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1ILypu7M (HateP_Picket) ask1234 違反4-6
一、檢舉人ID:npitgod
二、被檢舉人ID:ask1234
三、違反板規:政治黑特檢舉版第四章
第四章 申訴文管理辦法
6.申訴案之申請,即表示申訴人對於板主的判決具有異議,若申訴人在申訴案進行期
間(包含於組務提出申訴之案件),改持相反意見提出其他檢舉案或申訴案,無論
在本板或組務(視為板務延伸),一律視為惡意檢舉與申訴,處以水桶30~3650天之
處分。
四、違規文章代碼與說明:
┌─────────────────────────────────────┐
│ 文章代碼(AID): #1ILypu7M (HateP_Picket) [ptt.cc] [檢舉] #1IJg4hXi及#1IKK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381485816.A.1D6.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929 ! 110/11 ask1234 □ [檢舉] #1IJg4hXi及#1IKKzCF6 YYOO 政檢板規三-8
先前ASK1234真對YYOO發文沒有付上政黑發言文章提出檢舉
文章代碼(AID): #1IKjW7I5 (HateP_Picket)版主也裁定判決要YYOO於三天內補充文章代碼
可是ask1234卻又於文章代碼(AID): #1ILypu7M (HateP_Picket)
檢舉YYOO修改版主判定後之判決文
是為YYOO網友必須對於檢舉文進行修改 乃ASK1234先前提出檢舉及申訴文導致"必須"補正
以免違反版規 而又再YYOO網友補正之於 ask1234又對於補正動作提出檢舉
是否違反政治黑特檢舉版第四章第六條:
6.申訴案之申請,即表示申訴人對於板主的判決具有異議,若申訴人在申訴案進行期
間(包含於組務提出申訴之案件),改持相反意見提出其他檢舉案或申訴案,無論
在本板或組務(視為板務延伸),一律視為惡意檢舉與申訴,處以水桶30~3650天之
處分。
這樣的行為算不算構成"惡意檢舉與申訴" 說真的我也不敢判斷了 就交給版主定奪了喔
五、檢舉人於檢舉違規發生點之前的政黑發言文章:
(政黑檢舉板之檢舉案與政黑板第三章人身攻擊類檢舉案可空白)
無需檢附XD
若要檢舉相同ID多項違規 請自行依順續延伸第三與第四項)
本說明列檢舉人查知後可直接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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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人告訴過你網遊多人妖嗎?
/ 這遊戲哪裡可以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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