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新增好運姐條款&第三章建議

看板HateP_Picket作者 (賽鴿)時間1年前 (2023/01/06 07:18), 編輯推噓1(1011)
留言12則, 3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1/1
第二章 2-14 14a.單篇文章下,重複無意義,惡意或相似之推噓文達5次以上,違規一次水桶14天。 惡意內容由2-9處置。 14b. 單篇文章下,不間斷連續推噓文達十行,每多一行處14天水桶,即連續11行水桶14天 、12行水桶28天,以此類推。《好運姐條款》《防自嗨條款》《參見附錄一》 第三章 《謾罵》 1.特定對象/群體 a.PTT使用者,如ID/暱稱/代稱或討論上下文行為等,客觀可得知針對特定使用者。 b.未明確對象,但於相同特定對象之文章/推文下,2次以上攻擊行為。 c.未明確對象,但回文特定對象之文章,並發表攻擊內容。 d.未明確對象,在文章一樓發表侮辱詞語/言論 2.侮辱行為 a.包括但不限於針對人格、地位、階級、動機或處境等身份屬性,進行不適當評論行為 或使用其他辱罵性字眼惡意攻擊,致使對方心生不悅者 b.該詞語/言論於法院作出有罪判決並由檢舉人提出判決書,僅接受妨害名譽/公然侮辱等案 由判決書。 3.判決 由三位板主多數決認定該詞語/言論是否具有貶義 ***還給板主裁量權*** 附錄一 https://i.imgur.com/CgCSJCr.jpg
附錄二 各板相關板規節錄 八卦 第七條:〔挑釁、謾罵〕  ̄ ̄ ̄ ̄ ̄ ̄ ̄ ̄ ̄ ̄ ̄ ‧ 文章內容含有對[1~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看板或其使用者, 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罵、歧視、引戰之文章, 一律退文且加給水桶六個月,自刪文章者水桶一年。 於推文違規者水桶七日。 ‧ 前項所說明之特定人物不包含公眾人物、政治人物等,對於非具有本國國籍者   等族群之謾罵推文不予受理;唯仍需注意刑法相關刑責,勿以身試法。 西洽 4-5 〔人身攻擊違規〕 Ⅰ 發文、回文、推文對現實存在之人物或群體為人身攻擊,主詞不明確者, 或主詞明確但情節輕微者,處水桶一週以上。 Ⅱ 轉文而違反前項規定者,處水桶二週以上。 Ⅲ 前二項之違規,對個人之人身攻擊需經當事人檢舉方成案。 Ⅳ 主詞明確且使用負面攻擊言詞,情節嚴重者,處水桶一個月以上。 LOL C3【指名謾罵】(告訴乃論) 以可辨識指稱或影射對象之方式,從事人身攻擊者 包括但不限於針對人格、地位、階級、動機或處境等身份屬性,進行不適當評論行為 或使用其他辱罵性字眼惡意攻擊,使致對方心生不悅者 本條款僅接受當事人主動檢舉生效 股板 4-5. 文章中或推文引戰、髒話、不雅用詞、人身攻擊等、重複類似論述者, 水桶七日。 4-5-1. 引戰、人身攻擊: 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罵、歧視者。 4-5-2. 髒話、不雅用詞: 泛指國罵等使人不舒服用詞。 4-5-3. 重複類似論述者: 泛指不斷重復無意義之類似之發文或推文,至使其他使用者觀感不佳者。 棒球板 17.惡意鬧板或引戰 1.鬧板情節嚴重,板主得給予加重處分,或是設定永久停權ID 2.轉錄他板引戰文章,或是發表引戰文章,引戰文章的判定 係由板主視文章後續討論狀況得以公告或鎖文並對發文者處分。 3.內容過度簡略、標題誤導板友、妨礙板友閱讀(e.g. 過多錯字、胡亂翻譯....等) 4.對板友人身攻擊、惡意挑起爭端、恣意謾罵文、多次用負面詞彙製造對立情緒 (針對文章/推文無關之內容行爭吵、離題、釣魚、謾罵、挑起特定球迷之間之爭端 (如明確指涉球迷或板友ID,亦為挑起爭端之範疇) 5.遇特殊情況,板主有權視情況調整罰則內容,但須於公告中說明 6.挑釁板主執法的公權力 e.g. 有種來水桶我啊 7.針對任一球員/球隊於比賽表現無關之多次無意義的酸文 8.以明示或暗示詛咒球員受傷 省錢板 《2》禁止發表有針對人身攻擊、不雅字眼之文字,包含政治文、18禁內容文章, 以及違反公序良俗之所有發文、回文、推噓文及簽名檔皆納入規範。    違規處份★刪文備份、水桶一個月,累犯永久水桶+退文★ 電蝦板 四、綜合處分 1. 違規之廣告文:退文、水桶六十日 2. 人身攻擊:退文、水桶一百八十日 用詞以本站多數板可參考水桶判決與法院判決為判斷基準 3. 誹謗、惡意或未經證實指稱他人為業代:水桶三十日 4. 惡意刪除或修改他人推文:退文、水桶三十日 *.(手機或平板輸入錯亂需來信板務,若經板友告知無來信,依板規處理。) 5. 性騷擾或謾罵等其他挑釁板友之行為:水桶六十日 6. 非商業行為特殊處分之廣告與貼貼賺性質之連結:退文、水桶六十日 7. 擾亂本板討論秩序、引戰者:鎖文、水桶六十日 文章或推文討論視為情節重大亂板者:水桶一年或以上。 西斯 2-1-11 針對特定對象(含族群)公然侮辱、誹謗、引戰之推文。 → 由當事人來信任一板主檢舉,由板主裁定情節輕微者 警告一支:情節嚴重者水桶一個月。 補充說明 對於特定對象公然侮辱判定 這個部份一律由當事人來信檢舉才予以處理, 板主僅負責裁定其是否有公然侮辱之情節。 很明確以當今社會風俗倫理認定之罵人文詞者(人身攻擊), 例:推 推文者: 某某某是垃圾 像這樣就不可以。 而若是以暗示、或爆卦之型式,無論事實與否, 經板主判定會造成檢舉人名譽受損者,皆在違反板規之判定範圍。 例:推 推文者: 那個某某某不是曾經丟水球約炮嗎? 像這樣也不可以。 而影射的判定原則上以相似度7成以上,比方某帳號ID為囧rz12345 若打囧rz123就算是,只打12345就不算。 板主可視情節推定之,並不受限於此基本原則。 卡板 第二條 中度犯規 處理:砍文 / 停權2~4週 / 視情節劣文 5. 人身攻擊:在標題、文章內文、暱稱、推噓文或簽名檔內侮辱或謾罵他人 如對"私人"有意見,請私下溝通。 第四條 惡意鬧版 處理:砍文 / 劣文 / 視情節嚴重性停權3個月或以上 1. 跨板洗文章:由於要湊發文章而隨意跨板發表無意義文章, 屬嚴重浪費網路資源行為,經板主討論後,屬於惡意鬧版。 2. 在多篇文章下胡亂推噓類張爸推文(與文章無關之推噓文)。 3. 其他惡意鬧板者依情節嚴重直接給予3個月或以上水桶處分 惡意鬧板者的判定將由板主群們討論過後共同認定為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29.126.4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72960689.A.6D0.html

01/06 09:15, 1年前 , 1F
條文過多,版主天天應訴,別的事都別辦了
01/06 09:15, 1F

01/06 09:17, 1年前 , 2F
3-2a,基本對人的任何評論都會陷入使人不悅的爭議
01/06 09:17, 2F

01/06 10:18, 1年前 , 3F
別的板都可以,也相安無事欸
01/06 10:18, 3F

01/06 14:36, 1年前 , 4F
10行太多了吧,我覺得是限制貼一大堆文章上來的哪種,
01/06 14:36, 4F

01/06 14:36, 1年前 , 5F
啊不然如果剛好某地篇文比較沒人氣,只有特定的人再回
01/06 14:36, 5F

01/06 14:36, 1年前 , 6F
應被檢舉就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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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 14:38, 1年前 , 7F
回文引述又攻擊人而非文章或是一樓直接開罵人就很明確了
01/06 14:38, 7F

01/06 14:38, 1年前 , 8F
,這個應該算是沒得說
01/06 14:38, 8F

01/06 14:40, 1年前 , 9F
2a感覺太多了,看的出來是罵「人」就違規,太多標的判斷
01/06 14:40, 9F

01/06 14:40, 1年前 , 10F
的話我們又要花時間去想==
01/06 14:40, 10F

01/06 14:40, 1年前 , 11F
有發文建議的都謝謝
01/06 14:40, 11F

01/06 14:45, 1年前 , 12F
連續10行看來看去也只有某人會違規欸
01/06 14:45, 12F
文章代碼(AID): #1ZjrgnRG (HateP_Pic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