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有人知道為何結婚年齡要下修至18歲嗎?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再想想)時間3年前 (2020/10/26 22:10), 3年前編輯推噓0(7731)
留言45則, 19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1/1
通常修法是基於民意的要求 但是結婚年齡下修到18歲 到底當初修法的動力來自哪裡? 舊法是20歲以前要法定代理人(通常是父母)同意 新法不用父母同意 這樣對誰有利? 假設一個情況 大二學生 A男 B女 都滿18未滿20 若A男對B女性侵 A男事後又對B女求婚 B女在思慮不周的情況下答應 未料不到一年A男玩心未泯 B女覺得被騙 主張婚前的性行為是基於被迫 對A男提告性侵 請問A男可否抗辯 婚前非自願性行為已經被被結婚的程序所治癒 請問未來的國民法官們 你們覺得誰有理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56.15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03721459.A.83B.html

10/26 22:12, 3年前 , 1F
因為民法成年年齡要調整為18歲
10/26 22:12, 1F

10/26 22:13, 3年前 , 2F
就把民法跟刑法統一吧 不然18歲要負刑責卻又沒對應
10/26 22:13, 2F

10/26 22:13, 3年前 , 3F
的權利
10/26 22:13, 3F
不不不...民法20歲的行為能力規定 是保護未成年人 也就是說18歲買房子 沒有父母同意是不生效力的 避免年紀輕輕就背債 而且民法行為能力的概念 跟刑法處罰犯罪的概念 應該不能混淆 ※ 編輯: Dodoroiscute (180.217.156.151 臺灣), 10/26/2020 22:13:24

10/26 22:14, 3年前 , 4F
舊法是男18 女16 嚴格來說沒有下修
10/26 22:14, 4F
舊法18是要經父母同意 新法是自己決定 不用法定代理人同意 ※ 編輯: Dodoroiscute (180.217.156.151 臺灣), 10/26/2020 22:15:07

10/26 22:14, 3年前 , 5F
民法把成年由20改成18 婚姻只是其中一項
10/26 22:14, 5F

10/26 22:15, 3年前 , 6F
所以根本沒有特別針對婚姻下修的規定
10/26 22:15, 6F
※ 編輯: Dodoroiscute (180.217.156.151 臺灣), 10/26/2020 22:17:49

10/26 22:15, 3年前 , 7F
你根本沒搞清楚好嗎
10/26 22:15, 7F

10/26 22:16, 3年前 , 8F
再想想
10/26 22:16, 8F

10/26 22:16, 3年前 , 9F
民法改18成年後 若唯獨婚姻要20 也是沒道理的
10/26 22:16, 9F

10/26 22:18, 3年前 , 10F
兩件不相關的事情
10/26 22:18, 10F

10/26 22:19, 3年前 , 11F
你自己說不要混淆 可是你後面的例子也是舉刑法來混淆啊
10/26 22:19, 11F
我的意思是說 兩者的目的不同 是針對二樓的說法 我舉的例子 是假設有這樣的可能性 那麼修法到底是對誰有利? ※ 編輯: Dodoroiscute (180.217.156.151 臺灣), 10/26/2020 22:22:23

10/26 22:21, 3年前 , 12F
(  ̄ c ̄)y▂ξ 什麼年代了 還有這種貞操被奪應許終
10/26 22:21, 12F

10/26 22:21, 3年前 , 13F
性侵是刑法問題吧
10/26 22:21, 13F
對啊 但是若用結婚的程序 是否可以治癒或補正原本性侵的過錯呢?

10/26 22:21, 3年前 , 14F
身的鳥案
10/26 22:21, 14F
就思慮不周 不然為何有人被性侵卻還要自殺? ※ 編輯: Dodoroiscute (180.217.156.151 臺灣), 10/26/2020 22:25:05

10/26 22:24, 3年前 , 15F
清朝人喔
10/26 22:24, 15F

10/26 22:26, 3年前 , 16F
....性侵是刑法的問題 跟民法修不修有啥關係?
10/26 22:26, 16F
所以你會覺得 A男有罪嗎? ※ 編輯: Dodoroiscute (180.217.156.151 臺灣), 10/26/2020 22:27:08

10/26 22:26, 3年前 , 17F
用結婚去彌補性侵的過錯本身就是一個很病態的思想
10/26 22:26, 17F
所以你認為A男有罪?

10/26 22:27, 3年前 , 18F
而且性侵行為會被結婚行為治癒? 這是哪裡來的說法?
10/26 22:27, 18F
A男的主張...B女都跟他結婚了 表示B女主張的非自願是不可採信 ※ 編輯: Dodoroiscute (180.217.156.151 臺灣), 10/26/2020 22:29:21

10/26 22:28, 3年前 , 19F
1.性侵案不屬於國民法官適用範圍 太輕了2.地檢署直接就
10/26 22:28, 19F

10/26 22:28, 3年前 , 20F
不起訴 順便起訴B女誣告
10/26 22:28, 20F

10/26 22:28, 3年前 , 21F
那20歲被性侵然後結婚不也一樣?現在就是18歲以上你就
10/26 22:28, 21F

10/26 22:28, 3年前 , 22F
被認定有自主意識能在刑民法負責
10/26 22:28, 22F
所以這樣真的保護當事人嗎? 還是讓某一方有脫罪的手段? 但通常人的年齡越低 其實判斷力是越弱的 所以才會有"年輕不懂事"的說法

10/26 22:29, 3年前 , 23F
毫無抗辯的必要
10/26 22:29, 23F
為何? ※ 編輯: Dodoroiscute (180.217.156.151 臺灣), 10/26/2020 22:32:25

10/26 22:30, 3年前 , 24F
那是由法官判斷啊 根本不會有結婚可以治癒性侵行為的問
10/26 22:30, 24F

10/26 22:30, 3年前 , 25F
題 是法官判斷有沒有性侵 這跟結婚是兩碼子事
10/26 22:30, 25F

10/26 22:31, 3年前 , 26F
這跟有沒有下修根本沒有關係好嗎? 18 20 30 40歲代換這
10/26 22:31, 26F

10/26 22:31, 3年前 , 27F
題有什麼差嗎?
10/26 22:31, 27F
現在就是假設你是法官 你會怎麼判斷啊? 現實上人的心智隨年齡不同啊 ※ 編輯: Dodoroiscute (180.217.156.151 臺灣), 10/26/2020 22:33:49 ※ 編輯: Dodoroiscute (180.217.156.151 臺灣), 10/26/2020 22:34:19

10/26 22:35, 3年前 , 28F
廢話 你一開始不就講了A男性侵B女
10/26 22:35, 28F
所以事後有沒有結婚...你覺得沒差...所以A男有罪? ※ 編輯: Dodoroiscute (180.217.156.151 臺灣), 10/26/2020 22:39:11

10/26 22:39, 3年前 , 29F
年紀越大越雞掰 越嫁不出去
10/26 22:39, 29F

10/26 22:53, 3年前 , 30F
你這情況 你覺得20後就不會有嗎
10/26 22:53, 30F

10/26 22:59, 3年前 , 31F
18跟20心智年齡真的有差很多嗎 我不認為
10/26 22:59, 31F

10/26 23:07, 3年前 , 32F
我認為18歲已成熟,可以獨立負責,支持修法。
10/26 23:07, 32F

10/26 23:10, 3年前 , 33F
然後你正文舉的例子,就等上法庭看證據來論定,依法依
10/26 23:10, 33F

10/26 23:10, 3年前 , 34F
個案具體情況來涵攝適用,不存在因為結婚可治癒的說法。
10/26 23:10, 34F

10/26 23:10, 3年前 , 35F
基本上個人自主權不可侵犯,婚內性侵也成罪。
10/26 23:10, 35F
所有推文中論述最完整。 果然專業。

10/26 23:11, 3年前 , 36F
哪個判例用過"治癒"這種說詞的
10/26 23:11, 36F

10/26 23:22, 3年前 , 37F
1.人民素質比以前時代高 2.解決少子化
10/26 23:22, 37F
※ 編輯: Dodoroiscute (180.217.156.151 臺灣), 10/26/2020 23:31:11

10/26 23:47, 3年前 , 38F
A性侵B B不提告還跟A結婚 法律不保護這種蠢蛋
10/26 23:47, 38F

10/27 00:00, 3年前 , 39F
性侵並不會因為結婚而免刑,頂多只是法官量刑的參考,你
10/27 00:00, 39F

10/27 00:00, 3年前 , 40F
根本搞混民法跟刑法的差別了
10/27 00:00, 40F

10/27 00:33, 3年前 , 41F
這個有案例,男性侵女後來結婚,女在被性侵後結婚前提告
10/27 00:33, 41F

10/27 00:33, 3年前 , 42F
性侵,法官判男被告有罪
10/27 00:33, 42F

10/27 10:04, 3年前 , 43F
其實性侵要告成功很難,證據充足、耗費時間耗費精神、
10/27 10:04, 43F

10/27 10:04, 3年前 , 44F
二度、三度傷害都有可能。
10/27 10:04, 44F

10/27 10:06, 3年前 , 45F
對了,就算成功,加害人刑責通常不會大到哪去。
10/27 10:06, 45F
文章代碼(AID): #1VbjZpWx (HatePolit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