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你今天"爛"人包了嗎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庫ㄦ)時間10年前 (2014/04/13 15:59), 10年前編輯推噓14(14065)
留言79則, 1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現在FB還是一堆"爛"人包流傳 看到就火大 是沒有閱讀能力還是為了自己立場昧著良心也可做??? --------------------------------- 『方仰寧,即使違憲也要做』【真相】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EsAHgZX5Ss
文字檔(2分27秒時) 高:今天你違法違憲,我一定會追究這個責任,你方仰寧要一肩扛起,是不是? 方:(沉默...準備回答時) 高:是你方仰寧一個人決定的對不對 方:議員,這沒有所謂的一肩扛起..(高聲說話...) 方:該我負的責任,我是絕不迴避 -------------------------------------------- 方根本沒有說即使違憲也要做,違憲說法是高姓議員"自行"認定 『方仰寧違背承諾』 【真相】 http://www.youtube.com/watch?v=jVe1ubriYWM
文字檔(1分20秒時) 記:分局長,如果天亮沒有離開會採取什麼樣的行動? 方:我想,我們還是柔性勸離,因為我們沒有時間的壓力。 那目前他們這個活動進行的情形,也並不影響整個立法院議事的一個運作。 所以我們擔心在強制的一個動作之後,還是會有一個肢體的碰觸, 所以我們本來是採取柔性勸離的一個勤務作為,我們希望在天亮之後,勸他們離開, 讓中山南路的慢車道能夠暢通。 記:所以在廣場的部分是,基本上是不驅離嗎? 方:廣場當然是屬於立法院的一部份,那麼我們會再跟立法院報告之後, 看立法院的一個決定,我們再來採取作為,至少目前我們還是採取柔性勸離的一個勤務作為。 ------------------------- 方仰寧是說『天亮前不驅離』,天亮後柔性勸離。 你霸佔立院廣場到早上還不走,人家柔性抬離你,自己跑去撞遊覽車,是有什麼問題啊? 另外聯合晚報這張錯誤百出的圖 還在瘋狂轉載http://i.imgur.com/Vcmu9W0.jpg
到底是多懶還是多爛? 中正一分局 取消公投盟路權新聞稿http://ppt.cc/sL39 遇到不滿意包圍警察局的人 我遇到的吱吱起手式是『請了解他們的訴求,他們願意花時間去抗爭,不是沒有原因的』 真的很想跟他說『那可不可以請你花時間去了解真相,相信爛人包要相信到多久』 只會說方仰寧違法違憲 現在是『只有有心 人人都是大法官』囉 那麼我們要大法官幹嘛! 以後請鍵盤大法官幫我們釋憲打官司就好啦!! 現在又要模糊議題 說要組警察工會 要不然像方仰寧這樣的好警察 也沒有自由意志 淪為政府的機器 X!!哪來自動腦補他沒有自由意志 就是因為有自由意志 認為你們違法才勸離的阿!! 你當沒有跟你有同樣想法的人就是沒有自由意志喔!! 到最後 還不是要說都是馬冏的錯!! 好好的假日就給你們這些無理取鬧的人給毀了 馬英九不用負責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41.197.7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397375950.A.96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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吱吱看不懂只熱愛懶人包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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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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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禁止不是違憲了嗎 違法集會結社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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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辛苦了,你少解釋一點,結果馬上被鑽洞跳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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鯛民新梗:自由意志是我特有的東西 凡是不同意我的都是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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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自由意志的喪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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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重覆出現才叫跳針吧 永久禁止本來就是大疑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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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叫失言 不叫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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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被一群鯛民搞到我心神不寧一整個月 馬英九不用負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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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公告裡 那麼,他走點收回不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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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民主法治都被這群喊著捍衛民主法治的人破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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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在還有猴子,甚至刑法大濕在跳針永久性禁止,黑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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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頭到尾都沒出現過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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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一堆被爛人包騙還自命有思考力,別人都是愚民的中二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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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日後申請之集會不予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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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針對這句話 其實之前有人討論過這句話等不等於"永久禁止" 我在這張圖裡面有解釋http://i.imgur.com/Vcmu9W0.jpg
當然這句話的意思到底為何 的確應該去審視 但 這句話的解釋權 不應該是由你、我這些『鍵盤大法官』決定 這句話的確有爭議 但請不要未審先判 對這句話質疑 應透過正常管道去申訴 不是自己覺得怎麼樣就是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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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沒出現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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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失言也不用道歉跟解釋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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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的可以不用解釋? 不太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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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沒有公告不准申請 申請沒過也可以提行政救濟啊 還沒做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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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違憲 人人可做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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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縫隙內解釋沒有意義吧 整體意義就是永久不允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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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搶到最後一句筆戰算贏,要不然我看5566會繼續亂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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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不允許是違不違法 如果違憲但不違法請找大法官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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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單純違法那就不需要拿出違憲的口號 那叫跳級跟煽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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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我錯了 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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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MIC手機會習慣性中離的 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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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違憲 所以拿出違憲的口號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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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求是可能違憲 不喊違憲 難道要喊"可能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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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沒說違憲啊@.@ 你哪根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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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喊好像有點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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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到最後一句推文筆戰就算你贏,拜託不要再回了好不好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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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違憲→違憲 50%→100% 恩 好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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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憲現在只是"口號"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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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看過律師被告 辯論時"指稱對方錯誤"說謊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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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稱當然可以說啊 不然怎麼會有抗爭意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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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說50%啊 對結果我局外人可以說"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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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們喊訴求 不喊違憲要喊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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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 好訴求捏 現在喊違憲是人多一起喊就違憲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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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只是概略 因為可能是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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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也可以喊集遊法整部都違憲 事實上很多人這樣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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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講啥啊= = 原告說對方有罪 你會說原告律師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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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不就都不能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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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當然錯啊@.@ 你傻傻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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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方有"舉證責任" 指控違憲就必須證明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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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在談政黑一堆說"不能喊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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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的邏輯真是跟大部分台灣人平行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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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有疑慮 難道不能這樣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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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都假定被告無罪了? 要有證據才能說有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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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反而是原告方不負舉證責任 其他人幫舉證了他們又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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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證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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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明違憲他們有做啊 不就是公告V.S.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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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要以法庭的概念來討論 對不起 真的不能不應該這樣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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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已經提醒你 憲法的實行細則是透過集會遊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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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爭違憲與否 一直爭喊什麼口號 有意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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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則我不能去住你家也是違憲 因為我有居住與遷徙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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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明在多@.@ 也不能說對呀 還是大法官說了算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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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行喊訴求 這麼簡單的事情 也能跳這麼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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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喊違憲,包圍要求道歉就算,要求下台是啥鬼?當自己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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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行喊訴求你要認為對你就認為對 別人認為錯就認為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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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說之前 提出疑問"違憲"也是說啊 不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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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也保障大家的思想與言論自由 你會認為別人錯 你違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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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jinn言論自由這樣用的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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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jinn:"你會認為別人錯 你違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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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疑慮 喊喊口號 有問題嗎? 這麼簡單的事情也需要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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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喊口號沒有問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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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好啦 恭喜你筆戰勝利了 去下面繼續奮戰吧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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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下次有人質疑抗爭方 喊違憲是在當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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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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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ljinn:我有疑慮 喊喊口號 有問題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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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這就是整件事的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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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證明你喊口號別人就不該在意的說法是自打嘴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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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隨便喊喊你都要回應我 那別人回應該事件有什麼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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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ukukoko (123.241.197.76), 04/13/2014 17: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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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壢萬歲 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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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可以m起來、方便以後破解尋找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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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人口口聲聲言論自由,然後不看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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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覺得別人相信真相的都在唬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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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亂說話的~什麼美國牛肉有瘦肉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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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鬼話都說的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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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起來又沒用﹐沒瞎但看不見的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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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JIaFEbj (HatePolit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