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陸委會籲港正面回應 別縱放嫌逃亡串證已刪文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 )時間4年前 (2019/10/23 09:34), 編輯推噓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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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聞網址︰ https://is.gd/XhGf7J 2.新聞來源︰ TVBS 3.新聞內容︰ 陸委會籲港正面回應 別縱放嫌逃亡串證 港女箱屍案,台港雙方周二晚間再度上演攻防戰,香港律政司晚間(10/22)重申,目前港 府沒有足夠證據,對陳同佳提出刑事告訴,也無法任意逮捕拘留。陸委會晚間二度說明, 早已發涵要求派員赴港帶回犯嫌及證據,呼籲港府正面回應,別縱放嫌犯,如果命案無法 順利偵辦,港府必須負完全責任。 22日晚間十點半,陸委會大動作,六小時內二度召開記者會,拉著法務部跟內政部一起來 ,港台政府攻防大戲上演。 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我們發函至今已經超過七小時,但是港方迄今沒有具體回應,我 們陸委會再次呼籲,港府要負起責任,積極回應我方的要求。 陸委會第一次召開記者會,是星期二的傍晚5點多,打出的是,已經致函港府,要將派員 到香港押解陳同佳,港府律政司晚間8點這樣回應。 TVB主播(引述香港律政司回應):「任何人因干犯罪行,服刑完畢後均會獲釋,政府並沒 有法律依據,可以將釋囚任意繼續拘留,而犯案者因應通緝令而自首,能夠使公義得以彰 顯,斷然拒絕犯案者自首,是罔顧公義及極不負責任的做法,亦有違法治的精神。」 搬出香港奉行「屬地原則」,最低標準就是部分罪行得在香港境內發生,才有司法管轄權 ,更重申並沒有足夠證據,就疑犯在洗黑錢以外的其他罪行,提出刑事檢控,港府打太極 回應,我方這樣接招。 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若從此逍遙法外,恐將有逃亡、串證,湮滅證據之虞,對被害者 家屬更是情何以堪,傷害永難平復。」 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我方呼籲港府深思,若導致這些後果,港府必須負完全責任。」 眼看陳同佳23日將被釋放,陸委會怎麼說也得搶在半夜前,把球先打回去,牽扯政治的司 法案件,雙邊互相過招。 4.附註、心得、想法︰ DPP的劇本果然是這樣寫 開始府院黨譴責香港 一開始收犯人不就沒事了 反正千錯萬錯都不會是DPP的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61.64.5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571794468.A.52A.html

10/23 09:35, 4年前 , 1F
反送台大勝利 喜迎陳同佳出獄。
10/23 09:35, 1F

10/23 09:37, 4年前 , 2F
他就自由人,要怎麼收?y
10/23 09:37, 2F

10/23 09:37, 4年前 , 3F
那你人家回台灣又快抓
10/23 09:37, 3F

10/23 09:48, 4年前 , 4F
操!明明就能機邊交貨的事你要搞這麼大!
10/23 09:48, 4F

10/23 09:53, 4年前 , 5F
不搞這麼大,那來KMT一堆傻B上鈎?
10/23 09:53,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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