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哇!!難道上班不要看的阿傑是民進黨已回收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Lick)時間4年前 (2019/08/10 07:09), 4年前編輯推噓8(10228)
留言40則, 12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1/1
他們說柯文哲變了 : 說的話都是謊話 : 每句話聽起來都非常刺耳 : 颱風天白放了假什麼的 : 都可以變成壓倒駱駝的草 : 我靠 : 我還以為他們是在跟柯文哲談戀愛 : 挑刺??? : 正題 : 首先支持柯的人本來就可能同時支持韓或是蔡 : 所以不支持後回歸本來就可能 : 這邊我就舉個例子RJ和時代力量 : 那摸有沒有可能我支持柯結果現在直接轉黑? : 我覺得比較少,若有基本上偏上面那類 : 因為失去支持柯的理由,韓和蔡,Dpp和Kmt真的還是舔不下去 : 不支持柯我也不會特別他媽黑柯 : 刷啥柯糞吃屎 : 我以前是柯糞現在怎樣怎樣 : 對我來說阿 : 有的時候也會對柯文哲失望 : 但是不代表失望後我就會轉黑 : 支持其他更差勁的人 : 柯文哲不要觸碰到我的底線 : 不要變一國兩制的共犯 : 其次 : 不要離開台北市市長 : 不要變成說空話的母豬就行了 這篇提到兩個人 哇靠就被站內了 直接說要提告 我這樣就要被提告 我以為我會被提告是因為意圖使人不當選 我還以為我謾罵政府所以被DPp警告 我還以為我謾罵韓國魚所以被警告 再來這篇到底可以被告啥????笑了 這篇才幾個人看過 少的可憐 結果這樣還可以找到這篇文章 挑刺王 有人也被上班不要看的阿傑告的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9.35.11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565392150.A.A3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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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鳥你 被告就去出庭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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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見到阿傑想想也滿興奮的 ※ 編輯: lickllll (118.169.35.112 臺灣), 08/10/2019 07: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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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打個球 錯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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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被當球 ※ 編輯: lickllll (118.169.35.112 臺灣), 08/10/2019 07:16:30

08/10 07:17, 4年前 , 4F
沒辨法阿珠和阿花!會找其它方法有腦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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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0 07:19, 4年前 , 5F
感覺有人要po道歉文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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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怎麼道歉啦 我連為啥被告都不知道哈哈哈 ※ 編輯: lickllll (118.169.35.112 臺灣), 08/10/2019 07:20:49

08/10 07:26, 4年前 , 6F
不是本人被罵可以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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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我見到律師再告訴你們吧 我也是很好奇 匿名帳號要被告柯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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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太多。你只會看到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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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幹幹幹 ※ 編輯: lickllll (118.169.35.112 臺灣), 08/10/2019 07:33:01

08/10 07:32, 4年前 , 8F
你可以利用對方提告的案件中反告他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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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這種事情只聽過 看來有機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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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可以。你提 就會受理。只是告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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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ickllll (118.169.35.112 臺灣), 08/10/2019 07:3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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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估計最多傳你過去問幾句。然後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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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訴處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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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你有罵別的嚴重的被抓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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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訴我還是要跑法院對吧 阿 單看我這篇到底算不算特別嚴重@@ ※ 編輯: lickllll (118.169.35.112 臺灣), 08/10/2019 07:3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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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啊 說真的我覺得連傳你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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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性都不大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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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跑警局的程度。不會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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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跑完警局我就可以原地提告他污告了吧? 為啥人們總說柯文哲變了 我反而覺得更多人變了 無奈 ※ 編輯: lickllll (118.169.35.112 臺灣), 08/10/2019 07:38:51

08/10 07:39, 4年前 , 17F
這篇看起來感覺沒什麼?是別篇嗎?還是就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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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0 07:40, 4年前 , 18F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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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篇 我也是很久沒提到他 一個月以上吧 甚至都沒看他的露個v 她就針對這篇告訴我我會提告 ※ 編輯: lickllll (118.169.35.112 臺灣), 08/10/2019 07:42:06

08/10 07:41, 4年前 , 19F
別提了。你也沒啥好提的....一來跑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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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0 07:41, 4年前 , 20F
法程序很累。二來你這肯定告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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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假@@ 可是不這樣反擊他八成還會繼續用提告攻擊其他人....... 這樣姑息他不太好吧 ※ 編輯: lickllll (118.169.35.112 臺灣), 08/10/2019 07:43:05

08/10 07:43, 4年前 , 21F
我也懶得說了。法官警察碰到這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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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嫌神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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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姑息。 因為你得證明他是故意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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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構事實告你才可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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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喔感謝 感謝感謝 好啦我們別再為這種無聊的事情討論了 有後續再告訴大家 我八成還是會回告 一大早起來就要被告哈哈哈 ※ 編輯: lickllll (118.169.35.112 臺灣), 08/10/2019 07:46:28

08/10 07:45, 4年前 , 25F
不然出於誤會或誤認是不會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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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0 07:46, 4年前 , 26F
誣告沒那麼容易成立。不然你看訟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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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變紅 其他人變得都民主自由了 ※ 編輯: lickllll (118.169.35.112 臺灣), 08/10/2019 07:4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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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會告爽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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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心。我以前也被某個盧教授告過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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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連警局都沒去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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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候是聽說打電話到學校問了下。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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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喚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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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w 天啊教授也是滿猛的 彎腰不嫌累 好哦感謝你分享經驗讓我心裡有個底 唉唉想說在網路上多年也夠小心 言論自由居然越來越緊 那天才看到有人被叫1450說要提告 ※ 編輯: lickllll (118.169.35.112 臺灣), 08/10/2019 07:5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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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你這篇倒數第二段回文稍微有點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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險。雖然不會有罪但避免麻煩建議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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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0 07:53, 4年前 , 3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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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哦感謝感謝 ※ 編輯: lickllll (118.169.35.112 臺灣), 08/10/2019 07:55:02

08/10 08:02, 4年前 , 35F
可悲 怕了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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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怕 不然你發一篇 阿RG ※ 編輯: lickllll (39.11.97.129 臺灣), 08/10/2019 08:11:52

08/10 08:23, 4年前 , 36F
你是不是想跟rj蕉流蕉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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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0 08:25, 4年前 , 37F
都能提告啊,看能不能告得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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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0 09:07, 4年前 , 38F
真的是一堆很沒法律常識的亂講欸,誣告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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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0 09:07, 4年前 , 39F
有無中生有才會成立,有所本還想反告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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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0 09:07, 4年前 , 40F
,是有多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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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被告妨礙名譽我覺得滿無中 ※ 編輯: lickllll (39.11.97.129 臺灣), 08/10/2019 09:32:07
文章代碼(AID): #1TJVqMez (HatePolit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