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藉由新釋憲文推翻之前釋字變更領土實現華獨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小感冒免部分負擔)時間4年前 (2020/01/19 12:38), 4年前編輯推噓3(416)
留言11則, 8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1/1
本肥是支持華獨啦 但Mr. Shithole說了華獨等於台獨 藉由解釋中華民國憲法達成華獨成為低調有創意又可行的方式也等於台獨 藉由新釋憲文推翻之前釋字打之前大法官的臉,達到不經公投就能修憲的目的也鞏固執政者 的意識形態是天經地義的事 舉例 釋字第554號解釋認為通姦、相姦者處以罪刑不違憲,此乃立法者就婚姻、家庭制度之維護 與性行為自由間所為價值判斷,並未逾越立法形成自由之空間,與憲法第二十三條比例原則 之規定尚無違背。 http://cons.judicial.gov.tw/jcc/zh-tw/jep03/show?expno=554 沒有台灣價值的釋憲文當然一定要受理排入待審名單,再解釋一次! 通姦罪違憲否 大法官會議將解釋 https://www.chinatimes.com/amp/newspapers/20191124000531-260106大法官會議決議受理並排入待審名單,刑法通姦罪是否違憲) 通姦罪違憲!大老闆都不用擔心被告刑事警察強制開門陪同抓姦還會留下前科案底無法申請 良民證 大老闆想養幾個小三就養幾個!幫竹科工程師養老婆再付給肥宅幾十萬零用錢遮羞也可以 很棒吧 更別提台灣的同婚釋憲爭議有多大,美國是大多數的州都有同婚法案最高院才判決其他州也 必須遵循 何況從歷史文件來看憲法在大陸制定時跟本沒有討論到同婚這件事 憲法就應忠於制憲者的原始精神,不應以近代意識形態的角度詮釋自行造法 釋憲後尤美女,助理大便立委林靜宜曲棍段等不分區立委,本來是要不理會民意強推民法同 婚的 我大DPP就是菁英就是威權領導,法律我大DPP說了算不然是要怎樣! 要不是公投懸殊的差距打臉 https://i.imgur.com/ZEteCJs.jpg
民進黨是直接修民法同婚,而不是現在戶政系統是分開的對甲甲差別對待 那摸 關於中華民國領土的 釋字第328號解釋 http://cons.judicial.gov.tw/jcc/zh-tw/jep03/show?expno=328 (中華民國領土,憲法第四條不採列舉方式,而為「依其固有之疆域」之概括規定,並設領 土變更之程序,以為限制,有其政治上及歷史上之理由。其所稱固有疆域範圍之界定,為重 大之政治問題,不應由行使司法權之釋憲機關予以解釋。) 再看看現在大法官的立場 https://i.loli.net/2020/01/19/S6hlksKOfza458g.jpg
菸皇提名的大法官超過2/3,現在的大法官會議只是執政者鞏固自己的意識形態發佈上諭的太 上議會 我大DPP何不藉由釋憲推翻之前的釋字328號解釋達到實質變更領土及華獨目地 之前釋字328立委送釋憲阿共都沒吠啥了,再申請一次也不是啥難事吧 送審後排待審壓一段時間,趁阿共放鬆戒備時一舉完成獨立很棒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8.68.227.238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579408690.A.2E7.html ※ 編輯: legendary85 (138.68.227.238 美國), 01/19/2020 12:38:58

01/19 12:41, 4年前 , 1F
通姦除罪化只是把它從刑罰剔除 你如
01/19 12:41, 1F

01/19 12:41, 4年前 , 2F
果被綠帽依然可以因為身分法益被侵
01/19 12:41, 2F

01/19 12:41, 4年前 , 3F
害請求損害賠償吧
01/19 12:41, 3F

01/19 12:42, 4年前 , 4F
intrepidsage=legendary85
01/19 12:42, 4F

01/19 12:42, 4年前 , 5F
大法官:政治問題,不受理
01/19 12:42, 5F

01/19 12:44, 4年前 , 6F
大法官不可能界定領土有哪些,如果變更領土
01/19 12:44, 6F

01/19 12:44, 4年前 , 7F
條文,修憲去改憲法條文
01/19 12:44, 7F

01/19 12:53, 4年前 , 8F
是,釋字329應補充說明
01/19 12:53, 8F

01/19 13:21, 4年前 , 9F
只是不用刑法 還是有民法問題啦
01/19 13:21, 9F

01/19 13:22, 4年前 , 10F
大法官只能釋憲不能修憲
01/19 13:22, 10F

01/19 13:55, 4年前 , 11F
政治問題
01/19 13:55, 11F
文章代碼(AID): #1U8zqoBd (HatePolit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