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吳茂昆沒事管中閔呢?徐國勇:闖紅燈消失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時間6年前 (2018/05/24 14:32), 6年前編輯推噓6(8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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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聞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3159760?utm_source=udnnews&utm_medium=fb 2.新聞來源︰ UDN 3.新聞內容︰ 教育部「拔管」案,法務部政務次長蔡碧仲被視為關鍵人物之一,對於立委指控教育部長 吳茂昆還沒跟學校申請就到外面兼任基金會董事,蔡碧仲說,「吳茂昆違法不代表管中閔 同樣可以違法。」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今也強調,「對管中閔來說,不可以用別人的違法 ,來主張自己的違法就是正當。」 徐國勇表示,基金會是公益,基金會一定是財團法人、公益,不可能有營利,不能兼職指 的是營利事業,前提要件不同。吳茂昆已經把相關爭議講得非常清楚,也向社會說明,吳 茂昆今天也回應,有違法就下台。不管吳茂昆有無違法,但他已經解釋得很清楚,擔任基 金會跟兼職無關。 「不可以用他人的違法,主張自己違法的正當;對管中閔來說,不可以用別人的違法,來 主張自己的違法就是正當。」徐國勇說,蔡碧仲所提到的應是這個概念。在法律上來說, 就像一群人闖紅燈,被抓到的人,不能說其他人也闖紅燈,警察不能罰,闖紅燈被抓到, 就是要罰。 4.附註、心得、想法︰ 基金會是公益,基金會一定是財團法人、公益,不可能有營利, 不能兼職指的是營利事業,前提要件不同 不管吳茂昆有無違法,但他已經解釋得很清楚,擔任基金會跟兼職無關。 -- 律師的醜陋本性已經露出來了 我也不知該說什麼 真要說的話 DPP執政 什麼政治不要進入大學、政治不能干預司法 本來就是騙人的 不意外。 只是 有兩個根本的問題: 1. 因為基金會不是營利事業 所以連申請都沒申請就去兼職 真的是法律允許的嗎? 2. "不管吳茂昆有無違法 擔任基金會董事跟兼職無關" 是什麼邏輯? 聽不太懂 不知有無板友或DPP支持者能夠且願意解釋一下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16.14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527143538.A.120.html ※ 編輯: KernelChen (140.112.16.145), 05/24/2018 14:3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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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不愧是姑婆勇 果然沒讓人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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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服務法第14-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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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兼任教學或研究工作或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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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之職務,應經服務機關許可。機關首長應經上級主管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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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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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猜吳茂昆是沒有報請教育部許可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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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這條違反好像也沒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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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猜姑婆勇也不知道他自己在公三小 滿嘴幹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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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姑婆勇很沒有笑點! 論點不夠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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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是咬定管違法了嗎 行政院真的有信心這樣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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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會沒笑點 擔任基金會跟兼職無關 這句是三小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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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14:40, , 12F
管中閔到底違反哪條法律也不說出來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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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14:41, , 13F
蔡碧仲跟徐國勇這兩個律師果然滿嘴話術 律師最愛東夾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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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14:42, , 14F
用闖紅燈來說 行政院連別人闖紅燈的照片都沒有 還真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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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14:42, 1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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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 互相比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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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我說你闖紅燈就闖紅燈,台大快重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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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違反那條法律講出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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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14:55, , 19F
這斯只會胡說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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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15:13, , 20F
吱盡黨就是下三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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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牠娘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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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也沒有一個罰則也包括不能當選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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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16:08, , 23F
票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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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16:09, , 24F
說什麼違法? 連所謂的該行政處分的 都說沒行政處分
05/24 16:09, 2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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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都沒認証 就說管違法 還在硬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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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16:31, , 26F
真的超爽的 專業放火賣隊友
05/24 16:31, 26F

05/24 18:11, , 27F
怎麼會沒法院認證呢?北檢已經著手在處理,只要嚇到1-2
05/24 18:11, 27F

05/24 18:12, , 28F
個人,就算沒有後續,這兩個倒戈的就夠姑婆勇說嘴了!
05/24 18:12, 28F

05/24 18:13, , 29F
我就說要倒柯只要找他去支持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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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邊都酒駕了還在說你有闖紅燈
05/24 18:50, 3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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