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1TcOPTc5 Brightheat 政黑板規3-1

看板HateP_Picket作者 (異教神)時間4年前 (2019/10/06 16:07), 編輯推噓5(502)
留言7則, 4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1/1
一、檢舉人ID: goetze 二、被檢舉人ID: Brightheat 三、違反板規: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第三章 言語/漫罵攻擊規範 判決要件:[特定的對象/群體]與[明顯貶抑詞語],需兩者皆有應視為言語/漫罵攻擊 1.本版不鼓勵言語攻擊,發/推文皆受規範,違反本章規定者水桶35天 四、違規文章代碼與說明: #1TcOPTc5 (HatePolitics)內推文

10/06 14:37,
警察也不能蒙面,要繡名字編號
10/06 14:37

10/06 14:38,
所以香港警察就可以蒙面嗎?只許州
10/06 14:38

10/06 14:38,
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10/06 14:38

10/06 14:39,
還有如果要犯罪的話誰還理你蒙面犯法阿
10/06 14:39

10/06 15:10,
政府的走狗
10/06 15:10

10/06 15:21,
dpp轉彎雙標是強項,到時需要就改回
10/06 15:21

來了
為本篇唯一一則推文 明顯指我為走狗 請版主裁示 -- 白壇:你把這個廢話的定義給解釋一下 嚴歸:嗯~你所謂廢話就是一種聽起來好像很具體實際上是很空洞的一種話 白壇:喔! 嚴歸:它看起來好像要講到問題的癥結了實際上是在迴避所有的答案 白壇:啊? 嚴歸:所以這種話他聽起來好像很流暢但是它註定是要作廢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5.29.17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570349255.A.A49.html

10/08 19:26, 4年前 , 1F
受理
10/08 19:26, 1F

10/08 19:26, 4年前 , 2F
轉被檢舉人答辯
10/08 19:26, 2F

10/12 08:45, 4年前 , 3F
意見:無違規 未明確指出被檢舉人是走狗
10/12 08:45, 3F

10/13 15:04, 4年前 , 4F
意思是說~以後可以用這到處用這種字眼?
10/13 15:04, 4F

10/13 15:20, 4年前 , 5F
多少人用這種說詞脫罪~想不到有人信
10/13 15:20, 5F

10/13 17:46, 4年前 , 6F
意見:無違規
10/13 17:46, 6F

10/13 17:47, 4年前 , 7F
未有明顯用詞指出其針對檢舉人
10/13 17:47, 7F
文章代碼(AID): #1TcQ37f9 (HateP_Pic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