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1KQrgVpl pinkkate 違反3-2-D

看板HateP_Picket作者 (HelloLadies)時間11年前 (2014/11/18 22:54), 11年前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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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檢舉人ID:helloladies 二、被檢舉人ID:pinkkate 三、違反板規:3-2-d 第三章 一般罰責性板規 2.發表文章或推文內容禁止事項。 d.針對看板內特定或不特定板友提出告訴或進入法院實際審理前之各種法律動作。 亦禁止鼓譟他人提出告訴或進入法院實際審理前之各種法律動作。違反者處以水 桶30~360天。 四、違規文章代碼與說明: ●51228 511/18 pinkkate □ [心情] noonee大請進 ┌─────────────────────────────────────┐ │ 文章代碼(AID): #1KQrgVpl (HatePolitics) [ptt.cc] [心情] noonee大請進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416321695.A.CEF.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11 Ptt幣 │ └─────────────────────────────────────┘ 作者 pinkkate (笑笑貓~) 看板 HatePolitics 標題 [心情] noonee大請進 時間 Tue Nov 18 22:41:32 2014 說一句真的,如果您因為這件事情被告了,並在11/29前接到傳票 請把傳票貼到板上來 我立刻捐10000到家扶中心!(考慮後為了避免被扯下水還是別捐給您) 至於您要投給誰,這是您自己的選擇,我不過問 總之能讓你上到一課,ok啦! 以上的詞句 以及以推文的: → pinkkate: 記得之前看到 警察局那邊會先電話通知到案說明 隔天就收 11/18 22:46 → pinkkate: 傳票(警局的) 11/18 22:46 這些算不算是為反3-4-D鼓譟他人提出告訴等項目 就交給版主定奪了 若要檢舉相同ID多項違規 請自行依順續延伸第三與第四項) 本說明列檢舉人查知後可直接刪除 -- ˋ ˋ φhacoolman 在這邊簽個名, / \ 不簽嗎不簽嗎 就能實現願望喔! / \ 簽嗎不簽嗎 │ │ 簽嗎不簽嗎 不簽嗎不簽嗎不簽嗎不\ │ 嗎不簽嗎 不簽嗎不簽嗎不簽嗎不簽 \ ︶︶ / 嘿~嘿~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05.174.3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416322477.A.6E6.html ※ 編輯: HelloLadies (123.205.174.37), 11/18/2014 23:17:50

11/21 14:46, , 1F
3-4-d不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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