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larusa請進

看板HateP_Picket作者 (政治顏色的三重BUFF)時間1年前 (2022/06/25 17:37), 編輯推噓2(208)
留言10則, 2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1/1
推 larusa: 檢舉板規第三章第4條 超過檢舉時限了吧 06/25 16:05 雖檢舉案規定有七天時限 但除非像我有些會先查好分身 並等待時機送其中一帳號入桶再等他主動開分身 不然分身的查詢有些很難滿足於七天的條件 我以前送的案子很多都是超過七天 也照樣呈報上去判別後補水桶 對於分身違規的我認為就該比較嚴 畢竟對違規者來說,如果不這樣做就幾乎等於沒處罰過,照樣還是可以用別帳號上來推發 文 站在我送過案的立場,這點是我認為必要的底線 送那麼多案小組也從未要求分身違規的時效限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3.168.8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56149836.A.8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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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政檢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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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18:15, 1年前 , 2F
你可以用檢舉案超時檢舉違反程序,並上訴到小組我是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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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關係。不過以前在分身違規上就沒這問題,也有人用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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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這點申訴過了但沒成功,這作法也算是個默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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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因為被檢舉對象是誰才講的,是從以前我就是這麼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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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的,當然這案我也是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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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有4-5個我還沒送的都有你這個問題,只是懶得整理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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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用例外排除 我對到底要怎麼做沒意見 但現行規定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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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18:24, 1年前 , 10F
如此 盡量避免人治或因人設事 是我比較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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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YjjTCWW (HateP_Pic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