當然覺得黃捷沒違法 你一直跳針違法這點 轉移我想討論的重點 目的是啥? ※ 編輯: platinum500a (27.242.133.139 臺灣), 02/05/2021 08:40:10

02/05 08:41, 3年前 , 8F
哪裡造謠?香港國安法本來就不適用於台灣
02/05 08:41, 8F
一個智商正常的台灣人罷免政客肯定都是用台灣自己的法律 確定不是筆誤? 確定是採香港國安法了? ※ 編輯: platinum500a (27.242.133.139 臺灣), 02/05/2021 08:41:37 ※ 編輯: platinum500a (27.242.133.139 臺灣), 02/05/2021 08:42:17 ※ 編輯: platinum500a (27.242.133.139 臺灣), 02/05/2021 08:43:11

02/05 08:43, 3年前 , 9F
兩面説法?在歷經過美國大選之後,媒體報導時的兩造説法
02/05 08:43, 9F

02/05 08:43, 3年前 , 10F
都只能參考用
02/05 08:43, 10F

02/05 08:43, 3年前 , 11F
你重點是啥,寫錯可以改啊,有新聞啊,罷捷團體、國民黨
02/05 08:43, 11F

02/05 08:43, 3年前 , 12F
稱誤植「國安法21條」 中選會:未接獲更正要求
02/05 08:43, 12F

02/05 08:45, 3年前 , 13F
時間點問題
02/05 08:45, 13F

02/05 08:46, 3年前 , 14F
就昨天新聞什麼時間點,重點講清楚啊
02/05 08:46, 14F

02/05 08:53, 3年前 , 15F
罷捷方說誤植 也從來沒說是香港國安法 媒體怎麼可以
02/05 08:53, 15F

02/05 08:53, 3年前 , 16F
一直扣香港國安法到別人頭上 重點就這樣
02/05 08:53, 16F

02/05 08:54, 3年前 , 17F
可以改,你有看到重點嗎~
02/05 08:54, 17F

02/05 08:54, 3年前 , 18F
在輿論爆發前 罷捷不知道又怎麼會提更正要求
02/05 08:54, 18F

02/05 08:55, 3年前 , 19F
這個是昨天早上新聞,一整天給你改,你不改,怪誰啊
02/05 08:55, 19F

02/05 08:56, 3年前 , 20F
你所謂輿論爆發,是昨天才爆嗎?要不要去看新聞
02/05 08:56, 20F

02/05 08:57, 3年前 , 21F
公務機關的行政程序 少說兩三天多到一個禮拜 哪有這
02/05 08:57, 21F

02/05 08:57, 3年前 , 22F
麼快 至少還要繼續觀察 倒是你真的相信國民黨回去用
02/05 08:57, 22F

02/05 08:57, 3年前 , 23F
香港國安法這點嗎?
02/05 08:57, 23F

02/05 08:58, 3年前 , 24F
他們提要改,還管什麼公務機關時間,有提要改嗎?沒有啊
02/05 08:58, 24F

02/05 09:22, 3年前 , 25F
沒說要改阿 不就要硬耍蠢到底
02/05 09:22, 25F

02/05 09:31, 3年前 , 26F
第2-1條讀如「第二條之一」,不是「第二之一條」
02/05 09:31, 26F
文章代碼(AID): #1W78dzk1 (HatePolit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