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1Obm9hMQ hiraiken 政檢3-2
一、檢舉人ID:
askingts
二、被檢舉人ID:
hiraiken
三、違反板規: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第三章 審理流程
2.若當事人提出之案件,標題需為[檢舉] 違規者ID 板規條文
內容需符合檢舉文格式
(1)文章標題
(2)文章代碼(違規文前按大寫Q可顯示該文章代碼)
(3)違規事實
(4)違規ID
不符合檢舉文規則,板主得適當提醒修正,若無修正直接駁回。
四、違規文章代碼與說明:
┌─────────────────────────────────────┐
│ 文章代碼(AID): #1Obm9hMQ (HateP_Picket) [ptt.cc] [檢舉] 政黑版8/25第5451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486291563.A.59A.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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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 hiraiken □ [檢舉] 政黑版8/25第54519篇,phoenixzeroz發文
hiraiken於政檢版提出之檢舉
必須符合檢舉文格式
政檢版規3-2 四項要件 缺一不可
此id沒有列出文章代碼 明顯不符合檢舉文格式
請主其事者 按政檢版規3-2之規定
先給予提醒若干小時 若無修正直接駁回
而不是以 推 slcgboy: 超過7天不受理 等理由不處理
ptt使用者id hiraiken 若修正成正確檢舉文格式 才有超過7天不受理的問題
但hiraiken 明顯沒受到版主提醒 也沒修正成正確檢舉文格式
不符合政檢版檢舉之要件
請主其事之政檢三位看版管理員 按程序處理 先提醒 等若干小時 然後 若不改 就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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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56.181.21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486297977.A.55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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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5 23:23, , 1F
02/05 23:23, 1F
推
02/05 23:55, , 2F
02/05 23:55, 2F
不會用文章代碼 就不要出來跟人家玩檢舉
政黑版主 要處理你那篇文 只有兩個選擇
1. 發文符合檢舉文格式 -> 作出7天不受理裁示
2. 發文不符檢舉文格式 -> 直接駁回
政黑版主看你那篇檢舉文 根本不符格式 卻作出 推 slcgboy: 超過7天不受理 裁示
根本亂搞
視政治檢舉版版規為無物 不照規矩走
見微知著 連這種小執法都不願照 審檢舉文的程序來
難怪會犯1個月的停權
不把規定當作規定 就會有如此結果
一切都是因果論 有因才有果
※ 編輯: askingts (61.56.181.213), 02/06/2017 04:10:24
政檢3-2對違規使用者 無罰責
政黑版主不按照政檢3-2審檢舉文 對政黑版主也無罰責
雖無罰責 掌權卻不愛按規定處理的看板管理員 你自己要檢討
忠言逆耳 一切就看你聽不聽得進去
※ 編輯: askingts (61.56.181.213), 02/06/2017 04:23:34
推
02/06 21:40, , 3F
02/06 21:40,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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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21:41, , 4F
02/06 21:41, 4F
推
02/21 19:08, ,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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