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立委陳學聖三年前就提過'文化基本法'草案已回收
1.轉錄標題︰
From 立委陳學聖FB粉絲頁
立委陳學聖早在106年4月12日就提出文化基本法草案,終於在108年4月1日開始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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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轉錄來源︰
立委陳學聖FB粉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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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轉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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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保護我國珍貴文化資產及眾多各類文化藝術創作者的心血,我早在106年4月12日便同
許多委員提出訂定「文化基本法」的草案。兩年之後,終於等到與文化部長正式在國會討
論「文化基本法」。然而文化基本法是否真能夠保障文化資產與創作者的權益,端賴文化
部及鄭麗君部長是否有此決心、爭取將著作權歸為文化部管理。此外,我也就文化部的預
算、轉型正義、以及台灣文學館租借時應注重保護其歷史尊嚴與光榮,向鄭部長作出明確
的呼籲。
4.附註、心得、想法︰
立委陳學聖為了保障文化藝術與文化資產,早在106年4月12日就提出文化基本法草案,
但一直未能進入委員會作實質審查與討論。終於在108年4月1日等到行政院版本的草案,
方能夠與文化部長討論並且開始實質審查。
以下是當年陳學聖等委員的提案文件:
https://i.imgur.com/Mvb5bgP.jpg
![](https://i.imgur.com/Mvb5bgP.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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