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政檢6-2修改&廢除24小時制

看板HateP_Picket作者 (☆晨星-光之使者☆)時間1年前 (2023/01/03 23:33), 編輯推噓8(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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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板務建議文管理辦法 1.板務(主板或檢舉板)之建議文,每ID每24hr內限發一篇,時間內超貼刪除 處理,違者處以水桶30天之處分。 2.板務建議文之標題與內文得針對主題簡明扼要說明,若與板務無關或有濫用 現象者(包括但不限於以建議文名義偷渡回覆非當事者之檢舉文予檢舉者/被 檢舉者之相關意見等),則違規者水桶60天並刪除,判定與板務無關或有濫用 現象由板主群多數決認定之。 1.24小時制真的是惡法 跨日重算就好了 為啥要搞一個這麼麻煩的制度出來 板主自己也很難抓吧 2.有某個法律人建議了什麼很奇怪的監督制度4 5 6名參選人啥的 那思想太先進我看不太懂在講啥 不過要監督板主第三章是否濫權 倒是可以透過廢除6-2惡法 透過建議文 讓大家可以公開討論案情是否合理合法 算是類陪審團制度 正在審理中的第三章案件 板友可以公開討論案情 板主也可以適時修正 對於罵人的詞 是否具有貶抑性 看看普羅大眾的看法如何 而不是三個人說了算 這樣既可以保有板主審案的獨立自主性 又可以傾聽民意 讓板友更有參與感 粗暴的偷渡意見 大可不必 我們大家侯侯R蔣 公開討論 好不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8.239.12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72759997.A.85B.html

01/03 23:33, 1年前 , 1F
附議
01/03 23:33, 1F

01/04 02:18, 1年前 , 2F
隨便附議的可以逕行水桶嗎
01/04 02:18, 2F

01/04 04:20, 1年前 , 3F

01/04 04:21, 1年前 , 4F
本座政見即有提出此項革新改革方案以利活化活絡政檢
01/04 04:21, 4F

01/04 04:25, 1年前 , 5F
另溫骯FoRTuNaTeR大前年參與補選時亦有提出類似方案
01/04 04:25, 5F

01/04 04:25, 1年前 , 6F
[參選] 左派衝突論政見 - 引進『國民法官』
01/04 04:25, 6F

01/04 04:26, 1年前 , 7F

01/04 04:27, 1年前 , 8F
供參 欽此
01/04 04:27, 8F

01/04 15:38, 1年前 , 9F
講重點
01/04 15:38, 9F
文章代碼(AID): #1Zj4gzXR (HateP_Pic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