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1IwU3JRQ YYOO 政檢板規三-4

看板HateP_Picket作者 (ask)時間10年前 (2014/02/06 00:55), 編輯推噓2(200)
留言2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一、檢舉人ID:ask1234 二、被檢舉人ID:YYOO 三、違反板規: 第三章 檢舉文管理辦法 4.檢舉人提出政黑板內之違規檢舉時,需檢附檢舉違規事實發生推文時間點 三日(72hr)內於政黑板有意義的發文或推文三篇之文章代碼,由板主認定具有意義 後檢舉案方屬有效。 在政黑檢舉板被水桶視同剝奪使用者之檢舉權力,寄信給板主之檢舉案不予受理。 本條規定當檢舉政黑板規第三章所列之人身攻擊時可例外。 四、違規文章代碼與說明: 違規文章代碼:#1IwU3JRQ (HateP_Picket) 說明: YYOO所檢舉違規的文章:#1IwSGQfV (HatePolitics), 是在 2014/01/30 11:16:40 發文的。 而他自己所檢附三篇文章代碼時間點如下: 1.#1IvGiX12 1/26 YYOO <= 從30日往前推72小時,26日這篇還算嗎? 2.#1IvX23hF 1/27 YYOO 3.#1IwCC6Op 1/29 YYOO YYOO並無檢附合於板規的三篇文章代碼,係屬違反政檢版規三-4,故請 版主判決該檢舉無效,該檢舉案:#1IwU3JRQ (HateP_Picket)不成立。 五、檢舉人(檢舉案發文者)於檢舉違規發生點之前的政黑發言文章: (政黑檢舉板之檢舉案與政黑板第三章人身攻擊類檢舉案可空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82.28

02/06 01:23, , 1F
請YYOO補上正確的發文紀錄文章代碼
02/06 01:23, 1F

02/07 10:37, , 2F
YYOO已補上 不另行處份結案
02/07 10:37, 2F
文章代碼(AID): #1IycqUwu (HateP_Pic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