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1TOVAxbx AhSs 政黑板規3-1

看板HateP_Picket作者 (異教神)時間4年前 (2019/08/25 11:20), 編輯推噓5(508)
留言13則, 4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1/1
一、檢舉人ID: goetze 二、被檢舉人ID: AhSs 三、違反板規: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第三章 言語/漫罵攻擊規範 判決要件:[特定的對象/群體]與[明顯貶抑詞語],需兩者皆有應視為言語/漫罵攻擊 1.本版不鼓勵言語攻擊,發/推文皆受規範,違反本章規定者水桶35天 四、違規文章代碼與說明: #1TOVAxbx (HatePolitics)

08/25 10:49,
所以關原PO啥事?
08/25 10:49

08/25 10:50,
那個版主就不是共用帳號了?
08/25 10:50

08/25 10:50,
是不是不是你說了算 送帳號部好嗎
08/25 10:50

08/25 10:50,
因為PO被啥濾鏡標註?
08/25 10:50

08/25 10:50,
goetze你不也共用帳號嗎
08/25 10:50

08/25 10:51,
哀~~那種語法還不是共用帳號是啥?
08/25 10:51

08/25 10:51,
標準可以一致點嗎?
08/25 10:51

08/25 10:51,
所以你可以去檢舉阿
08/25 10:51

08/25 10:51,
AhSs~你要敢說敢當喔
08/25 10:51

08/25 10:52,
a講他是"代PO"是"代PO",懂?(超買表示
08/25 10:52

08/25 10:52,
送了就知道是不是了 那位版主不是也只是
08/25 10:52

08/25 10:52,
大量檢舉而已嗎
08/25 10:52

08/25 10:52,
敢說敢當啊 怎麼了 說人共用帳號有法律責任
08/25 10:52

08/25 10:52,
08/25 10:52

08/25 10:52,
他又不可能直接判例 只是把懷疑的送而已
08/25 10:52

08/25 10:52,
現在發文都那麼簡單?幾個字就要毀滅別人?
08/25 10:52

08/25 10:53,
真的超沒格調的~怎會有這種人
08/25 10:53

08/25 10:53,
欸,某樓是不是認為我跟goetze是同一人…
08/25 10:53

08/25 10:53,
共用帳號很丟臉嗎
08/25 10:53

08/25 10:54,
噗!所以我怎共用帳號?說來聽聽?我等你
08/25 10:54

08/25 10:54,
沒啊我知道不同人 goetze我有印象是因為他造
08/25 10:54

08/25 10:54,
謠非洲豬瘟的事
08/25 10:54
goetze: 看你怎掰goetze: 所以關原PO啥事? 111.255.155.66 08/25 10:49

08/25 10:54,
幹嘛說給你聽 你不也直接咬別人共用帳號不
08/25 10:54

08/25 10:54,
放==
08/25 10:54

08/25 10:55,
顆顆顆!!!有印象??哈哈哈
08/25 10:55

08/25 10:55,
你他X的!有印象????????????
08/25 10:55

08/25 10:56,
我直接咬別人共用帳號??
08/25 10:56

08/25 10:56,
某G跟韓導很像 懷疑你帳號共用 但是我不
08/25 10:56

08/25 10:56,
報警(檢舉)
08/25 10:56

08/25 10:56,
某版一堆實據你是不會看膩??我呸!!
08/25 10:56

08/25 10:56,
有印象啊 怎麼了 帳號這麼好認 有印象很正常
08/25 10:56

08/25 10:56,
08/25 10:56

08/25 10:57,
證據都被人找出來了~~還在瞎扯
08/25 10:57

08/25 10:57,
有實據不檢舉 跑來推文
08/25 10:57

08/25 10:57,
來!!我造謠非洲豬瘟的證據拿出來!!快
08/25 10:57

08/25 10:58,
"有印象啊"????????X的!!越講越火大
08/25 10:58

08/25 10:58,
你自己看發文就好 好嗎 還是刪掉了
08/25 10:58

08/25 10:58,
聽到有印象會生氣 印象派惹到你了嗎
08/25 10:58

08/25 10:58,
你要毀滅你的格調只有你自己~我沒辦法救你
08/25 10:58

08/25 10:59,
我的格調是什麼我都不知道 要毀滅什麼
08/25 10:59

08/25 10:59,
挖靠!!你指控我!要我自己去看發文????????
08/25 10:59

08/25 10:59,
你是不是哪裡搞錯了?
08/25 10:59

08/25 11:00,
有印象就說我造謠?我哪天也對你有印象行不
08/25 11:00

08/25 11:00,
國民兩黨不是都這樣玩嗎 被指控者需自清
08/25 11:00

可不可以?????
很明顯他指控我: 1.共用帳號-此為違反站規(還不是板規)的行為,事關帳號生死 2.造謠非洲豬瘟-說人造謠且題目乃有關社會國家重大議題,可能造成我會有現實上的 刑責問題,不是小事 但更明顯的是他提不出證據 很明顯符合板規3-1"明顯貶抑詞語" 請版主依板規處裡,勿讓這種人靠"有印象"就要汙衊他人 -- 白壇:你把這個廢話的定義給解釋一下 嚴歸:嗯~你所謂廢話就是一種聽起來好像很具體實際上是很空洞的一種話 白壇:喔! 嚴歸:它看起來好像要講到問題的癥結了實際上是在迴避所有的答案 白壇:啊? 嚴歸:所以這種話他聽起來好像很流暢但是它註定是要作廢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5.155.6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566703244.A.C46.html

08/27 17:55, 4年前 , 1F
受理 寄信轉知被檢舉人72hr內前來答辯
08/27 17:55, 1F

08/27 19:02, 4年前 , 2F
檢舉者自己開頭就先說別的板主共用帳號,結果不能接受自己被
08/27 19:02, 2F

08/27 19:02, 4年前 , 3F
別人說共用帳號,我不知道這是不是所謂的雙重標準
08/27 19:02, 3F

08/27 19:02, 4年前 , 4F
對人有印象並不犯法吧,更何況我又沒報案,不會有人抓他啦
08/27 19:02, 4F

08/28 06:58, 4年前 , 5F
1.我共用是帳號的事證在哪裡?
08/28 06:58, 5F

08/28 07:00, 4年前 , 6F
2.憑印象就可以污蔑他人?你是不是搞錯了什麼
08/28 07:00, 6F

08/28 07:02, 4年前 , 7F
哪一天我也對你印像一下行不行?
08/28 07:02, 7F

08/28 11:03, 4年前 , 8F
可以
08/28 11:03, 8F

09/09 17:03, 4年前 , 9F
好像太久囉....
09/09 17:03, 9F

09/14 08:48, 4年前 , 10F
20天判不出來?
09/14 08:48, 10F

09/17 21:02, 4年前 , 11F
意見:無違規 未有明顯貶抑詞語
09/17 21:02, 11F

09/23 18:30, 4年前 , 12F
所以要一個月了....\
09/23 18:30, 12F

09/24 17:09, 4年前 , 13F
意見:無違規
09/24 17:09, 13F
文章代碼(AID): #1TOVwCn6 (HateP_Pic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