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新增板規
板規新增後不溯及既往之文章
有鑒於近期匿名檢舉倍增
某些使用之匿名ID已對其暱稱之當事人造成困擾
在此與其他兩位板主共同協商之後
新增板規
一.匿名檢舉從此篇公告之後規範如下
1.使用匿名檢舉一律以"Anonymous"作為檢舉暱稱,標題一律為被檢舉人ID
不得加註其他文字(包含數字、它國語言、亂碼、火星文等)
且檢舉文不得使用簽名檔,或無關檢舉內容之字
只得出現A.被檢舉人ID
B.被檢舉人文章編號及代碼
C.違反之板規條款
其他無關敘述一律不得出現在文章之檢舉人、標題、內文、推文
如犯此規定,將直接申請匿名ID查詢並公告其ID,且直接水桶2個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8.38.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