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覺得這樣司法改革不錯耶!消失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時間8年前 (2016/01/31 22:40), 8年前編輯推噓-3(3616)
留言25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ma19曾經說過:司法不能有違人民的期待!! 那麼司法改革先從有陪審團學學人家歐美國家,然而判決權一樣給法官就等於是陪審團給 與法官和檢察官更正確資料,又不能干預司法判決!! 可是要是法官把陪審團的資料當狗屁時,一樣孤行自己的判決時,陪審團可以申請交付給 人民選舉淘汰制!!由人民來決定這個法官和檢察官的去留!! 然而如果被人民所淘汰掉檢察官和法官前一個爭議性的判決,重新交由下一個接受的法官 來重新判決!! 然而選舉淘汰制用比較簡單方式,如果當地人口10萬人,可是投票人數只有5萬人,只要 同意淘汰的人數過於投票人數60%過關淘汰,如果票數未達60%就先給於暫時留任觀察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1.68.4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454251236.A.1BF.html ※ 編輯: DICB (114.41.68.45), 01/31/2016 22:44:19

01/31 22:42, , 1F
成本?
01/31 22:42, 1F
不必全國性投票只要由當地判決的當地人民決定

01/31 22:43, , 2F
我光看政黑就知道陪審團不可行 一堆法盲跟裝睡的
01/31 22:43, 2F

01/31 22:43, , 3F
法官不恐龍 恐龍的是媒體 跟被媒體洗腦的刁民
01/31 22:43, 3F
※ 編輯: DICB (114.41.68.45), 01/31/2016 22:45:42

01/31 22:44, , 4F
所謂陪審團的資料又是啥 你真以為陪審團有調查證據能力?
01/31 22:44, 4F
那麼我請問一下,以頂腥來說台大都說有毒了,又提供一些資料了,為什麼法官不採用? 台大不算證據能力? ※ 編輯: DICB (114.41.68.45), 01/31/2016 22:47:56

01/31 22:50, , 5F
台大教授都出來說有問題 還在那邊被洗腦
01/31 22:50, 5F

01/31 22:50, , 6F
不算 證據能力有無參照刑事訴訟法159以下規定
01/31 22:50, 6F

01/31 22:51, , 7F
台大做的就有證據能力 照你這樣講 頂新收買台大也可以
01/31 22:51, 7F

01/31 22:51, , 8F
你說的台大教授好像後來因為不懂法律規定這件事道歉
01/31 22:51, 8F

01/31 22:52, , 9F
垃圾中國黨 滅黨死好 潮爽~
01/31 22:52, 9F

01/31 22:52, , 10F
了厚 要不要去更新一下資訊
01/31 22:52, 10F

01/31 22:52, , 11F
其實司法也是人判的 那倒不如多點人一起判
01/31 22:52, 11F

01/31 22:54, , 12F
陪審團制 不是萬靈丹
01/31 22:54, 12F

01/31 22:55, , 13F
法官不採用 或採用哪一條證據的原因 老實說判決書都有寫
01/31 22:55, 13F

01/31 22:55, , 14F
不採陪審團制的國家一大堆 貿然改採陪審團 一樣是悲劇
01/31 22:55, 14F
陪審團確實不是萬靈丹,可是到最後還是由人民決定檢察官和法官的去留,不像現在法官 和檢察官一但有爭議的司法,一樣皮皮的.而且法官和檢察官收賄案件也不少,有問題判 決也不少了! 那麼還不如提早由人民自己決定這個檢察官和法官的去留不是不錯

01/31 22:56, , 15F
雖然我不一定同意法官的認定但不代表你寫的是對的
01/31 22:56, 15F
※ 編輯: DICB (114.41.68.45), 01/31/2016 23:00:39

01/31 22:57, , 16F
然後你發想的「人民選舉淘汰制」註定失敗 因為每天案子
01/31 22:57, 16F

01/31 22:57, , 17F
成千上樣 民眾不會那麼閒去投票
01/31 22:57, 17F

01/31 22:58, , 18F
(萬)
01/31 22:58, 18F

01/31 22:58, , 19F
沒上過法院的人 不知道我國司法運作的實際情況
01/31 22:58, 19F

01/31 22:59, , 20F
砲他太可悲了 台灣司法改革不是改成鄉民想的
01/31 22:59, 20F

01/31 23:00, , 21F
最後回應一句好了 如果用你發想的「人民選舉淘汰制」
01/31 23:00, 21F

01/31 23:00, , 22F
不用兩三年 全台灣的司法官就會被淘汰光光
01/31 23:00, 22F
那麼你相信目前的司法判決一樣沒有黑幕嗎? 而如果改這樣如果有檢察官和法官敢有黑幕人民多多少少會察覺,不像現在一樣皮皮的!! 然而你每年判決的案子,你自己不會去想歐!!會有多少案子被人民給注意到?? 一般的車禍判決會被注意? 而且人民沒那閑,只要爭議性的法官一定會多多少少被陪審團注意給挑出來, ※ 編輯: DICB (114.41.68.45), 01/31/2016 23:05:44

01/31 23:02, , 23F
哈哈 那我支持 這樣就可以洗經歷了欸
01/31 23:02, 23F
就等於: 法官的督導官給交付給陪審團,然而最後的去留交由給人民決定!! 不像現在法官和檢察官的督導官還是自家人,難道不會有官官相護的行為嗎? ※ 編輯: DICB (114.41.68.45), 01/31/2016 23:08:40

01/31 23:08, , 24F
好吧 對司法改革有想法是不錯 給個推好了
01/31 23:08, 24F

01/31 23:09, , 25F
但我告訴你 其實採陪審團 事實的認定就交給人民了
01/31 23:09, 25F
文章代碼(AID): #1MhXpa6_ (HatePolit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