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jacky2701159 水桶

看板Hate作者 (玩玩就好(  ̄ c ̄)y▂ξ)時間16年前 (2009/11/28 22:39), 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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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HatePicket板檢舉查證 使用者jacky2701159言論確實觸犯板規 予以水桶8週,至2010/01/29, 期滿自行來信復權 違規證據 ┌─────────────────────────────────────┐ │ 文章代碼(AID): #1B3e25u0 (Hate) [ptt.cc] [超幹] 前男友可以不要騷擾我嗎我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Hate/M.1259241605.A.E00.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9 元 │ └─────────────────────────────────────┘ 作者 jacky2701159 (雅痞) 看板 Hate 標題 [超幹] 前男友可以不要騷擾我嗎我也知道我很正 時間 Thu Nov 26 21:20:03 2009 ─────────────────────────────────────── 去你媽的! 他愛我的時候錢借我,現在又要跟我要,真的很煩! 不過就是區區的兩萬,還找別人跟我要!真的愛計較!何必? 可以不要再這樣騷擾我了嗎? http://ppt.cc/**** 檢附板規 ║ ║ ║3. 恨文所指對象之個人資料。 ║ ║ ║ ║ 視嚴重性劣文退回,水桶兩個月,推文違規者,水桶三個月。 ║ ║ ║ ║ 推文慫恿他人洩露個人資料者,水桶一個月。 ║ ║ ║ ║ 以各種方式(包含簽名檔、名片檔、暗黑分享…等), ║ ║ PO出他人個人資料(本名、手機、ID、e-mail、通訊帳號、相本、相片、部落格…等)║ ║ (包含馬賽克部分資料、卻明顯可知所指對象者) ║ ║ 未經同意貼出者即屬違規(於推文內犯規之情形,視情況砍除該文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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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騷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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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勇者騷擾一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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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 ID跟性別好像有所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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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 理央現在都跟隨著伊蓮的推文 好閃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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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B4JOPkZ (H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