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罷佛比罷韓更有指標性
沒錯,複數選區罷免的確該重寫,
但絕對不是你說的門檻太低,
而是9%當選,卻要25%罷免的弊病。
明明就是現在罷免門檻實在高得非常離譜,
我反而認為應該要進一步往下調整,
比如說修改成25%/選區應選人數之類的。
※ 引述《m82 (跟著美帝發大財)》之銘言:
: 基本上我認為議員這種複數選區的公職罷免法要重寫,不能套用單一選區的制度
: 複數選區的設立除了讓選區不要切割得太零碎外,另一大目的就是讓處於相對少
: 數的選民也能選出他們的代表人,而佛地魔的罷免案證明了一件事
: "只要該選區的大黨看誰不爽,就能糾眾消滅掉他不爽的議員"
: 而且如果是小黨或無黨籍議員完全沒有反制手段,因為就算是選區最高票,了不
: 起也就總票數的10%出頭,要怎麼面對大黨25%的輾壓? 當初的港湖最高票高嘉瑜
: 有拿到25%嗎
: 當然佛本人的黑歷史太多,但票開出來後要推衍出這個結果一點都不困難,只要
: 該選區有25%O粉,加上一堆跟風仔幾乎差不多是想修理誰就修理誰,而當初投票
: 選出該議員選民的意見,就這樣直接抹消
: 這已經不是民主,是貨真價實的多數霸凌少數
: 這種反民主的罷免法是一定要修的,只是現在搞報復性罷免的幾乎都是藍白仔,
: 執政黨就算想修法也會被打成反民主,真要修法,可能要等到各縣市議會被惡搞
: 到完全失去代表性吧
: 對了,罷韓是完全不同的,一來市長是單一選區,相對多數才能當選,二來韓國瑜
: 的罷免票數比他的市長得票數還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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