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投票日這些事不能做 中選會提醒:當心觸法!已回收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逍遙山水憶秋年)時間5年前 (2018/11/16 21:35), 5年前編輯推噓-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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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日這些事不能做 中選會提醒:當心觸法! 2018年九合一選舉下周六投票,現在除了不能散布民調資訊外,還有這些行為要注意,避 免不小心觸法!根據《選罷法》第56條規定,投票日(24日)當天,政黨或任何人不得從 事競選、助選等活動,包含網路、通訊軟體,都不能拉票、催票,否則依法可處50萬以上 、500萬元以下罰鍰。 中選會官員表示,無論是何種形式的途徑或資訊,若在投票日前即存在的不會有觸法疑慮 ,但若在投票日當天,仍從事積極的競選、助選行為,如傳遞、散佈相關資訊,就有觸法 的疑慮,不過,若是在投票日前就存在的,就沒有違法問題。意即,投票日前就已刊登的 廣告、橫幅、布條、旗幟;或在投票日前臉書上就已有的照片、大頭貼表態支持XXX、票 投OOO,都不會觸法,但若24日凌晨後才將大頭貼、照片,換成支持XXX、票投OOO等, 一經檢舉屬實者,就有可能面臨至少50萬元的罰鍰。 中選會也提醒,投票日當天,在臉書、Line的頭像、顯示名稱、簡介、通訊軟體,呼籲大 家去投票沒有問題,但千萬不能拉票、傳播、散布支持特定候選人、政黨資訊等競選、助 選行為,即使是Line私訊一對一拉票,經人截圖檢舉,查證屬實,就會有違反《選罷法》 並被開罰的可能,民眾一定要注意! 至於臉書等頭像換成候選人號次,是否有觸法的疑慮?中選會表示,要綜合各種情況來判 斷,因本次選舉並非總統大選,選舉類型、選區較多,若在臉書上僅說某某號次,接收資 訊者可能無法判斷是在說什麼,除非是提及選舉類型、地區等可供判斷的資訊,否則僅單 純提及號次,可能不易辨別是為誰宣傳。另外,民眾當天若做出比讚、YA、OK等手勢,是 否也會觸法?中選會說,依照以往慣例,未有開罰的案例,除非有提供可辨識的特定候選 人資訊,但中選會仍建議民眾,避免上述做法,以免陷入協助競選的爭議而受罰。 此外,根據《選罷法》第53條規定,從本月14日起至24日投票截止的期間,也不得以任何 方式發布候選人或選舉民調,否則也可能會被開罰50萬元至500萬元的罰鍰。中選會也呼 籲民眾,勿以身試法。(鄭鴻達/台北報導) https://goo.gl/3juE6Y 記得上次總統大選,好像有人在臉書公然拉票就被檢舉了 大家要特別小心,不要因此被罰錢了 現在網路流通這麼便利,要格外注意才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2.113.20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542375355.A.5AF.html ※ 編輯: zkow (123.192.113.200), 11/16/2018 21:36:06

11/16 21:38, 5年前 , 1F
到1600為止啦
11/16 21:38, 1F

11/16 21:39, 5年前 , 2F
說個笑話 中選會說當心觸法
11/16 21:39, 2F

11/16 21:48, 5年前 , 3F
自己違法 還敢說別人
11/16 21:48, 3F

11/16 21:49, 5年前 , 4F
垃圾中選會還感在那靠北靠木
11/16 21:49, 4F

11/16 21:56, 5年前 , 5F
同理:性侵犯提醒女生注意色狼
11/16 21:56, 5F

11/16 22:26, 5年前 , 6F
但我不相信中選會怎麼辦?
11/16 22:26, 6F

11/17 00:22, 5年前 , 7F
請問中選會自己觸法是不是要先自宮
11/17 00:22, 7F
文章代碼(AID): #1RxiUxMl (HatePolit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