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居家檢疫處罰的漏洞?已刪文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ViVi)時間4年前 (2020/03/25 11:14), 編輯推噓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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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傳染病防治法,受隔離者擅自離開,可處20萬至100萬元罰鍰。 根據裁罰基準 擅離小於2小時,處20萬元 擅離2到6小時,處30萬元 擅離6至24小時,處50萬元 擅離24小時至72小時間,處70萬元 若超過72小時,處100萬元 昨天睡覺突然想到 拿健身業當例子好了 假設今天world gym 找一位應隔離者 給他25萬就好 (20萬罰金+5萬補貼) 叫他去成吉思汗運動2小時 然後再通報媒體 警察 接下來成吉思汗會怎麼樣大家都知道 停業14天甚至一個月 解約肯定會有 消費者後續一定會有心理上的影響 world gym爽一波 比砸錢買廣告更有效 更大型的企業這樣操作的話影響更大 比如百貨業之類的 雖然應該不會有人這樣做 但這樣用錢就可以解決的罰則是不是漏洞? 是不是該關一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6.2.14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585106089.A.D67.html

03/25 11:16, 4年前 , 1F
同業競爭 要這樣玩 不需要利用隔離者
03/25 11:16, 1F

03/25 11:16, 4年前 , 2F
也有得是辦法
03/25 11:16, 2F

03/25 11:16, 4年前 , 3F
你以為這沒有民事問題嗎
03/25 11:16, 3F
文章代碼(AID): #1UUiofrd (HatePolit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