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選委會沒違法,選舉無效無法成立。已回收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Osirix)時間5年前 (2018/11/27 04:25), 編輯推噓6(605)
留言11則, 9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1
第 118 條 選舉委員會辦理選舉、罷免違法,足以影響選舉或罷免結果,檢察官、候 選人、被罷免人 或罷免案提議人,得自當選人名單或罷免投票結果公告之 日起十五日內,以各該選舉委員 會為被告,向管轄法院提起選舉或罷免無 效之訴。 丁的律師今天撤驗票,直接告選舉無效, 但是選舉無效的前提是選委會違法。 你可以說這一屆選務很爛,但是違法我是看不出來到底哪裡違法了, 每個步驟都是按照選罷法的標準在執行, 雖然選委會這種少做少錯不做不錯的心態真的很G8。 目前每個政論節目的律師都沒在認為丁丁會贏, 丁丁你還是吞下去吧。 -- posted from bbs reader hybrid on my Sony E665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5.163.20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543263944.A.661.html

11/27 04:28, 5年前 , 1F
丁沒有期待要贏 只是被排擠現在還放不下
11/27 04:28, 1F

11/27 04:30, 5年前 , 2F
丁只是想延長自己身為候選人而不是落選人的時光
11/27 04:30, 2F

11/27 04:30, 5年前 , 3F
將來至少可以嗆趙少康跟連勝文 他撐得比較久
11/27 04:30, 3F

11/27 04:32, 5年前 , 4F
中選會是否違反憲法的投票權,歧視無法排隊30分鐘的人,
11/27 04:32, 4F

11/27 04:32, 5年前 , 5F
可能受影響:當天上班,年長者……
11/27 04:32, 5F

11/27 05:12, 5年前 , 6F
歧視癱在床上 走不出家門投票的
11/27 05:12, 6F

11/27 05:13, 5年前 , 7F
目的不是贏 只是凸顯中選會荒謬
11/27 05:13, 7F

11/27 05:29, 5年前 , 8F
提訴訟就還不算輸,不用退出政壇
11/27 05:29, 8F

11/27 05:36, 5年前 , 9F
我就猜會駁回啊,兩顆子彈威力更大結果都沒變了
11/27 05:36, 9F

11/27 05:44, 5年前 , 10F
不會改變 但至少4點以後這得改了
11/27 05:44, 10F

11/27 05:53, 5年前 , 11F
選舉罷免法第53條 選委會公佈部分票數吧
11/27 05:53, 11F
文章代碼(AID): #1R_5R8PX (HatePolit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