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修正檢舉板板規3-1

看板HateP_Picket作者 (蘿莉塔大魔王)時間2年前 (2021/05/15 23:06), 編輯推噓11(11070)
留言81則, 11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1/1
一、主文: 要求修正: 第三章 檢舉文管理辦法 1.檢舉文8hr內限發表1篇,時間內超貼文章不受理並刪除,且24hr內禁止檢舉 本條目違反站規,侵害檢舉人權益,亦無合理理由限制8小時作法限制舉發。 建議修正每日篇數上限即可,三篇或五篇,撤銷時間限制。 二、參照: 1.板主權力義務規範https://www.ptt.cc/man/PttLaw/D8FB/M.1306687994.A.E34.html 二、權限: (1) 看板文章管理權: 板主有權判定該板的文章是否適當在板上張貼。 b. 水桶處份權: 板主得以依照程度將不當文章發表者列入水桶名單,暫停其在該板發表之權 限,惡行重大者,得以提報站務依法處理。 (9) 制定板規權: 板主有權制定該看板之板規,但不得違反上層本國法律、站規、群組規範、小 組組規,有牴觸者無效。 五、板主的罰責: (4) 使用者若對該板板主管理方式有異議,可至該板所屬組務申訴處理 2.ptt站規 https://www.ptt.cc/man/PttLaw/D8FB/M.1306687994.A.7BE.html 第二章 違規行為之處理 第八條(違規行為之認定權人) 看板違規行為,由版主認定事實之有無。其中關於板主管理板面不當及違反群組規範 行為,由小組長認定之。 其他違規行為及小組長管理群組不當,由本站認定事實之有無。 第十條(違規行為檢舉權人) 第六條所訂各項違規行為中,除涉及特定個人權利,須由權利人自行提出或授權提出 外,任何使用者皆得向認定權人提出檢舉。 前項檢舉,須依本規則第三編所定申訴程序為之。 三、說明: 檢舉為站方賦予之權益,本板亦為檢舉專版,看板違規認定權人為板主,但板主設立不合理 之規定影響檢舉人權益,該規定應修正或廢除。尤其涉及自身權益受損之違規行為,檢舉人 要等八小時才能再次檢舉,試問有誰會刻意訂鬧鐘等八小時後再去檢舉?耗一堆時間在ptt 上面,技術性干擾檢舉功能,違背站規賦予之權利,完全是板主濫權為減少檢舉業務而生的 板規。合理的規範可以是限制每日篇數,避免單一使用者舉發過多,導致其他板友排不到檢 舉導致權益侵害等。政黑違規檢舉文寥寥可數,一個月所有板主加起來的水桶量比本人一人 管理八卦一週的水桶量還少,管理應無窒礙難行之處。 本板宗旨既為檢舉而生,對於檢舉規範應較寬鬆,更不能不利檢舉人。主板違反站規層級僅 為口頭警告,檢舉專版不影響運作的違規是水桶,這比例原則在哪裡?如果要修正,請一併 檢視其他因檢舉文不合規定導致水桶是否合理,修正為刪除、不受理,或是減少水桶天數; 有濫用情況,另訂濫用規範。 四、 以上提案若合理,請儘速修正;若無意願修正,請所有板主於七日內說明: 1.限制8小時時間目的為何?請說明規範必要性。 2.理論上一天可以貼到三篇,即便是8小時內貼兩篇,對本板運作有何不當之處?有需要到 水桶剝奪檢舉人權益?請說明規範必要性。 若未有具體合理理由說明,推託、敷衍回應,七日後會依站規至組務請小組長出面協助。 -- ﹍◣               墮入無間,無怨無悔; 天道不彰,善路不長, ● ●再入修羅,罪身斬業, ◣▄▂▂▃▃▃▃▃▃▃▃▃ 魔劍之路,不由分說。 <▇▇▃▁ █◤ ▲▅ ▇▆▅▆▇   殺生為護生,桶業非桶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47.9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21091213.A.7F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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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哪個站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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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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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對於板主或小組長管理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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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條(得提出建議事項之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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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對於板主或小組長關於下列事項之管理,得依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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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則提出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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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板規或群組規範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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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精華區及進板畫面之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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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影響一般使用者之看板使用權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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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條(提出之對象及看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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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板主之建議,於該看板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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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當的版務規則影響站規賦予的權益,大概是這樣,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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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如果覺得現行板規合理,就回答提問說明理由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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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是有人回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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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板主就好好回答問題就好,我又不會怎樣,覺得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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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就修正,不同意就說明理由,我也不想浪費彼此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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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06:38, 2年前 , 20F
簡舉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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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14:36, 2年前 , 21F
在七天之內你都提出檢舉,這條版規並不會損害你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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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15:05, 2年前 , 23F
請老實回答問題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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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第七天才發現有三個案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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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15:07, 2年前 , 25F
成大跟嶺東還是有差別吧?限制八小時的依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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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小時發兩天有何不當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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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兩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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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方對於不合規定的檢舉在沒有影響版面情況下也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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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便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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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有七天可以好好討論,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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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有遇到這種狀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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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15:10, 2年前 , 32F
沒有的話都只是假想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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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15:11, 2年前 , 33F
這條版規定也並非我們這屆版主所訂,你要問原因 你要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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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15:12, 2年前 , 34F
源頭 若目前現行版規並沒有執行有窒礙難行之處 我們並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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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修改。 這是我個人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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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遇到了啊 你刪文水桶最後一篇剛好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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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15:17, 2年前 , 37F
規則你可以改,有啥困難的,除非有合理的理由說服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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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八小時貼兩篇要被水桶被剝奪檢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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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嗎? 你過八小時後不能檢舉嗎? 還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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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說了,你要人訂時間八小時cd檢舉就是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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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至少還有一天的時間 能在檢舉 謝謝 我已經查證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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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主板發文不用訂cd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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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15:20, 2年前 , 43F
並非不合理 訂法條的原因必定有先前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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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15:20, 2年前 , 44F
你當我吃飽太閒,每天要盯著版盯水桶時間檢舉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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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15:21, 2年前 , 45F
你不了解它的脈絡 當然只會說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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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15:21, 2年前 , 46F
答案就是你可以先看板規後 再記得去檢舉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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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15:23, 2年前 , 47F
你就老實解釋cd時間,板主規範都貼了,對板面有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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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15:23, 2年前 , 48F
行為板主才能水桶,請問八小時貼兩篇對板面有何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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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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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邊跟我講板規,你板主看過站規了沒?站規有比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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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15:23, 2年前 , 51F
規大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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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15:24, 2年前 , 52F
板主權利義務規範再看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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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15:27, 2年前 , 53F
第二條 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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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15:27, 2年前 , 54F
板主有責任引導版面風氣及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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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檢舉板板主詳細說明cd八小時的依據是什麼,貼到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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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對板面有何不當之處?我講第三次了,老實回答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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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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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15:27, 2年前 , 58F
請你不要擅自解釋站規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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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15:28, 2年前 , 59F
請問你是執法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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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15:29, 2年前 , 60F
就問你有何不當之處,我聽你解釋,願聞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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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15:44, 2年前 , 62F
ㄟ ㄟ,你在那邊講脈絡講原因,問你有何不當之處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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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15:44, 2年前 , 63F
不出來,我看你跟嶺東仔應該有差別才再發問的,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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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15:44, 2年前 , 64F
上一屆的擺爛作風我連追殺都懶,不要讓我失望,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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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15:44, 2年前 , 65F
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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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18:43, 2年前 , 66F
我覺得八檢一堆版規七先處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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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19:25, 2年前 , 67F
限制每日檢舉篇數跟限制檢舉時間的意義差別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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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19:25, 2年前 , 68F
不就都是不希望檢舉泛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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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19:26, 2年前 , 69F
只是作法不同,應該都可以,只是選擇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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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19:27, 2年前 , 70F
如果限制時間侵害檢舉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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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19:27, 2年前 , 71F
限制篇數也侵害檢舉人權益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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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20:11, 2年前 , 72F
有限制,現在版主群效率大家有目共睹~開放限制能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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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20:12, 2年前 , 73F
限量的檢舉都處理不完了,走路像龜速還想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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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20:14, 2年前 , 74F
(不過有處理總比沒有人處理好~刁魚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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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20:35, 2年前 , 75F
敝人二月的案子都還放著 就別增加板主群負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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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22:06, 2年前 , 76F
你沒8小時限制,版主一樣可以放著不管你檢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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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22:09, 2年前 , 77F
就算累積了1000個案子,有些版主快一個月才來看版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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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22:09, 2年前 , 78F
能判決意見5案就偷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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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22:43, 2年前 , 79F
可能男生比較急8小時太短 請女生人格出來講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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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7 08:18, 2年前 , 80F
zeuswell你去跟小組長申訴不就好了,之前三個板主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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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7 08:18, 2年前 , 81F
爛的我案子還不是被我壓著判,領東仔還被水桶
05/17 08:18, 81F
文章代碼(AID): #1Wd-EDVp (HateP_Pic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