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1Obm9hMQ hiraiken 政檢3-2

看板HateP_Picket作者 (地獄山貓)時間8年前 (2017/02/05 20:32), 8年前編輯推噓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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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檢舉人ID: askingts 二、被檢舉人ID: hiraiken 三、違反板規: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第三章 審理流程 2.若當事人提出之案件,標題需為[檢舉] 違規者ID 板規條文  內容需符合檢舉文格式  (1)文章標題  (2)文章代碼(違規文前按大寫Q可顯示該文章代碼)  (3)違規事實  (4)違規ID  不符合檢舉文規則,板主得適當提醒修正,若無修正直接駁回。 四、違規文章代碼與說明: ┌─────────────────────────────────────┐ │ 文章代碼(AID): #1Obm9hMQ (HateP_Picket) [ptt.cc] [檢舉] 政黑版8/25第5451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486291563.A.59A.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2/05 hiraiken □ [檢舉] 政黑版8/25第54519篇,phoenixzeroz發文 hiraiken於政檢版提出之檢舉 必須符合檢舉文格式 政檢版規3-2 四項要件 缺一不可 此id沒有列出文章代碼 明顯不符合檢舉文格式 請主其事者 按政檢版規3-2之規定 先給予提醒若干小時 若無修正直接駁回 而不是以 推 slcgboy: 超過7天不受理 等理由不處理 ptt使用者id hiraiken 若修正成正確檢舉文格式 才有超過7天不受理的問題 但hiraiken 明顯沒受到版主提醒 也沒修正成正確檢舉文格式 不符合政檢版檢舉之要件 請主其事之政檢三位看版管理員 按程序處理 先提醒 等若干小時 然後 若不改 就駁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56.181.21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486297977.A.55C.html

02/05 23:23, , 1F
當事人原檢舉者 已經自打嘴巴承認過,我正文與政治相關
02/05 23:23, 1F

02/05 23:55, , 2F
政黑版文章 70002
02/05 23:55, 2F
不會用文章代碼 就不要出來跟人家玩檢舉 政黑版主 要處理你那篇文 只有兩個選擇 1. 發文符合檢舉文格式 -> 作出7天不受理裁示 2. 發文不符檢舉文格式 -> 直接駁回 政黑版主看你那篇檢舉文 根本不符格式 卻作出 推 slcgboy: 超過7天不受理 裁示 根本亂搞 視政治檢舉版版規為無物 不照規矩走 見微知著 連這種小執法都不願照 審檢舉文的程序來 難怪會犯1個月的停權 不把規定當作規定 就會有如此結果 一切都是因果論 有因才有果 ※ 編輯: askingts (61.56.181.213), 02/06/2017 04:10:24 政檢3-2對違規使用者 無罰責 政黑版主不按照政檢3-2審檢舉文 對政黑版主也無罰責 雖無罰責 掌權卻不愛按規定處理的看板管理員 你自己要檢討 忠言逆耳 一切就看你聽不聽得進去 ※ 編輯: askingts (61.56.181.213), 02/06/2017 04:23:34

02/06 21:40, , 3F
檢舉這個路線,不是熟悉的,就像50歲人也不定熟手機全部
02/06 21:40, 3F

02/06 21:41, , 4F
功能Y。
02/06 21:41, 4F

02/21 19:08, , 5F
由於他案已宣布不受理,顧宣布本案結案。
02/21 19:08, 5F
文章代碼(AID): #1ObnjvLS (HateP_Pic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