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政檢7-3

看板HateP_Picket作者 (要申訴的太多了,好累)時間1年前 (2022/05/20 20:16), 編輯推噓0(0026)
留言26則, 2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1/1
3.禁止鬧板之行為,鬧板行為包含但不限於惡意多次違反政檢板板規、惡意 以推、發文方式影響板主判決、對板主判決或程序進行強烈情緒性及爭議 性言語等,經板主群多數決認定有鬧板事實行為者,處以水桶180天之處分。 其實多次違反沒有罰則的版規是可以用7-3來處理,若是因為沒有罰則就可以隨意想違規 就違規,那被稱作惡意多次違規也不為過吧? 我現在自己檢舉的案子我也是等到24小時後才敢推發文,要不然那天被檢舉3-9太多次之 後突然又被多要求一條7-3,不就啞口無言? 尤其版主又是執法者,應該更加注意 總不能說:這條沒罰則。 就覺得沒關係 大家小心這條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30.152.15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53048998.A.342.html

05/20 21:04, 1年前 , 1F
老兄呀..我是編輯發文呀不是推文呀..不過基於我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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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管理者所以我可以接受警告並自我約束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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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針對你說的那句:沒罰則啊,我當然知道你編輯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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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看到你那句:沒罰則。就仗著沒罰則一直這樣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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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好嗎?我現在也不會在自己檢舉案24小時內推文,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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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連編輯回覆都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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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人都要對我說加重處分了..我提醒他我是當事者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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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違規也沒罰則,更何況..我沒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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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之前版主不是說過若情況太嚴重考慮加入罰則,連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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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用編輯回文方式都有說未來可能規範限制,那你也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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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為因此規範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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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一篇檢舉案就是編輯回文的案子你忘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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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啊= =我只是覺得你這樣回很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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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大可說你是用編輯的方式,因為還沒有人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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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記得啊,你們有一個判違規、一個雖認為未達。但說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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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可能限制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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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呀,不過沒出來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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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是覺得根本沒必要規定誰先答辯,你們只要設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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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期限前答辯完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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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知道你們什麼時候會改啊,你們改版規速度很快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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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沒改之前我有什麼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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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問題啊,你的回覆可能誤導別人以為當事人就可以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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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版規違規啊,我這文不也是在提醒還有一條7-3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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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 21:21, 1年前 , 24F
不然叫大家小心要幹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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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我沒違規,所以我沒特別去挑戰這條規則,我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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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 21:22, 1年前 , 26F
得你是提醒大家不要特別去一直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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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YXuQcD2 (HateP_Pic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