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mementofish

看板HatePicket作者 (猜猜我是誰 ? ^o^)時間12年前 (2011/09/14 21:29),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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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檢舉文章: 22478 + 2 9/14 Double2 □ [黑特] 幹 剛收假又要叫我放假 ●22479 1 9/14 mementofish □ [震怒] 法西斯分身事件 22480 + 9/14 kiss70 □ [黑特] 機掰鄉民 (並附上被檢舉文章文頭,若推文違規請將違規部分複製貼在文頭下方) 作者 mementofish (劍雪) 看板 Hate 標題 [震怒] 法西斯分身事件 時間 Wed Sep 14 20:54:43 2011 ─────────────────────────────────────── 2.檢舉事由: (違反板規第X條:xxxxx...) 檢附板規3. 恨文所指對象之個人資料。 ║ ║ ║ ║ 視嚴重性劣文退回,水桶兩個月,推文違規者,水桶三個月。 ║ ║ ║ ║ 推文慫恿他人洩露個人資料者,水桶一個月。 ║ ║ ║ ║ 以各種方式(包含簽名檔、名片檔、暗黑分享…等), ║ ║ PO出他人個人資料(本名、手機、ID、e-mail、通訊帳號、相本、相片、部落格…等)║ ║ (包含馬賽克部分資料、卻明顯可知所指對象者) ║ ║ 未經同意貼出者即屬違規(於推文內犯規之情形,視情況砍除該文章)。 ║ ║ ║ ║13. 過分影射或直接攻擊他板事務,可能因此將紛爭帶入黑特或揪眾鬧板之情形。 ║ ║ ║ ║ 違規之文章砍除,計入砍文違規乙次。板主可視文章嚴重程度給予劣退。 ║ ║ ║ ║定義: ║ ║ 刻意挑釁者不論發文、回文或推文,比照板規4處理。 ║ ║ 執意要寫出某板請盡量迴避板名,即使已以代稱稱之仍可視情況砍文。 ║ ║ ║ 過分影射或直接攻擊他板事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匿名天使的家

09/14 21:43, , 1F
駁回
09/14 21:43, 1F
文章代碼(AID): #1ESAmdcl (HatePic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