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25745 違規部分請給予相關處分謝謝

看板HatePicket作者 (猜猜我是誰 ? ^o^)時間15年前 (2009/03/12 17:1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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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檢舉文章: (請將受檢舉文章前後各兩篇的列表複製貼上來,註明檢舉文章編號及檢舉對象) 25743 + 2 3/12 polikuj □ [超幹] 為甚麼李xx你 25744 + 3/12 dilemmaegg □ [黑特] 要怎麼補啊 ●25745 9 3/12 - □ (本文已被刪除) <Uname>他人個資 ht56 25746 + 6 3/12 rabbitivy □ 我要當伴娘了 25747 + 1 3/12 help1268 □ [煩耶] 聽到很煩 (並附上被檢舉文章文頭) ex: 作者 Uname (呆ㄟ) 看板 Hate 標題 [轉錄][新聞] <狂惡飆車族> K人砸車 PO文炫耀 時間 Thu Mar 12 11:12:53 2009 ───────────────────────────────────────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iamOrz (I am Orz)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狂惡飆車族> K人砸車 PO文炫耀 〔記者陳璟民、楊培華/綜合報導〕這是什麼社會?以多欺少,傷人毀車,還洋洋得意在 網路部落格貼上照片與文章炫耀! 10名年輕人上月騎機車到北縣金山夜遊,被20多名飆車年輕人攔路狂毆,事後警方認為他 們只能指認出一名嫌犯,只法辦一人,受害人看到嫌犯在網站上張貼的內容,更加悲憤。 對於受害人質疑警方大案小辦,北縣金山警分局表示,被害人僅記下一人車號,警方已依 法將陳某移送法辦;至於當天涉案成員事後在網站上PO文及照片炫耀,真實性如何,警方 還要詳查。 受害者說,2月14日他們共7男3女分騎7輛機車夜遊,凌晨3點半從陽金公路右轉台北縣金 山鄉省道台2線基金公路約100公尺路旁,被20多名飆車族莫名攔路,以拳腳、機車大鎖、 避震器等毆打,3人被打傷,其他7人被拉扯、恐嚇,7輛機車都被砸毀,甚至推落田裡或 水溝,約10分鐘後施暴者揚長而去。 讓受害者氣不過的是,飆車族逞凶次日,在數個部落格貼文章及照片,用「爽、屌、酷、 很好玩」等字眼,形容打人砸車的惡行。 被害人在「ㄚ凱的心情血淚記」部落格找到「情人節~陽明山~大暴走~20多台車~酷!!!」 裡面提到:「有人就看他們不爽嚕……我停好車的時候,對方4台摩托車已經被打爛了… …」 另在「bebe0328kid的地盤」部落格也提及:「對方被打最慘的那個,他女朋友跑過來趴 在他身上,那畫面真感動,為愛而犧牲……」 被害人質疑,案發近一個月,施暴一方只有一人頂罪、拖延和解,警方大案小辦,告知「 除非你們(受害者)指認出其他共犯,否則只能偵辦已被指認出的凱傑……」 受害者說,帶頭施暴的「凱傑」是現役軍人,其家長曾出面協調,但未有結果;昨晚施暴 者曾打電話願以50萬元和解,電話隨即掛斷,雙方仍待進一步協調。 http://www.wretch.cc/album/*********** 對方仗著人多欺負人... 還不是廢物一個 http://www.wretch.cc/album/******** 這個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203.45

03/12 10:33,
以多欺少這麼孬還敢寫出來 丟臉
03/12 10:33

03/12 10:33,
鄉民人更多!
03/12 10:33

03/12 10:33,
幹 真的沒救了
03/12 10:33

03/12 10:33,
衝啦 大家進攻!!!!!!!!!!!!!!!!!!!!!!!!!!
03/12 10:33

03/12 10:33,
幹 垃圾!!!
03/12 10:33

03/12 10:33,
大夥進攻囉~
03/12 10:33

03/12 10:35,
哪一篇
03/12 10:35

03/12 10:35,
幹你媽的這種人渣死一死好嗎!
03/12 10:35

03/12 10:35,
垃圾真多.....
03/12 10:35

03/12 10:36,
快點進去看 慢了就關了
03/12 10:36

03/12 10:36,
又是跳八家將的廢物
03/12 10:36

03/12 10:36,
︴╔  ╦  ╗ ♂╭ 〝凱傑〞 ╮ 〃XDDDDDDDD
03/12 10:36

03/12 10:37,
說不定他門會很高興鄉民幫忙衝人氣?
03/12 10:37

03/12 10:37,
什麼廢物一個 是廢物二十幾個
03/12 10:37

03/12 10:39,
金山 分局為什麼不去調路口姦視器?
03/12 10:39

03/12 10:39,
為什麼警察只抓一個, 也太扯了 !
03/12 10:39

03/12 10:39,
現役軍人..搞死牠..不知道邱啥小
03/12 10:39

03/12 10:39,
傷害罪是公訴罪吧, 警察要主動調查, 怎可以這樣亂搞
03/12 10:39

03/12 10:40,
進攻
03/12 10:40

03/12 10:40,
現役喔?直接判軍法了啦 到閻王老子面前去炫燿啦
03/12 10:40

03/12 10:40,
一堆垃圾 那麼多個打一個還拿來說嘴...
03/12 10:40

03/12 10:40,
鄉民出動啦! 把這人渣逼到自殺吧!
03/12 10:40

03/12 10:41,
凱民事件 一'一
03/12 10:41

03/12 10:41,
↖☆煞气a凱傑★↗
03/12 10:41

03/12 10:41,
傷害罪是告訴乃論
03/12 10:41

03/12 10:41,
03/12 10:41

03/12 10:42,
垃圾怎麼不去死幹!判軍法了啦警察問題也很大??
03/12 10:42

03/12 10:43,
277第1項是告訴乃論 哪裡是公訴了...要用軍法搞比較有趣
03/12 10:43

03/12 10:43,
鄉民們,起床幹活了。
03/12 10:43

03/12 10:44,
阿是哪一篇阿 我怎麼找不到...
03/12 10:44

03/12 10:44,
相簿裡還有姐姐耶..怎麼辦呢?
03/12 10:44

03/12 10:44,
警方:我們已盡速辦案 不過需依法行政
03/12 10:44

03/12 10:44,
關鍵字: 現役軍人!! 今天記者槓很大唷
03/12 10:44

03/12 10:44,
有沒有台客的樣子都長很像的八卦?
03/12 10:44

03/12 10:44,
好友列表真是台客大集合
03/12 10:44

03/12 10:45,
又是跳八家將的廢物
03/12 10:45

03/12 10:45,
那一篇....
03/12 10:45

03/12 10:45,
看是不是重傷,重傷罪乃屬非告訴乃論之罪,不需被害人提起告
03/12 10:45

03/12 10:46,
他媽的飆車族沒種~出事情不敢頂比國小生熟臘唷?
03/12 10:46
還有 30 則推文
03/12 11:03,
鄉民的新目標
03/12 11:03

03/12 11:03,
正妹分手找我我會給你幸福
03/12 11:03

03/12 11:04,
這種垃圾真的該死
03/12 11:04

03/12 11:05,
那相簿有一些車牌
03/12 11:05

03/12 11:06,
偉大的國軍阿,又出包了,我的果然只是小事~!
03/12 11:06

03/12 11:06,
備份吧xdxd 不然等等人家把相簿關了
03/12 11:06

03/12 11:06,
女友的網誌也留一留,叫他早點離開垃圾
03/12 11:06

03/12 11:07,
《鄉民動態》暖身 in bullpen
03/12 11:07

03/12 11:07,
女友樂當垃圾掩埋場也不能怪人家
03/12 11:07

03/12 11:08,
馬的 又是個死國軍廢物 操
03/12 11:08

03/12 11:08,
小心被女性鄉民說你不尊重
03/12 11:08

03/12 11:09,
有沒有人要說說依軍法會怎麼判
03/12 11:09

03/12 11:09,
20多個的話,家長湊個三百萬也不為過吧?喊價五十萬和解又
03/12 11:09

03/12 11:10,
馬上掛斷根本沒誠意,用軍法跟他玩啊。
03/12 11:10

03/12 11:12,
這才值得新聞去追吧 整天在那播政治 釘這些人渣還比較好
03/12 11:12

03/12 11:12,
一人一信寄去立委辦公室換他們處理
03/12 11:12

03/12 11:12,
以刑法逼民法.....
03/12 11:12

03/12 11:12,
換鄉民對他施文化暴力!大家衝....抵制這種人
03/12 11:12

03/12 11:12,
這才叫新聞
03/12 11:12

03/12 11:12,
愛妳今生到永遠 !!! 女友眼睛還蠻大的XD
03/12 11:1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154.142

03/12 11:13,
幹 國軍又出包了 操~
03/12 11:13

03/12 11:13,
科科 ~ HATE版鄉民也很多~
03/12 11:13

03/12 11:13,
金北七
03/12 11:13

03/12 11:14,
現役軍人的話要倒大楣了
03/12 11:14

03/12 11:15,
竹林中學是哪間啊?
03/12 11:15

03/12 11:16,
我只聽過竹林七賢
03/12 11:16

03/12 11:16,
在竹林裡頭得中學吧.......
03/12 11:16

03/12 11:16,
在台北縣...怎 麼沒都看到電視在報,這算大新聞吧
03/12 11:16

03/12 11:16,
03/12 11:16

03/12 11:17,
幹 又一個敗類軍人 快用軍法判他 真是丟臉
03/12 11:17

03/12 11:20,
鄉民又要出動囉
03/12 11:20

03/12 11:21,
上刺刀
03/12 11:21

03/12 11:27,
原地突刺~"~
03/12 11:27

03/12 11:28,
噗 這時間你也在線上阿
03/12 11:28

03/12 11:29,
科科 衝阿
03/12 11:29

03/12 11:30,
這不就是傳說中的畜牲嗎?
03/12 11:30

03/12 11:32,
屎威也是po部落格炫燿 偷偷說他的網誌開了!!
03/12 11:32

03/12 11:38,
http://ppt.cc/**** 有圖有真像阿 衝阿!!
03/12 11:38
※ Deleted by: hunter5566 (203.65.57.201) 03/12/2009 12:25:31 2.檢舉事由: (違反板規第X條:xxxxx...) 補行處分版規如下: (已砍文部分無法納入劣文範圍) ║3. 恨文所指對象之個人資料。 ║ ║ ║ ║ 視嚴重性劣文退回,水桶兩個月,推文違規者,水桶三個月。 ║ ║ ║ ║ 推文慫恿他人洩露個人資料者,水桶一個月。 ║ ║ ║ ║ 以各種方式(包含簽名檔、名片檔、暗黑分享…等), ║ ║ PO出他人個人資料(本名、手機、ID、e-mail、通訊帳號、相本、相片、部落格…等)║ ║ (包含馬賽克部分資料、卻明顯可知所指對象者) ║ ║ 未經同意貼出者即屬違規(於推文內犯規之情形,視情況砍除該文章)。 ║ ║14. 未經同意,轉載他人文章。 ║ ║ ║ ║ 轉文者水桶兩週。 ║ ║ ║ ║ 若板友覺得適於引渡至他板討論之情形,請推文詳述轉錄原因後再行轉錄。 ║ ║ 轉錄原因不盡正當合理之情形,或文章作者不欲文章被轉錄都屬違規。 ║ ║ 刻意將紛爭帶進黑特之情形,將視情況給予劣退。 ║ 另外同標題文章已在八卦板有討論,故已經非屬黑特版討論範圍.. 也不適合在黑特板繼續出現..畢竟那是八卦板的業務 還請一併處理(ex.改標題或逕行砍文) thanks 25848 + 1 3/12 kdashli □ [煩耶] 辭職了.. 25849 + 1 3/12 koala4120 □ [黑特] 好心點 ●25850 1 3/12 r2d2147 □ [新聞] <狂惡飆車族> K人砸車 PO文炫耀 25851 3/12 - □ (本文已被刪除) [CYSTEINE1] 25852 + 1 3/12 stevenhe □ [煩耶] 考試成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匿名天使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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