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1bJR511k (HatePolitics)
一、申請人ID:
patiger
二、請求重審之文章代號(政檢板文章代號)︰
本案無人檢舉
係板主自巡認定
三、要求重審理由
本案板主認犯未滿40繁體字之規定
惟本案係回應前文台灣農地無法蓋房子
故繕打農業發展條例第18條全文
農發條例第18條乃興建農舍之法源
自是回應前文最佳規定
還是板主認定回應規定不算在內?
若為被判決者,請針對犯行並非故意等進行申辯
若為檢舉者,請針對被檢舉人之犯行,板主判決是否過輕進行申辯
若認為判決有違反板規之處,請列出相關板規以進行檢討。
就事論事、理性討論,切勿人身攻擊!違者退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85.9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99598282.A.1DB.html
推
11/10 15:16,
2年前
, 1F
11/10 15:16, 1F
→
11/10 15:18,
2年前
, 2F
11/10 15:18, 2F
→
11/10 15:18,
2年前
, 3F
11/10 15:18, 3F
→
11/10 15:19,
2年前
, 4F
11/10 15:19, 4F
推
11/10 23:02,
2年前
, 5F
11/10 23:02, 5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