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臺灣民國112年[矚]字第#1ZjJFN-k號裁判書

看板HateP_Picket作者 (曌)時間1年前 (2023/01/04 18:58), 1年前編輯推噓5(5019)
留言24則, 3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1/1
[ 聲請人 ♥ PReDeSTiNeD ] [ 案件編號 ☹ #1ZjJFN-k (HatePolitics) ] [ 重審理由 ] 資因身為 [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法制組 ] 畢業 且曾經在 [ 檢調單位 ] 工作 人文方面 [ 中英語文歷史地理 ] 皆有相當之造詣 絕非學店 [ 文理經史子集法盲 ] 那種半桶水可及 基於上開理由 先同大家來 [侯侯啊蔣蔣] 所謂 [法制][立法技術] 經本座查 [臺灣民國112年[矚]字第#1ZjJFN-k號裁判書] 判決所依據法條如左: ─────────────────────────────────────── 作者 s3z15a3z15a (ER31) 看板 HatePolitics 標題 [公告] 政治黑特板板規__20220803 時間 Wed Aug 3 13:18:24 2022 ─────────────────────────────────────── ╭──────╮ │第一章 總則│ ╰──────╯  ̄ ̄ ̄ ̄ ̄ ̄ ̄ ̄ ╭────────╮ │第二章 文章分類│ ╰────────╯  ̄ ̄ ̄ ̄ ̄ ̄ ̄ ̄ ̄ ̄ 13.多篇文章下,8小時內重複、若無意義或相同之推噓文達5次以上違規。 (若板主處理板務可不列入) 14.單篇文章下,重複無意義,惡意或相似之推噓文達5次以上,違規一次水桶14天。 惡意內容由2-9處置。 ─────────────────────────────────────── ㈡13 此條文 規範顯有疏漏 僅言及違規 但未明確指出罰則 且就最基本文義字句解釋 中文法顯有問題 13.多篇文章下,8小時內重複、無意義或相同之推噓文達5次以上違規。 (若板主處理板務可不列入) 上開業經上色之 [若] 實乃贅字 任何一位現任版主若有最基本中文法感無需法感即應將該贅字進行刪除 因此基本上就目前版規法規範而言 任何人若涉犯 ㈡13 其實是沒有明確罰則的 根據 [罪刑法定原則] 任何人若遭受 ㈡13 裁處禁言應得可申訴並無罰則因此憑何受罰? 再者 再來論到 ㈡14 14.單篇文章下,重複無意義,惡意或相似之推噓文達5次以上,違規一次水桶14天。 惡意內容由2-9處置。 此條文內涵相當多 [不確定法律概念] 容易使得 [版面管理員][裁量權] [自由心證] [審酌空間] 過度膨脹 很容易讓 [政黑] 變成 [版皇以及牠們的出生地製造場] 顯然為相當粗糙之立法例 以上乃係就通案進行說明 再來談到本座所涉及之個案 想請問現任三位版主 請務必要明確指出本座各行為係分別涉犯 [重複] [無意義] [惡意] [相似] 何要件? 煩請好好說明 謝謝 本座相信 [廣大政黑版友] 也都相當關心上開問題以免日後 [不幸入桶] 遭逢 [莫須有][禁言令] [卒拉]然臨之 最後呢 要特別評點一位邇來對本座攻擊相當超過之政黑版友

01/04 16:24,
還跟我嗆刑訴,媽的,我法學組的要陰陽人來教
01/04 16:24
[cherrybabe]直接 [侯侯啊說清楚蔣明白] 你揪竟是哪所大學法律系法學組有無畢業? 否則就是在 [招搖撞騙] 就是 [柯萊兒] [欽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184.155.1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72829896.A.80A.html

01/04 19:01, 1年前 , 1F
第二章19.若違規條文沒有明定水桶天數,則以正常水桶之
01/04 19:01, 1F

01/04 19:01, 1年前 , 2F
天數(7天)處之。
01/04 19:01, 2F

01/04 19:02, 1年前 , 3F
請於本推文發出後24hr內更正內文標題。請勿自創用字、
01/04 19:02, 3F

01/04 19:02, 1年前 , 4F
用法,若超過時限不受理
01/04 19:02, 4F
你又在超法規了 懶得鳥你 既然前案你已經有回應了 再來本座要上訴到小組去了

01/04 19:34, 1年前 , 5F
同意見 第二章沒規定天數的 2-19有說
01/04 19:34, 5F
https://i.imgur.com/7BdG8NG.png
那麻煩請現任版主羣侯侯啊蔣清楚 是怎麼樣算一個7天 謝謝 相信不僅祇有我 很多人也相當關心 另外茲就本座各行為 也必須分門別類侯侯啊蔣清楚 揪竟分別是依據 [重複] [無意義] [惡意] [相似] 何要件 進行裁處? 溫骯曾經在 [ WoW 魔獸世界 ] 版遭受懲處 當時該版版主有對全體該版版友公開說明他依據錯誤條款懲處並有進行更正 希望 [ 政黑 ] 現任三位版主不要不如一位 [遊戲版面] 版主 謝謝 ※ 編輯: PReDeSTiNeD (111.184.155.17 臺灣), 01/04/2023 19:42:58

01/05 20:00, 1年前 , 6F
本件業經[申訴][溝通][訴願]程序請求在任3位作出違法
01/05 20:00, 6F

01/05 20:01, 1年前 , 7F
判決懲處之[行政機關]自我修正[不法行政命令]未果且
01/05 20:01, 7F

01/05 20:01, 1年前 , 8F
經[本座]要求補上[本座]各行為之違法態樣亦未蒙回應
01/05 20:01, 8F

01/05 20:02, 1年前 , 9F
已逾[廿四小時]因此[本座]將朝[行政訴訟]方向[邁]進
01/05 20:02, 9F

01/05 20:03, 1年前 , 10F
特此告知作成此[於法不容之行政處分]3位執政者[欽此]
01/05 20:03, 10F

01/05 20:05, 1年前 , 11F
提醒後未修正標題格式以及自創內文用詞逾24HR,不受理
01/05 20:05, 11F

01/05 20:06, 1年前 , 12F
本座亦在此提醒zeuswell:
01/05 20:06, 12F

01/05 20:06, 1年前 , 13F
無論[檢舉]或[申訴]
01/05 20:06, 13F

01/05 20:06, 1年前 , 14F
祇要你們看得懂內涵
01/05 20:06, 14F

01/05 20:07, 1年前 , 15F
拘泥於形式不過祇是你們試圖成為[匪逃匪]規避責任之
01/05 20:07, 15F

01/05 20:07, 1年前 , 16F
方式 若你們有擔當的話 應該要檢討版規而非苛責版友
01/05 20:07, 16F

01/05 20:07, 1年前 , 17F
過去亦有未修正相關格式而不受理之案例,請尊重規定
01/05 20:07, 17F

01/05 20:08, 1年前 , 18F
蕭規曹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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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 20:08, 1年前 , 19F
因循苟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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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 20:08, 1年前 , 20F
這就是你標榜的改革進步價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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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 20:08, 1年前 , 21F
本座在此善意叮嚀你 zeuswell
01/05 20:08, 21F

01/05 20:09, 1年前 , 22F
看你是要成為仁君治世
01/05 20:09, 22F

01/05 20:09, 1年前 , 23F
還是要成為庸君例行公事
01/05 20:09, 23F

01/05 20:09, 1年前 , 24F
端乎你一念之間
01/05 20:09, 24F
PReDeSTiNeD:轉錄至看板 L_SecretGard 01/05 21:07
文章代碼(AID): #1ZjLl8WA (HateP_Pic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