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低薪外籍政策最新發展(持續推動中)消失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時間8年前 (2016/02/01 09:03), 8年前編輯推噓3(304)
留言7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3/14 (看更多)
※ 引述《coober ()》之銘言:

02/01 04:27,
那請明確立法只有某些特殊產業適用 ex:看護 敢嗎?
02/01 04:27

02/01 04:27,
人數講不出來,產業只丟了個新創?
02/01 04:27

02/01 04:40,
我最近學長們很多出來創業,賣小農啤酒、小農豬肉的
02/01 04:40

02/01 04:40,
這個是新創產業嗎?
02/01 04:40

02/01 04:43,
五月三,我在問你一次,你口中適用開放的新創產業
02/01 04:43

02/01 04:55,
我也來新創一個黨好了,希望可以請到低薪白領外勞喔~
02/01 04:55

02/01 04:55,
這樣算新創產業嗎?(歪頭)
02/01 04:55

02/01 04:56,
靜待發展吧,DPP裡本來就有偏勞工或偏企業的 黨內意見不同
02/01 04:56

02/01 04:56,
賣魯肉飯 也可以喔!不用擔心找不到人
02/01 04:56

02/01 05:01,
要恭喜港仔了,可以組團來台灣開文青咖啡店了
02/01 05:01

02/01 05:02,
這先要有個台灣人當內應開咖啡店,然後拿港資請香港人來台
02/01 05:02

02/01 05:02,
當白領,很符合新創產業的定義啊
02/01 05:02
產業是這些 一、學校、公立社會教育文化機構。 二、觀光旅館。 三、觀光遊樂業者。 四、演藝活動業者。 五、文教財團法人。 六、演藝團體、學術文化或藝術團體。 七、出版事業者。 八、電影事業者。 九、無線、有線或衛星廣播電視業者。 十、政府機關。 十一、各國駐華領使館、駐華外國機構、駐華國際組織。 vimeo:「要恭喜港仔了,可以組團來台灣開文青咖啡店了」 我不知道你是不是有看資料 不然吐槽的點怎麼這麼精準 部分雇主未能檢具第二項所列各款工作場地證明文件 (例如稻田、私人廣場或停車場、咖啡廳等場所), 比照審查標準第六條或第三十六條等規定增列彈性作法, 經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及地方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專案同意者, 得免附相關證明文件 恩~真的可以一條龍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63.194.14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454288590.A.807.html ※ 編輯: tsubasa6405 (61.63.194.146), 02/01/2016 09:05:51

02/01 09:26, , 1F
恭喜!根本沒門檻,那規則就是開根號乘以十的allpass概念
02/01 09:26, 1F

02/01 09:29, , 2F
完全開放,跟服貿一樣的爽
02/01 09:29, 2F

02/01 09:34, , 3F
may3都開始護航,那看來fant爆料有可信度了。dpp要轉彎了
02/01 09:34, 3F

02/01 09:35, , 4F
我猜測這是為了TPP必須開的
02/01 09:35, 4F

02/01 10:04, , 5F
那等真的為了tpp而開的時候 再談
02/01 10:04, 5F

02/01 10:25, , 6F
靠 政府機關也開放
02/01 10:25, 6F

02/01 11:27, , 7F
勞方和資方都混在一起講了
02/01 11:27, 7F
文章代碼(AID): #1MhgxEW7 (HatePolitics)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3 之 14 篇):
文章代碼(AID): #1MhgxEW7 (HatePolit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