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新增好運姐條款&第三章建議
第二章
2-14
14a.單篇文章下,重複無意義,惡意或相似之推噓文達5次以上,違規一次水桶14天。
惡意內容由2-9處置。
14b. 單篇文章下,不間斷連續推噓文達十行,每多一行處14天水桶,即連續11行水桶14天
、12行水桶28天,以此類推。《好運姐條款》《防自嗨條款》《參見附錄一》
第三章
《謾罵》
1.特定對象/群體
a.PTT使用者,如ID/暱稱/代稱或討論上下文行為等,客觀可得知針對特定使用者。
b.未明確對象,但於相同特定對象之文章/推文下,2次以上攻擊行為。
c.未明確對象,但回文特定對象之文章,並發表攻擊內容。
d.未明確對象,在文章一樓發表侮辱詞語/言論
2.侮辱行為
a.包括但不限於針對人格、地位、階級、動機或處境等身份屬性,進行不適當評論行為
或使用其他辱罵性字眼惡意攻擊,致使對方心生不悅者
b.該詞語/言論於法院作出有罪判決並由檢舉人提出判決書,僅接受妨害名譽/公然侮辱等案
由判決書。
3.判決
由三位板主多數決認定該詞語/言論是否具有貶義
***還給板主裁量權***
附錄一
https://i.imgur.com/CgCSJCr.jpg
附錄二
各板相關板規節錄
八卦
第七條:〔挑釁、謾罵〕
 ̄ ̄ ̄ ̄ ̄ ̄ ̄ ̄ ̄ ̄ ̄
‧ 文章內容含有對[1~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看板或其使用者,
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罵、歧視、引戰之文章,
一律退文且加給水桶六個月,自刪文章者水桶一年。
於推文違規者水桶七日。
‧ 前項所說明之特定人物不包含公眾人物、政治人物等,對於非具有本國國籍者
等族群之謾罵推文不予受理;唯仍需注意刑法相關刑責,勿以身試法。
西洽
4-5 〔人身攻擊違規〕
Ⅰ 發文、回文、推文對現實存在之人物或群體為人身攻擊,主詞不明確者,
或主詞明確但情節輕微者,處水桶一週以上。
Ⅱ 轉文而違反前項規定者,處水桶二週以上。
Ⅲ 前二項之違規,對個人之人身攻擊需經當事人檢舉方成案。
Ⅳ 主詞明確且使用負面攻擊言詞,情節嚴重者,處水桶一個月以上。
LOL
C3【指名謾罵】(告訴乃論)
以可辨識指稱或影射對象之方式,從事人身攻擊者
包括但不限於針對人格、地位、階級、動機或處境等身份屬性,進行不適當評論行為
或使用其他辱罵性字眼惡意攻擊,使致對方心生不悅者
本條款僅接受當事人主動檢舉生效
股板
4-5. 文章中或推文引戰、髒話、不雅用詞、人身攻擊等、重複類似論述者,
水桶七日。
4-5-1. 引戰、人身攻擊:
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罵、歧視者。
4-5-2. 髒話、不雅用詞:
泛指國罵等使人不舒服用詞。
4-5-3. 重複類似論述者:
泛指不斷重復無意義之類似之發文或推文,至使其他使用者觀感不佳者。
棒球板
17.惡意鬧板或引戰
1.鬧板情節嚴重,板主得給予加重處分,或是設定永久停權ID
2.轉錄他板引戰文章,或是發表引戰文章,引戰文章的判定
係由板主視文章後續討論狀況得以公告或鎖文並對發文者處分。
3.內容過度簡略、標題誤導板友、妨礙板友閱讀(e.g. 過多錯字、胡亂翻譯....等)
4.對板友人身攻擊、惡意挑起爭端、恣意謾罵文、多次用負面詞彙製造對立情緒
(針對文章/推文無關之內容行爭吵、離題、釣魚、謾罵、挑起特定球迷之間之爭端
(如明確指涉球迷或板友ID,亦為挑起爭端之範疇)
5.遇特殊情況,板主有權視情況調整罰則內容,但須於公告中說明
6.挑釁板主執法的公權力 e.g. 有種來水桶我啊
7.針對任一球員/球隊於比賽表現無關之多次無意義的酸文
8.以明示或暗示詛咒球員受傷
省錢板
《2》禁止發表有針對人身攻擊、不雅字眼之文字,包含政治文、18禁內容文章,
以及違反公序良俗之所有發文、回文、推噓文及簽名檔皆納入規範。
違規處份★刪文備份、水桶一個月,累犯永久水桶+退文★
電蝦板
四、綜合處分
1. 違規之廣告文:退文、水桶六十日
2. 人身攻擊:退文、水桶一百八十日
用詞以本站多數板可參考水桶判決與法院判決為判斷基準
3. 誹謗、惡意或未經證實指稱他人為業代:水桶三十日
4. 惡意刪除或修改他人推文:退文、水桶三十日
*.(手機或平板輸入錯亂需來信板務,若經板友告知無來信,依板規處理。)
5. 性騷擾或謾罵等其他挑釁板友之行為:水桶六十日
6. 非商業行為特殊處分之廣告與貼貼賺性質之連結:退文、水桶六十日
7. 擾亂本板討論秩序、引戰者:鎖文、水桶六十日
文章或推文討論視為情節重大亂板者:水桶一年或以上。
西斯
2-1-11 針對特定對象(含族群)公然侮辱、誹謗、引戰之推文。
→ 由當事人來信任一板主檢舉,由板主裁定情節輕微者
警告一支:情節嚴重者水桶一個月。
補充說明 對於特定對象公然侮辱判定
這個部份一律由當事人來信檢舉才予以處理,
板主僅負責裁定其是否有公然侮辱之情節。
很明確以當今社會風俗倫理認定之罵人文詞者(人身攻擊),
例:推 推文者: 某某某是垃圾
像這樣就不可以。
而若是以暗示、或爆卦之型式,無論事實與否,
經板主判定會造成檢舉人名譽受損者,皆在違反板規之判定範圍。
例:推 推文者: 那個某某某不是曾經丟水球約炮嗎?
像這樣也不可以。
而影射的判定原則上以相似度7成以上,比方某帳號ID為囧rz12345
若打囧rz123就算是,只打12345就不算。
板主可視情節推定之,並不受限於此基本原則。
卡板
第二條 中度犯規 處理:砍文 / 停權2~4週 / 視情節劣文
5. 人身攻擊:在標題、文章內文、暱稱、推噓文或簽名檔內侮辱或謾罵他人
如對"私人"有意見,請私下溝通。
第四條 惡意鬧版 處理:砍文 / 劣文 / 視情節嚴重性停權3個月或以上
1. 跨板洗文章:由於要湊發文章而隨意跨板發表無意義文章,
屬嚴重浪費網路資源行為,經板主討論後,屬於惡意鬧版。
2. 在多篇文章下胡亂推噓類張爸推文(與文章無關之推噓文)。
3. 其他惡意鬧板者依情節嚴重直接給予3個月或以上水桶處分
惡意鬧板者的判定將由板主群們討論過後共同認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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