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1bbu26eE申訴

看板HateP_Picket作者 (大俠愛吃漢堡包)時間4月前 (2024/01/05 12:37), 4月前編輯推噓8(806)
留言14則, 3人參與, 4月前最新討論串1/1
一、申請人ID: goldsingle 二、請求重審之文章代號(政檢板文章代號)︰ #1bbu26eE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04423125.A.7F9.html 三、要求重審理由 若為被判決者,請針對犯行並非故意等進行申辯 首先我承認我沒有看清楚2-2板規 沒有注意到轉錄文字部記錄文章本文 但絕非故意違反板規 若認為判決有違反板規之處,請列出相關板規以進行檢討。 其次 即便我有真的違反板規 依原版規條文 2.發表文章須40個繁體中文字以上,外文以單詞計算。作者本人轉錄文章以  轉錄文章字數計數。  (簽名檔、網址、無意義字詞、轉錄他人文章、他方平台及轉錄/發表新聞內容不計入)  禁止手動置底相似文章或發/推文過多簡體字,以上違者刪除。 違者也僅能處以刪除 並不能處罰水桶禁言 版主裁決顯係違反板規 能縱容如此濫權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9.211.15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704429458.A.078.html ※ 編輯: goldsingle (101.139.211.151 臺灣), 01/05/2024 12:40:04

01/05 12:39, 4月前 , 1F
16.若違規條文沒有明定水桶天數,則以正常水桶之天數(7
01/05 12:39, 1F

01/05 12:40, 4月前 , 2F
天)處之
01/05 12:40, 2F
既然如此你為何又懲處我21天禁言 且明知我非故意觸犯板規 處罰符合比例原則嗎? ※ 編輯: goldsingle (101.139.211.151 臺灣), 01/05/2024 12:42:22

01/05 12:42, 4月前 , 3F
含第二章前科兩次
01/05 12:42, 3F
申訴也是由你裁決?????? ※ 編輯: goldsingle (101.139.211.151 臺灣), 01/05/2024 12:43:34

01/05 12:43, 4月前 , 4F
7*2+7=21
01/05 12:43, 4F

01/05 12:43, 4月前 , 5F
違規就是違規 沒有故意不故意
01/05 12:43, 5F

01/05 12:44, 4月前 , 6F
3.申訴案由所有板主受理,並根據申訴內容重新審理。
01/05 12:44, 6F

01/05 12:44, 4月前 , 7F
駁回,違規加前科事實
01/05 12:44, 7F
你們看得懂中文嗎????? 若為被判決者,請針對犯行並非故意等進行申辯 ※ 編輯: goldsingle (101.139.211.151 臺灣), 01/05/2024 12:45:35

01/05 12:46, 4月前 , 8F
你也不是第一個跟我吵 「只能刪除不能水桶」
01/05 12:46, 8F

01/05 12:47, 4月前 , 9F
至於故意不故意, 每個人都說自己不是故意就沒事了嗎
01/05 12:47, 9F

01/05 12:47, 4月前 , 10F
所謂非故意 通常都是與系統問題有關, 才給予寬容吧\
01/05 12:47, 10F
那申請減刑罰3天如何? ※ 編輯: goldsingle (101.139.211.151 臺灣), 01/05/2024 12:49:00

01/05 12:49, 4月前 , 11F
哪有這種事..每個人都來說自己要-3 我怎麼辦
01/05 12:49, 11F
我算給你聽 我總共寫了31個字 板規是40個字 所以我已經完成了77.5% 犯錯是22.5% 如果按照比例原則 你裁罰我21天禁言 但我犯錯比例是22.5% 應該罰4.725天 四捨無入為罰五天 這樣公平吧 ※ 編輯: goldsingle (101.139.211.151 臺灣), 01/05/2024 12:57:44

01/05 13:13, 4月前 , 12F
你可再申訴到小組啦 阿就真的沒40個字也有前科
01/05 13:13, 12F

01/06 00:33, 4月前 , 13F
這比例原則讓我笑了,當板主沒你想像的輕閒,還和你算
01/06 00:33, 13F

01/06 00:33, 4月前 , 14F
比例?
01/06 00:33, 14F
文章代碼(AID): #1bbuUI1u (HateP_Pic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