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1bhs1qDA 判決

看板HateP_Picket作者 (這輩子沒反串過)時間3月前 (2024/01/27 20:48),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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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人ID: zeuswell 二、請求重審之文章代號(政檢板文章代號)︰ #1bhs1qDA 三、要求重審理由 1/23 zeuswell □ [檢舉] #1bhs1qDA royaljing 3-1 ┌─────────────────────────────────────┐ │ 文章代碼(AID): #1bhsN7LD (HateP_Picket) [ptt.cc] [檢舉] #1bhs1qDA royalj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705993671.A.54D.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從其他板主的回應可認定指涉性成立 僅用詞是「自介」 所以沒有違規用詞 而我個人則是跟板友宣導過,若對方推發文有使用違規的詞彙 那基本則禁止指定推發文對象說對方「自介」 因這等同於反用對方之語謾罵對方 且實際上我的推文並沒有多麼的長或複雜 可讓被檢舉人解釋的空間並不多 隨手罵的也是政治族群非針對個人 直接說我是「自介」用我的推文罵我,個人無法接受 政黑史上也有做相關「自介」之應用被判處違規的案例 因「自介」之攻擊用法有可能從此被解放 請斟酌改判或者之後交由小組長判定 相關歷史案件 ┌─────────────────────────────────────┐ │ 文章代碼(AID): #1Nl-wxoM (HateP_Picket) [ptt.cc] [檢舉] #1Nlv3p0J chenhs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472196283.A.C96.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8/26 SorrowFollow □ [檢舉] #1Nlv3p0J chenhsiutsai 違反板規五之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4.58.6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706359724.A.527.html

01/27 22:02, 3月前 , 1F
2016的標準也不是一致認為自介算是違規,問小組長吧
01/27 22:02, 1F

01/28 11:52, 3月前 , 2F
請交由小組長判定
01/28 11:52, 2F
zeuswell:轉錄至看板 L_SecretGard 01/28 13:56
文章代碼(AID): #1bjFkiKd (HateP_Pic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