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政黑板現行板規的執行問題

看板HateP_Picket作者 (HelloLadies)時間9年前 (2015/04/06 10:49), 9年前編輯推噓3(309)
留言12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問題一:代理版主jobli公告是否違反原版規 ● 12 m25 4/06 jobli □ [公告] 政黑版主候選人推文區 ┌─────────────────────────────────────┐ │ 文章代碼(AID): #1L8Lna5O (HatePolitics) [ptt.cc] [公告] 政黑版主候選人推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428249700.A.158.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這是代理版主jobli公告 ● 1314 1 4/04 AskWhat □ [建議] 關於 政黑板的「版主遴選文」 ┌─────────────────────────────────────┐ │ 文章代碼(AID): #1L80fa-a (HateP_Picket) [ptt.cc] [建議] 關於 政黑板的「?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428163172.A.FA4.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這是本版資深網友的疑問(我也有相同的疑問) 在過去討論/管理分流的概念下 創立了檢舉板且早有規定板務相關問題都應在政檢發表 請問代理版主jobli在政黑的公告是否有違規的問題? 面對該公告與板規牴觸 是 1.廢除所有前板規? 2.只單獨開放版主參選文發表在政黑板面 其他的文章仍舊依照就板規進行 3.代理版主jobli又公告 ┌─────────────────────────────────────┐ │ 文章代碼(AID): #1L8LgHB7 (HatePolitics) [ptt.cc] [公告] 政黑暫行版規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428249233.A.2C7.html │ │ 特殊文章,無價格記錄 │ └─────────────────────────────────────┘ ● ★ 20 4/05 jobli □ [公告] 政黑暫行版規 3.政黑版規,除有關處份的外,以#1GoJXqk5 (HatePolitics) 這篇為準 延伸的問題a.板規到底要用目前至底的版規還是#1GoJXqk5 (HatePolitics) 由前任板主bismarcp在2012頒布的版規? 煩請代理版主jobli開釋 問題二:回到本板來 本版目前現行的版規又應該是適用那一個版本 或者這段時間變成政檢板的空窗期? 再請代理版主jobli說名 問題三:在問題一(政黑目前應該寺用哪一個板規)確定後,相關的違規問題應該怎麼辦 這段期間如果有違反問題一確定版本後的違規文章應該怎麼處理 a.置放PLAY 想怎麼PO就怎麼PO 到新版主選出後都是空窗期 b.政檢板檢舉後由代理組長受理 C.等到新版主選出後由新版主處理 (C的選項又衍申出幾個問題 甲:新版主上任後 要使用哪一個版本的版規來判決這些舊的檢舉案 用問題一確定目前政黑是用的版本 還是未來新的版主上台後制訂的新規 也請代理版主jobli能說明一下? (本文同時轉寄jobli信箱 2015/04/06 AM10:50) -- ˋ ˋ φhacoolman 在這邊簽個名, / \ 不簽嗎不簽嗎 就能實現願望喔! / \ 簽嗎不簽嗎 │ │ 簽嗎不簽嗎 不簽嗎不簽嗎不簽嗎不\ │ 嗎不簽嗎 不簽嗎不簽嗎不簽嗎不簽 \ ︶︶ / 嘿~嘿~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05.174.3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428288569.A.C68.html ※ 編輯: HelloLadies (123.205.174.37), 04/06/2015 10:50:59

04/06 11:38, , 1F
要檢舉前請先看臨時條款 多加油好嗎?
04/06 11:38, 1F

04/06 11:38, , 2F
文章代碼(AID): #1L8LgHB7 (HatePolitics)
04/06 11:38, 2F

04/06 11:39, , 3F
小組長說已經不在受理政檢板了 你恣意在這發文
04/06 11:39, 3F

04/06 11:39, , 4F
反而才違規 視臨時條款為無物
04/06 11:39, 4F

04/06 11:41, , 5F
包含上一篇(雖然你刪除) 這樣一直檢舉 反而其心可議
04/06 11:41, 5F

04/06 11:43, , 6F
若要依照你標準 你可能先要被水桶了 現行板規 5-2
04/06 11:43, 6F

04/06 11:43, , 7F
每ID對於板務建議禁止在一年內針對相同之建議重複發文
04/06 11:43, 7F

04/06 11:43, , 8F
上一篇建議那些人 公開討論板務 這一篇也屬相同性質
04/06 11:43, 8F

04/06 11:44, , 9F
雖然刪除文章 資源回收桶都還是可以撈到資料的
04/06 11:44, 9F

04/16 06:38, , 10F
可見前版規多麼可笑。版主不能在版上發公告;
04/16 06:38, 10F

04/16 06:38, , 11F
檢舉者檢舉版主會被水桶。XD
04/16 06:38, 11F

04/16 06:38, , 12F
各種踩到線。現在知道前版主的厲害了吧~
04/16 06:38, 12F
文章代碼(AID): #1L8VGvne (HateP_Pic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