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kablia水桶

看板Hate作者 (一個回音)時間16年前 (2007/11/29 08:11),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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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blia PO出他人ID 水桶兩個月 再說這篇文 我實在看不出恨意在哪... 3. 恨文所指對象之個人資料。 視嚴重性劣文退回,水桶兩個月,推文違規者,水桶三個月。 推文慫恿他人洩露個人資料者,水桶一個月。 以各種方式(包含簽名檔、名片檔、暗黑分享…等), PO出他人個人資料(本名、手機、ID、e-mail、通訊帳號、相本、相片、部落格…等), 未經同意貼出者即屬違規(於推文內犯規之情形,視情況砍除該文章)。 作者 kablia (一切都太瞎了) 標題 [出面] 狗狗走失事件之始末及說明 時間 Thu Nov 29 03:32:41 2007 ─────────────────────────────────────── ※ [本文轉錄自 kablia 信箱] 作者: kablia (一切都太瞎了) 看板: part-time 標題: [出面]狗狗走失事件之始末及說明 時間: Thu Nov 29 03:29:59 2007 很抱歉這件事驚動這麼多人,看事情的情況,我有必要出來做解釋及回應,從我承諾會出 面到現在,我並沒有晃點各位,只是大家對這件事有許多疑問,我必須在這篇文章解釋所 有情況,所必須回應的多,要花的時間也多;畢竟一件事情在當事人雙方不同的立場下會 有不同的詮釋,我將我個人的立場及事實鋪出,相信同一件事情在每個不同的人眼裡也會 有不同的見解,公道自在人心。 應徵蹓狗工讀生起由 2007/10/23 我於打工版應徵了一篇 [北部] 蹓狗工讀生 500/週薪 2007/10/25 約定於今晚試蹓後,正式開始蹓狗工作。 先解釋2007/11/20當晚狗狗走失的事實情況,及我們的蹓狗習慣。 通常我和另一名工讀生會20:30時約在主人家樓下,然後一起上樓替狗狗穿上背帶,拿兩 個垃圾袋後開始蹓狗;由我負責蹓Sean,另一名工讀生負責蹓lee,我們的路線是從主人 家對面巷子直走,遇到廟右轉,固定被廟狗吠兩三聲,到巷子交叉時抬頭跟四樓陽台的 黃金獵犬打招呼,再直走到雜貨店左轉走到有鮮艷塑合板的攤子右轉進入市場,再走一 小段路左轉到華新市場內的小公園,那裡時常會有國高中生聚集,這段路程中我們一律 繫著狗鍊牽行,而到了華新公園內時,我們會放開鍊繩,讓狗狗在公園裡自由活動,或 是跟狗狗在廣場內玩耍,固定在21:20時繫上繩子走回家。 狗狗在公園裡自由活動,公園非封閉式為什麼我們要放開牠們。這一點在我們開始蹓狗時 我們也有想過,因為我們希望能讓狗狗在公園裡奔跑,因為。第一次到那個公園是 2007/10/27,我們即試探sean過若放開叫不叫得回來,因根據xxxxxxxxx表示,sean是從 小養大的狗,叫了會回來,而lee因為主人剛認養回來,不見得叫得動;試探方式只要狗 狗一接近出口,就會起身追回或叫回,lee更是無時無刻跟在牠後面走,幾天的試探結果是 都叫得回來,所以我們才會有這所謂固定的路線和蹓狗習慣,並持續近一個月。 [事發當天之情形]2007/11/20 當天晚上,我們牽著兩隻狗狗,照著習慣的路線走到華新市場裡的華新夜市,對面的廟宇 正在設桌宴客,我們走進公園裡,將狗狗鬆開,讓狗狗在公園裡奔跑,約莫21:00左右, 對面的婚宴燃放煙火,發出聲響,兩隻狗狗便分別向華新街及華新市場兩個方向衝出,我 看到另一位工讀生衝了出去,我也跟著衝了出去,他往華新街追lee,我往華新市場追sean ,並一路詢問行人和坐在店門口的大伯們;我跑出市場上華新街,問7-11店門口前的幾 位大伯,他們表示狗狗往興南路衝去,我也立刻往興南路跑去,並接著詢問路邊的發財 車攤販,是否有在路上看到狗狗,但都表示沒有,線索只到興南路上。 我與另一名工讀生一直保持連絡,他追的狗有目擊者說往85度c對面的巷子(壽南里),於 是他往巷子裡追去,有熱心民眾向他指示狗狗往私人土地方向跑去,但最後一眼看到狗轉 彎後,也不見蹤影了。之後我們分頭進行尋狗的動作,並保持連絡,沿著附近店家詢問 是否有看到黃金獵犬經過,猜想狗狗嚇到會不會往習慣的路線回家,我也不停地沿著我 們平時固定的路線叫喊名字。大約21:30時狗主人打電話來表示希望今天能多蹓30分鐘,我當下 立刻告知她狗狗被煙火嚇到跑走了,我們正在附近尋找。 之後我們把握事情才剛發生,狗狗不會走遠,繼續在附近尋找,也請我的同學數人一起過 來幫忙尋找。主人也有傳簡訊來關心找尋的進度,我的簡訊回覆是:『我們還在找 ..._>_<對不起...我們繼續找!』和同學們分散開來尋找,並到警察局備案,因為狗狗可能 跑到任何地方,但一定不遠,一直到凌晨1:00我們集合在華新公園,我和另一位工讀生討 論的結果是我們先回主人家和主人說明狀況,或許狗主人會知道lee和sean有沒有什麼特性或習慣往哪裡去,於是 我們到主人家與主人會合,並向xxxxxxxxx說明解釋事發原由及經過,最後決定xxxxxxxxx 一起出來到公園附近尋找,通知早班工讀生幫忙在早班路線附近尋找,而我們到廟宇附 近叫喊狗狗的名字,主人的朋友在第一時間於雙和版及狗版po出狗狗走失的文章: dog 1822 [協尋] 兩隻黃金獵犬---中和華興街一帶 雙和 17528 [協尋] 兩隻黃金獵犬---中和華興街一帶。 等候消息。 直到2:40左右,xxxxxxxxx表示自己發高燒很不舒服,要先讓朋友載去急診,到3:00時看 找得怎麼樣再連絡她,於是我們在附近再叫喊狗狗的名字,3:00我連絡狗主人說仍然沒有 消息,主人表示我們先回去休息,也請我轉告早班工讀生先行回去休息。 我連絡早班工讀生請兩位到主人家樓下,我希望集思廣益看有什麼方法及管道可以增加線 索等,我們討論出在ptt上及其他網站po搜尋文,列印傳單投送附近住家,貼出有圖的告 示等,我們四人於3:30左右返家;我也與另一位工讀生約定早上六點,能見度好時,上 課前來附近尋找,並向各里長尋求協助。 以上為200711/20當天所發生事情之流程。 在薪水這方面,xxxxxxxxx指我們領了薪水不做事,但實際上當時xxxxxxxxx於 2007/11/25 11:15 於簡訊內表示今晚幫她蹓sean,也問我們關於狗走失後的薪水方面, 她應該怎麼算。及同日 16:47 簡訊告知我晚上九點她會到家,我們蹓完狗告訴她如果 lee一直沒有找到,我們要怎麼辦。當晚我和另一名工讀生討論的結果是,從lee走失後 到目前蹓狗的日子我們不向xxxxxxxxx領薪,並於當晚蹓狗結束後,我留下來向主人答覆 ,另一名工讀生因家庭因素先行返家;當晚我即向xxxxxxxxx表示我們討論的結果是不領 薪,即我們從2007/11/19最後一次領取上週薪水後,沒有再領受任何薪水,也表示目前 已弄丟了lee,我們無法也沒有理由勝任這工作及繼續領薪水蹓狗,再者,我們兩個也同意對sean願意賠 償牠的就診費、清洗費或是收驚費用,尋找lee這方面我們一直有在進行,我們會盡力而為 。若主人表示家中有錄音系統,我可以保證我說的就像我寫出來的這樣。 2007/11/26 18:10 於簡訊內表示這次我們讓sean在外面流浪一天,要怎麼補償牠,我們 兩名工讀生來商量;及她有寄站內信給我,我去看看。及我們真的應該請早班的吃飯。等 內容。站內信是要我去看雙和版17684,我將簡訊轉發給另一名工讀生後,另一名工讀生於 18:30約我於景美85度C見面,說媽媽有些想法,想與我商討。當時那位媽媽在看了簡訊後 ,媽媽的立場是認為主人可能有想要索賠的意味,至於那位媽媽的立場表態,為不失客觀, 我非她本人無法在此陳述。 事後我又與另一位工讀生討論,我表示我的立場:今天是我們讓狗狗不見,sean在外面流 浪一天,而前一天我們才向xxxxxxxxx表示我們願意賠償sean的就診費及洗澡費,且sean 是由我負責的,若突然又因為你們這方不接受而不予理會,那今天站在我的立場,這樣賠償 的動作我是可以接受的,並不能因為你們不接受而違背我賠償的意願。 2007/11/27 00:05 xxxxxxxxx於簡訊內表示她和她妹討論結果,希望我們帶尚恩到古亭站 的古亭動物醫院洗澡並檢查,因為流浪造成的外傷以過敏要由我們負責。請指定張哲誠醫 師檢查。洗澡+檢查需要早上十一點送去,傍晚六點可接回。李方面,我們希望下週二之 前可以找回。我將簡訊轉發給另一名工讀生,並達成協議說今天就帶sean去就診,約早上 10:30一起出發。 2007/11/27 10:30 我於約定地點等待,此時男工讀生及媽媽一同前來,又向我表示基於 他們自己的立場,他們覺得這件事不用做,叫我回家好好休息。但基於今天我是負責蹓 sean的人,我覺得我有義務必須對sean損害的部份負責。 2007/11/27 12:31 xxxxxxxxx於簡訊內表示帶sean出去時要擦乾淨雨衣並換上,另外她忘 記幫牠訂飼料麻煩我到永和永元路伊利園買一下飼料,錢她會放在廚房架上;還有希望新 工讀生蹓狗45分鐘剩餘時間拖客廳廚房地板及跟sean玩。我以簡訊:『好,我知道了。』 回應之。 於是我出門前上網看了一下古亭動物醫院的醫師表,發現今天張哲誠醫師不看診,我也立 即用簡訊向xxxxxxxxx詢問今天妳指定的醫師不看診,是要預約明天或是仍今天就診。主 人表示到台北動物醫院,在南京東路跟光復北路交叉口,因為sean從小在那裡看,也了解牠 。不過那邊不能洗澡,所以就診完必須再帶到永和的澡堂去洗澡,並叫我記得今晚帶他出 去大小便。及新工讀生這幾天可以試用幾個看看。 我於下午14:20出發,決定先到永和永元路伊利園買主人指定的飼料,買到四包希爾斯分 裝飼料後,到主人家放置飼料於飼料盒上,留下發票和零錢(以便主人付飼料錢時有整數) ,及接sean去看醫生,也依主人指示從陽台取下sean的雨衣擦乾淨並穿上,帶sean到台 北動物醫院給一位許泰裕醫師看診。醫師診斷說sean沒有外傷,在鳥鳥附近有一點紅疹過 敏,要吃口服藥,耳朵過敏這方面要滴耳藥,當天也清潔了sean的耳朵,醫師知道就診完要去 洗澡後叮嚀我要告知洗澡的人不要讓水進到sean耳裡,醫師開耳藥及口服藥,並希望一週 後可以回來復診牠的耳朵,還有去年sean的疥瘡目前很穩定。就診方面我請院方開立兩張 收據,一張與藥放在一起,一張我收著。 接著我帶sean到永和的狗狗自助澡堂洗澡,也告知狗狗耳朵不能進水,親眼看店員替Sean 塞棉球後離去,這段期間我回到主人家將藥也放在飼料盒上,並將sean的雨衣晾起、地板 拖乾淨後,我發簡訊告訴主人:『狗狗看完醫生了,現在在永和洗澡,大概七點或七點半 會好,待會接回來後我會等新工讀生來交接叮嚀,飼料和藥在飼料盒上.醫生的診斷我寄 站內信較詳細.』 之後我回家在7:15左右發完站內信後出發至永和帶sean回家7:50,並在家裡陪sean玩到 8:15後下樓等待新工讀生過來。 這些動作我都確實做到,若主人家有錄影存證,請調閱出來,這些都有紀錄。 關於另外找工讀生替xxxxxxxxx繼續蹓狗的事,有版友反應是脫手的行為,我為此做解釋 ,是因為xxxxxxxxx家中沒有牽設網路線,xxxxxxxxx請我再上pt版徵人,我基於身為前一 名工讀生及她家沒有網路的情況下,我允諾了此項要求,會找到下一名繼續蹓sean的工讀生 生,以確保sean處於有人照顧的狀態,並於2007/11/26 下午1:00 在pt版po文徵人。 找新工讀生這方面我和xxxxxxxxx也一直有保持連絡,於簡訊及站內信皆有連絡時的內容 ,及xxxxxxxxx建議我工讀生試用兩三個再決定哪個接我的工作比較好,畢竟是長期的工 作。 xxxxxxxxx家鑰匙這部份,我已於2007/11/28今晚20:30交予新晚班工讀生,並請新工讀生 要傳簡訊告知主人已拿到鑰匙,我也傳簡訊告知主人我已經將鑰匙交給新工讀生,請確認 後給予回覆,謝謝。但目前主人仍尚未回覆我。 = = = = = = = 今天我們在公園裡蹓狗,突然燃放起煙火,將狗狗嚇跑,煙火部份是不可抗力。 sean平安歸來,我真的很高興,也真的很感謝兩位早班工讀生在早班蹓狗路線上尋回sean ,我很願意改天請你們吃頓飯:) sean回來後,對於在外流浪一天的損害賠償,我已帶他去主人所指定之醫院就診並清洗, 以表達我對sean在外流浪一天之補償; 因此我負責蹓sean卻讓sean跑失的部份,我已盡我最大的能力去補償所生之損害,並使 sean回復健康與乾淨。 至於lee的部分,由於當初就是一人負責一隻狗,我負責sean,lee由男生的負責,對sean 的部分,我願意也已盡最大的誠意及能力來補償;但lee的部分,是另一位工讀生該負的 責任,今日若他迴避或不予理會,乃因他們有自己把持之立場,我已基於我個人的立場,明 白表示並做補償,並不代表我有義務要承擔男工讀生的責任,但基於道德道義上我仍會注 意有關lee的消息。 再者,對於版友認為我包庇男工讀生,不向狗主人說出他的姓名之問題,解釋如下:當初 我應徵這份工作,是為蹓其中一隻狗,我直接向主人表示願意接下工作,是一個獨立的部 份;另一名工讀生也是他直接向狗主人表示願意接下工作,是單獨獨立的。所以,並不是 我們一起去應徵,而是兩個各自獨立的僱用,主人對另一名工讀生既為直接接洽,理應要 有對方的資料,今天沒有對方的資料,我沒有義務告知、也沒有權力公布對方之姓名學校 MSN等。 事情至此,我想表達的都已在此,我能體會今天狗走失主人的心情及激動,激動下難免會 有種種不理性的字眼出現,今天大家在這裡的批評及謾罵,都是一時性的,該理性下來看 看事情的始末及我這方面的立場,我相信公道自在人心,我有這個心面對這件事,只是花 了很長的時間讓大家了解這件事。 對於狗狗的走失,我真的很難過也很著急,事發當天我嚇得說不出話來了,之後道歉的時 候,我也說明了因為當時我很擔心狗狗找不回來,又因為嚇得說不出話來所以沒有當天跟 你道歉。因此,當天沒有立即的向妳道歉。所以在這裡,我再一次的致上我的歉意──對 不起。也誠心希望lee能夠早日回到主人身邊。 今天若已這樣,狗主人認為還有任何不合理的地方,我也很誠心的希望大家坐下來談談, 我很有誠意要決定,已坦然面對,希望妳能接受。 kablia 2007.11.29 03:3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179.4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179.47

11/29 03:37,
你責任有完成就好 既然是分開獨立的
11/29 03:37

11/29 03:39,
我支持你 不然從頭到尾只有一個人在講....
11/29 03:39

11/29 03:42,
加油吧
11/29 03:42

11/29 03:42,
加油 !!
11/29 03:42

11/29 03:43,
能體會妳和狗主人的心情 只能幫你祈禱Lee趕快
11/29 03:43

11/29 03:44,
回家
11/29 03:44

11/29 03:46,
聲援妳..幹不慣某版的人只會酸人
11/29 03:46

11/29 03:47,
我不懂其他人在起鬨什麼 有時間在那嘴砲
11/29 03:47

11/29 03:48,
不如去幫忙找 我支持原PO
11/29 03:48

11/29 03:49,
主人會生氣難過是正常的 原PO能體諒 希望
11/29 03:49

11/29 03:50,
李能快點回來 加油
11/29 03:50

11/29 03:54,
請問原PO你放開狗狗牽繩的遛狗方式,有徵得
11/29 03:54

11/29 03:56,
主人的同意嗎?!我一樣也養兩隻狗,以前去溜
11/29 03:56

11/29 03:57,
狗也試過把牽繩放開讓他們自己跑,自以為這
11/29 03:57

11/29 03:57,
樣是讓他們自由活動,後來遇到緊急狀況,我
11/29 03:57

11/29 03:58,
才發現就算是主人在那當下,也沒辦法把狗叫
11/29 03:58

11/29 03:59,
回來,所以再也不敢放開狗繩...如果是請工讀
11/29 03:59

11/29 04:00,
生代遛,應該也沒有可能允許你們這樣做吧?!
11/29 04:00

11/29 04:00,
你們自以為是的方式,卻讓人家的心頭肉走丟
11/29 04:00

11/29 04:01,
了...我倒不覺得大夥撻伐你們有錯
11/29 04:01

11/29 04:03,
撻伐歸撻伐有必要連姓名學校blog照片全都公佈
11/29 04:03

11/29 04:05,
嗎?
11/29 04:05

11/29 04:04,
我倒不覺得他們有必要被公布資料撻伐
11/29 04:04

11/29 04:05,
這本來就是他們跟顧主彼此之間的問題
11/29 04:05

11/29 04:05,
旁邊的人插嘴..都是多餘!
11/29 04:05

11/29 04:05,
能改變什麼事實? 最多POPO找狗文
11/29 04:05

11/29 04:06,
請大家幫忙注意還比較實際
11/29 04:06

11/29 04:07,
我自己也是養一隻狗兩隻貓的人 現在是找狗
11/29 04:07

11/29 04:08,
比較重要還是罵人重要= =?
11/29 04:08

11/29 04:11,
我想問薪水夠支付簡訊費嗎? 加油吧
11/29 04:11

11/29 04:23,
事先假設狗沒不見的話 需要這個簡訊費嗎?
11/29 04:23

11/29 04:24,
放狗繩就是錯誤了...養過狗就知道...
11/29 04:24

11/29 04:26,
現在已經不是在講錯誤怎麼發生的
11/29 04:26

11/29 04:26,
錯都錯了..重點是怎麼負責的部分
11/29 04:26

11/29 04:26,
但飼主基本上來黑特公佈他人資料
11/29 04:26

11/29 04:27,
已違反版規三
11/29 04:27

11/29 04:28,
他甚至在某版公佈工讀生資料
11/29 04:28

11/29 04:29,
得饒人處且饒人啊...得了便宜還賣乖.呿
11/29 04:29

11/29 04:31,
得饒人處且饒人 可是那個躲起來不負責
11/29 04:31

11/29 04:31,
還找他老母嗆聲的男生根本不是人 還有
11/29 04:31

11/29 04:32,
我看不出來狗主得了什麼便宜
11/29 04:32

11/29 04:33,
那是飼主跟那男工讀的事..
11/29 04:33

11/29 04:34,
難道雇主自己沒辦法聯絡?
11/29 04:34

11/29 04:34,
第一次聽到有人這樣當雇主的..
11/29 04:34

11/29 04:40,
雇主自己說對方不回應 這樣還能怎辦
11/29 04:40

11/29 04:41,
況且 到底有沒有同意放繩是疏失還意外
11/29 04:41

11/29 04:41,
要真的是擅自放繩就真的很該死
11/29 04:41

11/29 04:42,
請各位看清處事情的到八卦版去幫忙吧!
11/29 04:42

11/29 04:42,
那邊的人好像不是很懂這件事情的始末
11/29 04:42

11/29 04:43,
兩邊都在看呢0.0+
11/29 04:43

11/29 04:52,
他就是在此版公布其個人資料引網友撻伐
11/29 04:5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9.130.207.72 ※ 編輯: EchoMary 來自: 129.130.207.72 (11/29 08:13)

11/29 14:03, , 1F
請問現在放不放繩子有關係嗎??
11/29 14:03, 1F

11/29 14:03, , 2F
她都已經解釋那麼多了~你們想要她怎麼做ꌠ
11/29 14:03, 2F
文章代碼(AID): #17JWFE3U (Hate)