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b10213044
b10213044
2.本板發文與推文之內容,受政黑板板規第三章言語/漫罵攻擊規範。
此外,若有誹謗行為或討論內容無關板務者,經板主群多數決認定違反,
同樣處以水桶35天之處分。
3.禁止鬧板之行為,鬧板行為不限於惡意多次違反政檢板板規,
經板主群多數決認定有鬧板事實行為者,處以水桶180天之處分。
215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4.96.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716644037.A.10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