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公投結果並不是打臉反同陣營吧...已回收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cblade)時間5年前 (2019/05/18 14:14), 編輯推噓1(2110)
留言13則, 7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很多人認為反同不識字,都立專法了符合公投結果了,投票不看內容, 不過專法內容,本來就有其他版本,過的不是反同要的版本而已吧? 所以去年1124公投挺同崩潰,因為不知道專法內容會怎麼樣,才一直喊歧視專法, 跟昨天反同陣營崩潰,因為過的版本不是他們要的 http://www.newspeople.com.tw/nissue-190516-01/ 【Nissue】同婚法即將三讀 3版本法案關鍵條文看這裡 https://live.staticflickr.com/65535/40894793023_1005b6938a_h.jpg
【記者/王良博 製表/林怡辰 攝影/李奇軒、陳泓旭 首圖攝影/李奇軒】 立法院即將於明天(17日)院會討論同性婚姻專法,預計最終版本也將於明天三讀。目前 立法院內有「行政院版」、「賴士葆版」以及「林岱樺版」,共3個版本將進行討論。《 新聞人》整理出3個版本的關鍵條文,以及14日立法院協商同婚專法的結果。 法案名稱 行政院版稱為《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 賴士葆版稱為《公投第12案施行法》。 林岱樺版稱為《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暨公投第十二案施行法》。 關係定義 行政院版,將同性別2人共同生活、成立具親密性及排他性永久關係,稱為「同性婚姻」 賴士葆版,將同性別2人永久共同生活關係,稱為「同性家屬」。 林岱樺版,將同性別2人共同生活、成立具親密性及排他性永久關係,稱為「同性結合」 年齡 行政院版成立關係年齡為18歲。 賴士葆版成立關係年齡為20歲。 林岱樺版成立關係年齡為20歲。 財產 行政院版財產相關規定準用《民法》。 賴士葆版財產相關規定,雙方當事人各自管理財產,但可書面約定共有的財產。 林岱樺版財產相關規定準用《民法》。 離婚、關係終止 行政院版關係撤銷的規定,準用《民法》規定。 賴士葆版關係撤銷的規定,雙方當事人其中一方,可隨時終止同性家屬關係。 林岱樺版關係撤銷的規定,準用《民法》規定。 繼承 行政院版繼承相關規定準用《民法》規定。 賴士葆版繼承相關規定,則是雙方當事人可以協議遺產分配。 林岱樺版繼承相關規定準用《民法》規定。 收養子女 行政院版可以繼親收養,也就是可以收養另一人的親生子女。 賴士葆版不可收養,僅可共同「監護」未成年子女。 林岱樺版不可收養,僅可共同「監護」未成年子女。 法案生效日期 行政院版為24日。 賴士葆版為法案公布後半年。 林岱樺版為24日。 特殊條款 林岱樺版加入「防偽條款」,規定雙方當事人三等親、檢察官及社福主管機關,可以為了 排除假結婚,訴請法院確認雙方關係不成立。 14日協商僅達2項共識 針對這3個版本的同婚專法,立法院14日進行朝野協商,不過因出席的國民黨立委賴士葆 要求,每一條條文都要保留至院會,隨即離開朝野協商,導致當天協商雖達成部分共識, 但在明天院會時,仍有翻盤可能。 至於朝野立委有共識的條文則只有2條,第一個是林岱樺版當中的「防偽條款」,該條文 規定結婚當事人的三等親、檢察官、社福主管機關可以訴請確認關係不成立,被網友戲稱 是「姑姑條款」,朝野協商中,因林岱樺本人不在場,在場立委也多不認同,因此立法院 長蘇嘉全裁示建議不予採納。 第二個則是政院版中,對於婚姻雙方當事人的住所,規定「同性婚姻關係雙方當事人之住 所,由雙方共同協議之;未為協議或協議不成時,得聲請法院定之。」朝野立委對此條文 有共識,蘇嘉全裁示建議予以通過。 對於明天院會情形,因各立委自身立場、面對選民壓力不同,因此難有共識,極可能會進 入逐條表決大戰。不過今早民進黨立院黨團動員立委,在議場外排隊準備進行登記,希望 確保明天院會第一項討論內容就是政院版的同婚專法,盡快讓同婚專法三讀通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73.18.19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558160056.A.485.html

05/18 14:15, 5年前 , 1F
這就怪自己當初公投,時候怎麼不連專法的內容一起投啊
05/18 14:15, 1F

05/18 14:16, 5年前 , 2F
贏了還7pupu有夠可悲
05/18 14:16, 2F

05/18 14:16, 5年前 , 3F
不過會違憲的部分在中選會就不給過了,只能打模糊杖,
05/18 14:16, 3F

05/18 14:16, 5年前 , 4F
現在看來效果很好
05/18 14:16, 4F

05/18 14:20, 5年前 , 5F
反同的智商就那樣而已,還能期待他們看說明?
05/18 14:20, 5F

05/18 14:59, 5年前 , 6F
是呀,覺青挺同是先崩潰再真香民進黨改革,反同萌則是
05/18 14:59, 6F

05/18 14:59, 5年前 , 7F
一時爽,再靠腰民進黨順意民意(?),國民黨依舊沒戲
05/18 14:59, 7F

05/18 14:59, 5年前 , 8F
05/18 14:59, 8F

05/18 15:14, 5年前 , 9F
反同團體就是不服贏啊 已經照他們要的立專法 如果法案
05/18 15:14, 9F

05/18 15:14, 5年前 , 10F
涉及歧視 不平等的話還是違憲
05/18 15:14, 10F

05/18 16:34, 5年前 , 11F
什麼叫收養另一人親生子女 噁心死了 表示甲跟異女生過小孩
05/18 16:34, 11F

05/18 16:34, 5年前 , 12F
再跑去跟甲結婚 有沒有想過小孩
05/18 16:34, 12F

05/18 17:41, 5年前 , 13F
開放異性戀式的收養,樓上還是會靠北一堆^^
05/18 17:41, 13F
文章代碼(AID): #1StwAuI5 (HatePolit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