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控司法已死不斷被妖魔化 蘇震清宣布絕食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0-12-01/502118
控司法已死「不斷被妖魔化」 蘇震清宣布即刻絕食抗議
新頭殼newtalk | 陳佩君 台北市報導
捲入SOGO立委涉賄案的立委蘇震清目前仍在羈押中,其妻子廖靖汝與律師陳佳瑤今天(1日
)上午召開者會表示,蘇震清即刻在看守所內絕食抗議。陳佳瑤也代蘇震清發表3點聲明,
他痛斥其司法人權被剝奪,他不斷遭受妖魔化、羅織罪名,檢調單敢如此膽大妄為的辦案
,「我認為台灣的司法已死,為了捍衛我,我即刻起絕食抗議」。
為抗議司法不公、自證清白,廖靖汝、陳佳瑤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痛斥檢調單位違
反程序正義、剝奪司法人權。蘇陣營指出,檢察官曾信誓旦旦說有兩個獨立錄音系統,並
承諾7天內轉交,但如今提供錄音檔還是不全,有非常多的關鍵證詞受到遮蔽,同樣有人
為變造嫌疑。
陳佳瑤說,已把錄音檔情況轉述給蘇震清,他聽聞後心情沉重,也很痛心,因此提出3點
說明。
蘇震清聲明如下:
一、司法的程序正義是受憲法保障的人民基本權利,無罪推定更是國際人權公約所明列事
項。若符合司法程序正義公平的審判,我願意接受,但是截至目前為止,檢調單位已經有
太多違反程序正義的作為,明顯有刻意入我於罪之嫌。一開始就違反偵查不公開,藉由放
假消息給媒體說我是搜索前14天才還款,事實是三年多前我就全部還清,郭克銘從不是助
理、更不是我辦公室主任。檢調卻刻意放出總總不實圖影響輿論,毀滅我的人格。
二、依據刑事訴訟法100條之1,「訊問被告,應全程連續錄音;必要時,並應全程連續錄
影」向法院申請錄影錄音是我的司法人權,但這些錄音錄影其中有許多地方遭遮蔽,11月
20日在法庭上,檢察官對我們正當的訴求卻以輕佻的吻揶揄說是我們潑臟水,還說希望立
法院提供更多經費改善設備檢察官辯稱,地檢署有第二套備用的錄音設備,願意在七天內
提供給法院,没想到檢察官在11月20日下午就已拷貝完成,卻直至27日周五下班前才提供
給法院,使我們在昨日11月30日週一上午才取得這些錄音檔,如此拖延到底是什麼目的?
三、我們取得檢察官所謂的「備用錄音帶」經比對檢查之後發現,除了所要求的錄音檔仍
未完全提供之外,仍有多數的關鍵錄音遭受遮蔽、聽不到聲音,疑似有人為變造之嫌。檢
察官不是在11月20日當庭向法院陳述有兩套獨立的錄影錄音設備嗎?難道兩套都同時故障?
檢調罔顧司法人權又如此輕率行事,到底是誰在潑臟水?我的司法人權被剝奪,不斷遭受妖
魔化、羅織罪名,是誰指使?檢調單敢如此膽大妄為的辦案。我認為台灣的司法已死,為
了捍衛我,我即刻起絕食抗議。
被民進黨停權的蘇震清,被控收受太流公司前董事長李恆隆2580萬元,被依職務收賄罪起
訴並羈押,廖靖汝20日出面替丈夫喊冤,質疑檢調故意把蘇震清妖魔化,訊問筆錄錄音內
容多處出現干擾雜訊,經過專業機構認定,不排除錄音檔遭剪接、疊加等人為變造情況,
今天再度偕律師召開記者會說明該案,強調她會尊重先生絕食的決定。
都幾歲還在那邊偵查不公開
案件在偵查中,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經審酌公共利益之維護或合法權
益之保護,認有必要時,偵查機關或偵查輔助機關得適度公開或揭露偵查
程序或偵查內容。但其他法律有不得公開或揭露資訊之特別規定者,從其
規定:
一、對於國家安全、社會治安有重大影響、重大災難或其他社會矚目案件
,有適度公開說明之必要。
兩千多萬說不清還在那邊說不公開
幹
--
不可忘記的憤怒:
20200604 鐵警李承翰父親 長期鬱悶吐血亡
https://imgur.com/4CW4Npj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222.1.2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06796760.A.8DF.html
→
12/01 12:26,
3年前
, 1F
12/01 12:26, 1F
推
12/01 12:27,
3年前
, 2F
12/01 12:27, 2F
推
12/01 12:28,
3年前
, 3F
12/01 12:28, 3F
→
12/01 12:29,
3年前
, 4F
12/01 12:29, 4F
推
12/01 12:29,
3年前
, 5F
12/01 12:29, 5F
推
12/01 12:30,
3年前
, 6F
12/01 12:30, 6F
推
12/01 12:31,
3年前
, 7F
12/01 12:31, 7F
→
12/01 12:32,
3年前
, 8F
12/01 12:32, 8F
→
12/01 12:32,
3年前
, 9F
12/01 12:32, 9F
你忘了徐永明?
→
12/01 12:32,
3年前
, 10F
12/01 12:32, 10F
→
12/01 12:32,
3年前
, 11F
12/01 12:32, 11F
→
12/01 12:32,
3年前
, 12F
12/01 12:32, 12F
→
12/01 12:32,
3年前
, 13F
12/01 12:32, 13F
推
12/01 12:33,
3年前
, 14F
12/01 12:33, 14F
推
12/01 12:33,
3年前
, 15F
12/01 12:33, 15F
如果法律沒有還他清白 他就不能吃飯 以後吃一次我酸他一次
※ 編輯: q347 (203.222.1.28 臺灣), 12/01/2020 12:34:54
推
12/01 12:36,
3年前
, 16F
12/01 12:36, 16F
→
12/01 12:38,
3年前
, 17F
12/01 12:38, 17F
→
12/01 12:45,
3年前
, 18F
12/01 12:45, 18F
→
12/01 12:46,
3年前
, 19F
12/01 12:46, 19F
→
12/01 13:02,
3年前
, 20F
12/01 13:02, 20F
推
12/01 14:32,
3年前
, 21F
12/01 14:32, 21F
推
12/01 19:19,
3年前
, 22F
12/01 19:19, 22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