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1byv8EtB zeuswell 版規3-4

看板HateP_Picket作者 (異教神)時間1月前 (2024/03/15 08:27), 編輯推噓4(4013)
留言17則, 4人參與, 1月前最新討論串1/1
一、檢舉人ID:goetze 二、被檢舉人ID:zeuswell 三、違反板規: ╭─────────────╮ │第三章 言語/漫罵攻擊規範│ ╰─────────────╯  ̄ ̄ ̄ ̄ ̄ ̄ ̄ ̄ ̄ ̄ ̄ ̄ ̄ ̄ ̄  4.鼓吹暴力言論/以非法手段嚴重損害特定對象生命財產安全之言論,視同違反本章規定 。 四、違規文章之 文章代碼"與"網址(以利電腦查詢作業) 與重點說明: #1byv8EtB (HatePolitics) 標題就是:[討論] 兩岸開戰 先殺神經病綠粉 我覺得很明顯就是鼓吹暴力言論/以非法手段嚴重損害特定對象生命財產安全之言論 應該不用我說太多 -- 白壇:你把這個廢話的定義給解釋一下 嚴歸:嗯~你所謂廢話就是一種聽起來好像很具體實際上是很空洞的一種話 白壇:喔! 嚴歸:它看起來好像要講到問題的癥結了實際上是在迴避所有的答案 白壇:啊? 嚴歸:所以這種話他聽起來好像很流暢但是它註定是要作廢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49.142.13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710462427.A.96C.html

03/15 08:29, 1月前 , 1F
特定對象是誰,神經病綠粉喔?笑爛
03/15 08:29, 1F

03/15 08:31, 1月前 , 2F
你迴避了鼓吹暴力言論這點,但我重點就是這點
03/15 08:31, 2F

03/15 08:32, 1月前 , 3F
這兩點本來就該分開看,我覺得這很容易分辨
03/15 08:32, 3F

03/15 08:34, 1月前 , 4F
好了啦,你以為以前沒人檢舉過這條喔
03/15 08:34, 4F

03/15 08:35, 1月前 , 5F
先把是哪個神經病綠粉要被殺找出來好嗎
03/15 08:35, 5F

03/15 08:36, 1月前 , 6F
「特定對象」看不懂,這條檢舉邏輯是跟3-1差不多,要有
03/15 08:36, 6F

03/15 08:36, 1月前 , 7F
一個標的的啦,懂?
03/15 08:36, 7F

03/15 08:37, 1月前 , 8F
說要吊路燈,開槍藍白粉的都安全下莊了,還跑來檢舉,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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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5 08:37, 1月前 , 9F
的有夠frag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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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5 11:44, 1月前 , 10F
原文因為我私人的理由。我刪除了,只留下推文,如果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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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5 11:44, 1月前 , 11F
板主判案需要可以去調歷史紀錄,麻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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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5 13:02, 1月前 , 12F
1.我覺得很容易分辨 2.判決不只是看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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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5 13:02, 1月前 , 13F
如果這樣都不算鼓吹暴力,怎樣才叫鼓吹暴力?
03/15 13:02, 13F

03/15 13:18, 1月前 , 14F
我還等著你把具體哪一位神經病綠粉 給找出來
03/15 13:18, 14F

03/15 13:40, 1月前 , 15F
特定對象應該是單數,非複數群體 意見未達
03/15 13:40, 15F

03/15 13:40, 1月前 , 16F
阿對了,板規3-5不保障政治族群,綠粉=政治族群
03/15 13:40, 16F

03/15 19:07, 1月前 , 17F
未達
03/15 19:07, 17F
文章代碼(AID): #1byvNRbi (HateP_Pic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