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社會真黑暗
之前我弟出車禍傷了腳,撞他的是一個嘉義的國小女主任
因為在校門口,所以校長也知道,承諾說他們會負責
結果後來校長帶著闖禍的女主任,去找專門處理車禍的地方議員請他幫忙
調委會時,地方議員也有出面
但是女主任開的賠償條件很低,不符合一般大眾認知的正常車禍賠償
一般大家都知道車禍賠償包括 醫藥費 精神賠償 居家照顧 財損 交通費 工作薪資這些
但是她認為沒有必要賠這麼多項目
後來我們決定提告過失傷害,上法院時
卻見到她和陪她去的親戚朋友和法院相關人士聊得很開心
後來刑事開庭時,檢察官在法庭上一直勸我弟要放下要看開不要執著,
一直問我弟問題,
問說就算判決完了,如果對方不付錢,你們會強制執行嗎?
不會的話,不如早一點和解,就接受對方條件就好了。
一個法庭上幾乎都是檢察官在講話,最後那場兩個小時才結束,嚴重耽誤了後面的庭
那位女主任最讓人受不了的是
她在刑事庭時的辯解書上,侮辱了我家人和我弟,我爸媽看完辯解書氣了很久
她說一個男人腳上留疤,為什麼需要擦去疤藥膏?
又說一個男人好手好腳為什麼不工作賺錢,卻跟她要薪資賠償是何天理?
為什麼我們不體諒她?
今天議員打電話來好像想要關心車禍?
不過我們不在,看到電話來電顯示回頭去查,才發現原來是議員服務處的電話
不曉得他們要做什麼...
社會真黑暗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9.89.24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M.1553680107.A.7EE.html
推
03/27 17:51,
5年前
, 1F
03/27 17:51, 1F
推
03/27 17:52,
5年前
, 2F
03/27 17:52, 2F
→
03/27 17:53,
5年前
, 3F
03/27 17:53, 3F
→
03/27 17:54,
5年前
, 4F
03/27 17:54, 4F
→
03/27 17:54,
5年前
, 5F
03/27 17:54, 5F
→
03/27 17:54,
5年前
, 6F
03/27 17:54, 6F
推
03/27 17:56,
5年前
, 7F
03/27 17:56, 7F
→
03/27 17:57,
5年前
, 8F
03/27 17:57, 8F
→
03/27 17:59,
5年前
, 9F
03/27 17:59, 9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