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炒股重罪,炒房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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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載連律師立委都對購屋產生壓力,至今並未買房。
https://reurl.cc/odbOaM
我個人是認為政府的責任不是站空方打壓房價,而是制定公平的遊戲規則,讓房市朝正常
的市場機制,讓供給與需求發揮價格發現的功能。
就台灣現況而言,以供需來看,目前台灣少子化越來越嚴重,房市明顯的供給大於需求;
以基本面來看,房價所得比更是早已超出合理可負擔範圍。不論從何種指標來看,台灣房
價的泡沫皆相當嚴重,房市正常交易無法發揮價格發現的功能,市場展現明顯的無效率。
這其中我認為最大的問題,莫過於政府並未嚴格管控建商企圖操縱房價的所謂定
錨行為,以目前的實價登錄機制,針對(關係人交易),只有標示,並無罰則。相對於證交
法155條對於操縱股價,左手賣右手買的假交易,則有3-10年的刑罰,我國司法對操縱房
價的行為未免也太寬容。建商定錨成功就賺到了,失敗也沒損失,我要是建商也會對定錨
樂此不疲。
我個人是認為政府不該干預房屋交易價格的高低,但對於妨礙正常市場交易的行
為,不但需要遏止,更需嚴懲,就像對證券交易的管理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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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7.217.196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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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DNSKHY (101.137.217.196 臺灣), 11/24/2020 10: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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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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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方要賣多高,只要有人願意買,他人無從干涉。這裡要討論的是左手賣給右手,企圖操
縱價格的假交易。在證交法是重罪,但房屋假交易並無罰則,未免太不合理。
※ 編輯: DNSKHY (101.137.217.196 臺灣), 11/24/2020 10:2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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