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1NkSM-1o lukeloo板規3-1

看板HateP_Picket作者 (九尾盛)時間7年前 (2016/08/23 16:00), 編輯推噓6(6044)
留言50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一、檢舉人ID: phoenixzero 二、被檢舉人ID: lukeloo 三、違反板規: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第三章 水桶篇 1.推文或文章內容含有對特定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威脅、謾罵、  引戰之文章,違規者依程度判水桶一個月~三個月。  前項所說明之特定人物不包含任何政治人物,政治族群(含其代稱) 對任何政治人物,政治族群(含其代稱)攻擊詞彙不予受理。  唯仍需注意刑法相關刑責,勿以身試法。 四、違規文章代碼與說明: 文章代碼(AID): #1NkSM-1o (HatePolitics) [ptt.cc] [黑特] 大家討厭抓耙仔當 於該文中多次罵我蠢吱 噓 phoenixzero: 阿不就好棒棒 第一次被檢舉呢 哈哈哈哈 08/22 18:10 → phoenixzero: 不敢賭又亂噓又愛罵人蠢吱的人 08/22 18:10 推 lukeloo: 蠢吱,就是不屑和你賭!我爽!^0^ 08/22 18:41 噓 phoenixzero: 不敢賭又亂噓又愛罵人蠢吱的 你爽就好 08/22 19:02 → phoenixzero: 反正你就是不敢賭 反正你也找不到人賭 XDDDDD 08/22 19:02 推 lukeloo: 蠢吱,本來就是我爽就好!你管我要不要找人賭,我就是不屑 08/22 19:12 → lukeloo: 和沒品的人!我爽!^0^ 以及 推 lukeloo: 蠢吱,怕你沒時間去做簽名檔啊!我想看沒品的人做的簽名 08/22 19:23 → lukeloo: 檔呢!而且,你說不理我,就說到做到喔!你來也沒關係啊! 08/22 19:24 → lukeloo: 看你這沒品的人,自己打臉,我也爽 呢!^0^ 08/22 19:24 推 lukeloo: 蠢吱,你想太多了!我完全不在意!只是看你自打臉,一直來 08/22 19:27 → lukeloo: 找我,你不就一直在證明,你是沒品的人嗎?^0^ 推 lukeloo: 蠢吱,你又搞錯了!我是不在意你來找我啊!蠢吱要自打嘴巴 08/22 19:33 → lukeloo: ,證明自己是個沒品的人 我怎麼會在意呢!^0^ 08/22 19:33 推 lukeloo: 蠢吱,我不是和你一樣沒品,亂檢舉!而且,我並不喜歡用 08/22 19:38 → lukeloo: 亂檢舉,侵害別人的言論呢!^0^ 08/22 19:38 推 phoenixzero: 又在偷噓 哈哈哈 反正只敢偷噓不敢跟我賭 08/22 20:35 推 lukeloo: 蠢吱,不是又跑去加檢舉“没品“了嗎!就是不屑和没品的你 08/22 21:38 → lukeloo: 賭!^0^ 在推文中多次謾罵我蠢吱七次 以及 沒品六次 實屬人身攻擊 請版主判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6.52.7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471939238.A.9B5.html

08/23 23:29, , 1F
受理 請lukeloo於24小時內前來抗辯
08/23 23:29, 1F

08/24 19:49, , 2F
“蠢吱“只是對綠營支持者的代稱!按版規對任何政治人物,
08/24 19:49, 2F

08/24 19:49, , 3F
政治族群(含其代稱)攻擊詞彙不予受理。 按檢舉人的標準,
08/24 19:49, 3F

08/24 19:49, , 4F
那連“吱吱“和“蛆蛆“都不能對任何人稱呼!只要在任何
08/24 19:49, 4F

08/24 19:49, , 5F
底下的推文中,講出“吱吱“或“蛆蛆“ 都是人身攻擊,
08/24 19:49, 5F

08/24 19:49, , 6F
因為沒有人會是“吱吱“或“蛆蛆“! 政黑板既然已經成了
08/24 19:49, 6F

08/24 19:49, , 7F
“大檢舉時代“,自然也没什麼好玩的了!
08/24 19:49, 7F

08/24 19:56, , 8F
“沒品“只是因為檢舉人,把當初我們答應的對賭條件“蠢
08/24 19:56, 8F

08/24 19:56, , 9F
吱“拿來檢舉了!原已答應了,當他賭贏後,不再叫他“蠢吱
08/24 19:56, 9F

08/24 19:56, , 10F
“了!他卻把這個對賭條件拿來檢舉,所以才會覺得沒賭品
08/24 19:56, 10F

08/24 19:56, , 11F
啊!
08/24 19:56, 11F

08/24 20:06, , 12F
問題是 你是用"蠢吱,你...."
08/24 20:06, 12F

08/24 20:06, , 13F
所以你敢說蠢吱不是罵我?
08/24 20:06, 13F

08/24 20:06, , 14F
另外 先禮後兵 你罵我腦袋可能沒救 那我只好檢舉你
08/24 20:06, 14F

08/24 20:06, , 15F
罵我蠢吱和腦袋可能沒救
08/24 20:06, 15F

08/24 20:07, , 16F
你又反罵說我檢舉很沒品
08/24 20:07, 16F

08/24 20:07, , 17F
試問 我自身被你罵了一堆負面詞 我可不可以檢舉
08/24 20:07, 17F

08/24 20:07, , 18F
版規有規定 不能檢舉謾罵嗎 沒有吧
08/24 20:07, 18F

08/24 20:09, , 19F
賭雞排歸賭雞排 =但是你謾罵我是不爭的事實
08/24 20:09, 19F

08/24 20:10, , 20F
一碼歸一碼 最後用一句話" 謝謝指教"
08/24 20:10, 20F

08/24 20:11, , 21F
註記 抱歉我不是蠢吱 我2012還有投給kmt 請問我這樣
08/24 20:11, 21F

08/24 20:11, , 22F
是蠢吱還是屎蛆 你回答阿 lukeloo
08/24 20:11, 22F

08/24 20:13, , 23F
還綠營支持者咧 好像我天生就該被你罵蠢吱是理所當然
08/24 20:13, 23F

08/24 20:13, , 24F
另外 "蠢" 這一詞本身帶有負面意義 你有去看字典嗎
08/24 20:13, 24F

08/24 20:14, , 25F
推 lukeloo: 我說他蠢,我幹嘛不承認!但,這不是人
08/24 20:14, 25F

08/24 20:15, , 26F
身攻擊啊!我又不是 08/23 13:52
08/24 20:15, 26F

08/24 20:15, , 27F
→ lukeloo: 爆粗口!
08/24 20:15, 27F

08/24 20:16, , 28F
你去看你檢舉我第一篇的申訴文,這些只是代稱跟彼此推文
08/24 20:16, 28F

08/24 20:16, , 29F
之間的用詞,我並沒有爆出口的謾罵! 只是這裡是政黑,所
08/24 20:16, 29F

08/24 20:16, , 30F
以,我也被人如此講,我也不覺得如何!
08/24 20:16, 30F

08/24 20:18, , 31F
就說了 那是你覺得 我可不這麼認為
08/24 20:18, 31F

08/24 20:18, , 32F
請尊重每個來到政黑的版友
08/24 20:18, 32F

08/24 20:19, , 33F
我也沒必要被你罵蠢吱
08/24 20:19, 33F

08/24 20:20, , 34F
另外 以備份文章保護自己 也準備採取行動 謝謝指教
08/24 20:20, 34F

08/24 20:21, , 35F
之前就講過了,吱吱會變蛆蛆,蛆蛆會變吱吱,但依你的標
08/24 20:21, 35F

08/24 20:21, , 36F
準,吱吱和蛆蛆都不能用,這兩個字詞本身就是個貶抑詞!
08/24 20:21, 36F

08/24 20:21, , 37F
你真的有看清楚我檢舉的內容嗎 你說我吱吱我沒差
08/24 20:21, 37F

08/24 20:22, , 38F
但是前面加個蠢字 抱歉不能接受如此謾罵
08/24 20:22, 38F

08/24 20:23, , 39F
你指著我罵吱吱我頂多笑笑不回應 抱歉你就是加個蠢字
08/24 20:23, 39F

08/24 20:23, , 40F
採到我的線了
08/24 20:23, 40F

08/24 20:25, , 41F
請尊重每個人的思考方式 以及容忍度的問題
08/24 20:25, 41F

08/24 20:27, , 42F
那就等板主判決囉!板主認為不可以!就水桶囉!
08/24 20:27, 42F

08/24 20:28, , 43F
政黑版成這樣子,也覺得沒什麼好玩的!
08/24 20:28, 43F

08/24 20:29, , 44F
沒甚麼好不好玩 你尊重別人 別人也會尊重你
08/24 20:29, 44F

08/24 20:30, , 45F
你不尊重他人 用蠢字謾罵 別人未必能接受
08/24 20:30, 45F

08/24 21:46, , 46F
抗辯結束 開始審理流程
08/24 21:46, 46F

08/24 21:47, , 47F
板主意見:有罪 理由:雙方顯然在互嗆 可判定針對個人
08/24 21:47, 47F

08/25 10:42, , 48F
有罪 雖然沒品為非侮辱用詞,但此案件中背高明顯有侮辱
08/25 10:42, 48F

08/25 10:43, , 49F
之意,故判之
08/25 10:43, 49F

08/25 11:22, , 50F
========經兩板主推文同意有罪 合議判決:有罪=========
08/25 11:22, 50F
文章代碼(AID): #1Nl0Accr (HateP_Pic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