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幹] 媽的死醉漢亂按門鈴還在門口尿尿

看板Hate作者 (Snow halation)時間3年前 (2021/05/17 03:30), 3年前編輯推噓1(100)
留言1則, 1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1/1
第二次了!!! 上次隔門對話讓他看清門牌後自己走掉, 這次不走還持續拿鑰匙轉門, 只好動用人生的第一次報警了 幹。 喝酒喝到茫的垃圾怎麼不自己去死一死算了。 後續警察來讓他找到自己的家回去, 沒有啥財物損失就了事了, 媽的智障醉漢,凌晨三點多被吵醒。 補個法條,好像頂多就只有這兩條能處理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 72 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下罰鍰: 一、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酗酒滋事、謾罵喧鬧,不聽禁止者 二、無正當理由,擅吹警笛或擅發其他警號者。 三、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 警察職權行使法 第 19 條 警察對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為管束: 一、瘋狂或酒醉,非管束不能救護其生命、身體之危險,或預防他人生命 、身體之危險。 二、意圖自殺,非管束不能救護其生命。 三、暴行或鬥毆,非管束不能預防其傷害。 四、其他認為必須救護或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非管束不能救護或不能預 防危害。 警察為前項管束,應於危險或危害結束時終止管束,管束時間最長不得逾 二十四小時;並應即時以適當方法通知或交由其家屬或其他關係人,或適 當之機關(構)或人員保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91.54.11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M.1621193413.A.D7A.html ※ 編輯: shintz (219.91.54.114 臺灣), 05/17/2021 03:45:12

05/17 04:02, 3年前 , 1F
因為你家是他家
05/17 04:02,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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