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niked水桶
一、主文
niked非本板第二條規定所列之人,竟於檢舉文底下推文,違反本板板規第二條,
爰依上開規定判予水桶兩個月,期滿請自行寄信通知板主解除水桶。
二、違規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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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ASmxOft (HatePicket) [ptt.cc] [檢舉] 泛政治文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HatePicket/M.1249054424.A.A77.html │
│ 匿名管理編號: 1445307 (同一人號碼會一樣) │
└─────────────────────────────────────┘
作者: Anonymous (猜猜我是誰 ? ^o^) 看板: HatePicket
標題: [檢舉] 泛政治文
時間: Fri Jul 31 23:33:43 2009
1.檢舉文章:
●28954 ~X1 7/31 vvvccc4d □ [超幹] 死小孩
28955 + 1 7/31 hoihkj □ [黑特] 統一發票都沒中
作者 vvvccc4d ( ^_^) 看板 Hate
標題 [超幹] 死小孩
時間 Fri Jul 31 23:26:17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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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路上
聽到三個國小生在討論 騜
我稍微偷聽一下
聽到這三個大逆不道的洨朋友在罵 騜
幹
我那時氣到差點jizz
2.檢舉事由:
(違反板規第X條: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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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宗教、學校、地域、種族、職業、性別、政治傾向(政治人物)等… ║
║ 各種針對特定族群攻擊或引戰之文章/推文。 ║
║ ║
║ 發文犯規者水桶兩週,文章劣退。推文內犯規者水桶一個月。 ║
║ ║
騜在PTT明顯定義於馬英九,泛政治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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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匿名天使的家
推
08/01 00:17,
08/01 00:17
推
08/01 10:20,
08/01 10:20
三、引用板規
2.推文若非板主、原文作者(包括檢舉人及Hate板相關文章原作者或當事者)
(2009.01.18再修定)
或被檢舉人之說明則水桶兩個月,並自行來信解除。
(2008.09.03修定) (2007.07.26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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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強任他強,輕風拂山崗;他橫任他橫,明月照大江。
鐵劍山莊:http://www.wretch.cc/blog/tigoti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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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6.175.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